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怎么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调增调减是在季报还是在年报?
应纳税所得额调增调减是在季报还是在年报?
应纳税所得额调增调减是在季报还是在年报?
企业所得税的季报和年报区别在于:季报是以会计报表上的利润数为基础计算企业所得税,而年报要在会计报表利润数的基础上根据税务要求做相关的纳税调增、调减,季报只有一张表,年报在国税申报的所得税还有几张附表。第四季度报表和以前月份的季报做法相同,与年报不同之处就是前面所讲要做相关调整。季报交的税是预交税,最终要交多少看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所以季报根本不存在什么调增调减的。谢谢采纳!
应纳税所得额能否调减
不可以,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从2008年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的规定,企业2008年以前按照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首先冲减上述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税法规定扣除;仍有余额的,继续留在以后年度使用。企业2008年以前节余的职工福利费,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如果2008年前没有余额的,在2008年开始,企业按实际发生额不超过工资薪金等金额的14%内的可以在税前列支, 未达到14%的按实际发生额列支.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调增-调减 这公式怎么理解啊?
某些费用支出调增意思就是税法规定这些费用不能影响利润,必须加进利润中去,这样,假设你没有发生这笔费用就意味着你的利润会增加,所以要调增。交所得税的依据是你的利润,就是你这个会计年度内经营创造的利润其中要按比例交的所得税。业务招待费就属于招待费,不用记入工资内,据实记帐。
减资弥补亏损是否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事项可以理解为你公司减资后将款项归还给股东,股东再以同样的款项捐赠给你公司用以弥补亏损,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八款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其中第八款为接受捐赠收入。”
因此应调增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关于年底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否需要将利润调增调减?
四季度申报可不调整不可税前扣除的专案,按会计利润直接申报,根据所描述的情况,四季度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待年终汇算清缴时调增调减相应专案,确定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年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要不要作账务处理的?
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调减是不用调账的,只是调整所得税申报表就行了。
就是日常所说的“调表不调账”。
会计要反映真实的经营成果的。
在发生开办费当年的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在以后年度的申报时,应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档案: “九、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根据档案精神,开办费80万元,既可以一次性摊销,也可以走长期待摊,这需要企业自行确定。
假如是走长期待摊,则应在不少于5年分期摊销。
发生费用时:借:长期待摊费用 80万
贷:银行存款 80万
第一年摊销时:借:管理费用 16万
贷:长期待摊费用 16万
第五年摊销完毕,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余额为0.
在年度申报时不需要调增、调减,按照实际摊销金额计入费用、计算利润。
供参考。

已计提但未上缴的工会经费如何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是调增还是调减
当然是纳税调增了。
计提的工会经费未实际拨缴的,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列支的工会经费未取得《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等合法有效凭据的,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24号:“自 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30号:“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