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开错并且丢失,该怎么办?
增值税发票开错并且丢失,该怎么办?

增值税发票开错并且丢失,该怎么办?
增值税发票开错并且丢失解决办法如下:
首先,作废发票必须三联收齐。
如果确认丢失的话,你要做以下事情:
1、要写一个发票丢失说明(盖公章)。
2、去税务局政策法规科或找企业专管员处罚,一般一张发票500元处罚。
3、凭你的罚款缴款书(银行盖章)和你的发票丢失说明到政策法规科登报作遗失申明。
4、凭你登报留在手上的有税务局人签字和盖章的一联凭证和你的银行缴款书影印件到你的专管员那办<<已抄报税税证明>>。
以上办完后税务局会给你<<已抄报税税证明>>两联,你凭你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影印件和<<已抄报税税证明>>再在税务局办理即可。
目前,各地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情况较为严重,不法分子利用被盗、丢失的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的案件屡有发生。为加强专用发票的管理,防止国家税款流失,现将被盗、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纳税人必须严格保管使用专用发票、对违反规定发生被盗、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视具体情况,对丢失专用发票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最长不超过半年)停止领购专用发票。对纳税人申报遗失的专用发票,如发现非法代开、虚开问题的,该纳税人应承担偷税、骗税的连带责任。
为便于各地税务机关、纳税人对照查询被盗、丢失的专用发票,减轻各地税务机关相互之间传(寄)专用发票遗失通报的工作量,对发生被盗、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必须要求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宣告”。
增值税发票丢失该怎么办?
过了90天就没有办法了,让对方用存根联影印件到对方税务局开证明,你用加盖发票章的影印件当作普票入帐。
如果没有超过90天,可以用对方的影印件和税务证明,认证入帐。
增值税发票开错怎么办?
到代开发票处作废重开,切记一定要在30号之前作废,否则过期了要开红冲发票的手续比较麻烦。
增值税发票丢失了该怎么办
增值税发票丢失处理方法: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影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稽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影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影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作为增值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一般纳税人丢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影印件留存备查。
4、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到主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影印件留存备查。
5、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以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影印件留存备查。
丢失了增值税发票该怎么办
你公司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购买方凭你公司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影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影印件及《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稽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不过你说三个月了,很可能已经来不及了.不过还是打电话问问国税局,我公司也丢过,后来我去办理好了.
增值税专用增值税发票丢失了,该怎么办
丢掉的联次不一样处理方法不一样
认证和不认证处理方式也不一样
增值税发票开错了,而且已核销,应该怎么办?
这个月开出的一份增值税发票,昨天已到税局核销,今天收到购方的退票,原因是其开户帐号新增了两位数字,现在这样应该怎么办呢?是申请刑具红字发票吗?具体步骤又是什么? 补充: 对方要求重新开具,这样的情况,可以直接作废而不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吗? 满意答案奎屯人4级2008-10-20因为是当月开的发票,并且又没有认证,所以只需将已开的发票作废即可,另外重新给对方开一份就行了。无言 的感言: 谢谢,这样我就清楚了! 2008-10-21其他回答(4)媛媛7级2008-10-16到税务局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经税务局批准后,开出了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发票。过眼云烟3级2008-10-16首先把这一份增值税发票全部收集回来,然后到税局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审批后再重开一份就行了厚德载物20级2008-10-16你告诉对方,银行账号错了没有关系,不影响认证和抵扣,何况你发票已经核销。 贝壳ず心3级2008-10-20需开具红字发票,但应由购买方向其所属税务主管机关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票申请单>,注明错误具体专案原因,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出具红字发票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冲销,再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