增值税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后,忘记冲了,过了180天,还能冲吗?
增值税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后,忘记冲了,过了180天,还能冲吗?
增值税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后,忘记冲了,过了180天,还能冲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的规定,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资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专案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稽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因此,如属于上述情形的,销售方应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再凭《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已超过认证期限,则不能再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已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最好马上开具红字发票。如果过期的天数不多(一、两天左右),问题不大,凭您在税局办理的红字发票申请单在开票系统里开具红字发票。如果尚未在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过期后则无法再冲红。
有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原增值税发票的认证期限90天超过了还能开红票吗?
在税务机关开具了红字发票通知单之后,一个月内必须将红字发票开出。
根据国税发[2007]18号文的规定,只要企业在认证期限内提出申请就没有问题。至于你方税务部门的回答专用发票超过90天的认证期限,不能开具红字发票的问题。那一定是由于,抵扣联并没有加盖无法认证章你方税务部门无法认定该张发票是否经过税务部门的认证,如果可以应该让对方企业到当地税务部门补齐无法认证章即可。
增值税专用发票过了180天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吗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如果发生了退货或者销售折让这种情况的话,可以随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有限制的。从2017年7月1日以后,认证期限为开出专用发票的360日内认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过180天是否还能开具红字发票
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认证期未认证的,不得再认证抵扣,也不能申请开具红字发票。
认证期原来是180天。2017年7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变为360天。
所以,取决于该发票是否认证。如果已经认证,就可以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如果没有认证,就无法申请开具红字发票了。
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票怎样算增值税
增值税是实行的“价外税”,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票后,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不含税销售额 =含税应纳税额/(1+税率)
应缴税额 =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比如: 公司向a公司购进甲货物100件,实济开票金额11700元,假设增值税率为17%。(在不考虑进项税金的前提下)
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11700/(1+17%)×17%=1700元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申请书
既然税务局不承认,那么从开票系统里删除就可以了。
开票系统上面科目有红字发票申请单选项,里面有一项申请单修改查询,选择申请单所在月份点确定,双击申请单开启,上面有修改和删除选项。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
1、应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2、当月延后几天开出问题不大,不算违规;3、应按每笔业务的实际交易内容(实际购买方、金额、专案等等)开具。如果是同一客户同月购买同一类货物,才可以合并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问题
可以让厂家直接开具发票 需签一个三方协议就行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规定
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专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专案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第十二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票。汇总开具专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附件2),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 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资料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票(含未列印的专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