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货物分配给股东视同销售 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吗
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吗
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吗
一、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属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情形,不属于视同销售。集体福利是指纳税人为内部职工提供的各种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装置、设施等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装置、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
二、依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下列专案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专案、免征增值税专案、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专案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装置,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慧化楼宇装置及配套设施。
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不属于视同销售,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那么这些货物有可能是被接受者消费掉了,也可能构成下一环节的生产资料,为了维护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所以要视同销售。
你说的外购货物捐赠给灾区,一般情况下确实可能不会再销售,但也可能有些捐赠品灾区不适用,相关单位将其出售或换成其他物品,这样该货物就还没有彻底退出流通领域。
此外,从税法制定上来说,必须简要明了,如果说规定捐赠该灾区不视同销售;那还要规定捐赠该个人是否视同销售、捐赠该学校是否视同销售等等,难以穷尽和准确,反而不利于政策理解和执行。
关于将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视同销售行为账务处理
发放福利视同销售 所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因为是视同销售 所以计入收入5W 同时要结转成本 所以转4W 中间的1W虽然看起来企业没有盈利, 是因为他走的是职工薪酬科目 最后会间接导致负债减少, 我是这么认为的 如果有高手能告诉我正确的话, 十分感谢!
将购买的货物用于在建工程是否视同销售?
不是视同销售
会计分录如楼上的。
税法规定了八种视同销售行为: 你的不属于。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专案。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虽然这八种行为都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但由于在销售收入确认上的差异,导致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不一样,可以将其分为应税销售类和会计销售类进行会计处理。
工业企业将购买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为视同销售行为计算销项税额,这句话为什么错?
工业企业将自产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的行为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
工业企业将购买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的行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如已经抵扣,则需作进项税额转出
以上回答希望能帮到你
在增值税视同销售的八个行为中,为何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专案、集体福利或者个人福利不被视同销售
在增值税视同销售的八个行为中,为何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专案、集体福利或者个人福利不被视同销售——因为是外购的,没有加工中的升值部分。
如果是自产的产品,用于非增值税应税专案、集体福利或者个人福利,就要视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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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抵债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视同销售不?
当然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视同销售的几种行为:其中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不包括抵债。但如果抵债时取得进项的话,要作进项税额转出。
关于增值税的问题: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无偿赠送他人都不视同销售吗?
视同销售是指在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都是为销售。
为什么把自产和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专案或集体福利这些要视同销售,可是外购的这些就不算视同销售?
外购的在购进环节不许抵进项税额.,属于不予抵扣的专案.

为什么把自产和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专案或集体福利这些视同销售,可是外购的这些就不算视同销售?
自产,委托加工货物所有权是属于企业的,从一开始就是,然后用作福利,所有权转移,但是外购,就像你买一样东西,那买完要怎么处理那是你的权利,你有权把他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