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包括哪些 主营业务收入183万元应交企业所得税多少
主营业务收入183万元应交企业所得税多少
主营业务收入183万元应交企业所得税多少
1、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不是按照销售收入计算的。因为所得税属于收益税,它是根据企业的利润总额来计算的。
2、如果企业的收入为183万元,费用包括销售成本和期间费用为150万元,则利润=183-150=33万元。如果利润就是应纳税所得额,则企业应交所得税=33*25%=8.25万元。
特此回答!
主营业务收入230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2万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是多少?
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的税前列支限额为收入的千分之五和实际招待费支出的60%相比较,两者较低的就是扣除限额,将2300*0.5%=11.5万元与12万*0.6=7.2万比较,扣除限额为7.2万元,所以纳税调整数为12-7.2=4.8万元,因此补缴企业所得税为4.8*25%=1.2万元。
求企业所得税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503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32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87万元,其他业
应纳税所得额=5030-3200-87+50-10+85-580-40-320=928
应纳企业所得税928*25%=232万元。
未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企业所得税有关费用如何列支
问:某从事投资业务的投资公司,没有主营业务收入,当年只发生“投资收益”。按照财企[2001]251号档案的规定,可按“投资收益”的2%在税前列支业务招待费,此档案还有效吗?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该如何在税前列支业务招待费?
答:2008年度所得税前如何列支业务招待费,按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规定:
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填报说明
三、有关专案填报说明
1.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合计”:填报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
本行资料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3.第3行“主营业务收入”:根据不同行业的业务性质分别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
因此,根据上述档案规定,投资公司主营业务就是投资,其投资收益应作为其主营业务收入,可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比例进行扣除。
主营业务收入1300万元,本年利润总额10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5万元,应交企业所得税是多少?
一,《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二,营业收入的5‰=1300*5‰=6。50万元;业务招待费的60%=15*60%=9万元;比较此二者大小,该企业当年度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6。50万元,超出的15-6。5=8。50万元,调增当期应税所得:
三,当年度应税所得额=100+8。5=108。50万元;
四,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该企业当年度应交所得税费用=108。50*25%=27。125万元
企业所得税报表中销售(营业)净额是指什么?是主营业务收入吗?
主营业务收入加其他收入减去销售折扣与折让减去销售退回。
注!这里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不是会计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而是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附一的内容
会计分录,企业所得税减免问题 今年的主营业务收入是193775.64元,每季度交企业所得税,今年
如果是当年的账,假如多提了4844.39元的所得税:
直接做一张红字凭证
借:所得税费用-4484.39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4484.39
然后,转入本年利润
借:所得税费用
贷:本年利润
如果上年已经结账,则: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4484.39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484.39
然后,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484.39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4484.39
按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中的收入是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吧
正解 不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要看主管税务机关怎么说 以税务要求为准

某居民企业2012年实现利润总额700万元,企业所得税率25%,其中主营业务收入4000万元,销售
这里涉及到 调整 会计利润 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务招待费60万元 的 60% = 36万元;
营业收入=4000+800+200=5000万元; 营业收入 的 5‰ =25 万元
36万元 > 25 万元
所以,业务招待费 税前只能列支 25万元。
应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700 +60-25)× 25% =183.75万元
我们财务告诉企业所得税=(主营业务收入-成本)*1%,对不对呀
可定不对啊
企业所得税 税率是25% 具体情况还要看 征收方式 也就是说你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
然后还要看你家是不是小型微利企业 去年还多了一个减半征收的政策(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 不知道今年还有没
核定征收的话 看税务局给你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是多少 如果是你说的1%的话 应纳企业所得税就是销售收入*1%*25% 不过申报表里面是填的的累积数。即销售收入为前几个月销售收入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