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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多交增值税账务处理 求问货物退回的 时候开出去的 增值税怎么 处理,需要 要 回吗

火烧 2023-03-20 18:35:55 1086
求问货物退回的 时候开出去的 增值税怎么 处理,需要 要 回吗 求问货物退回的 时候开出去的 增值税怎么 处理,需要 要 回吗需要办理退货折让证明 然后开红字冲减《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三条 一

求问货物退回的 时候开出去的 增值税怎么 处理,需要 要 回吗  

退回多交增值税账务处理 求问货物退回的 时候开出去的 增值税怎么 处理,需要 要 回吗

求问货物退回的 时候开出去的 增值税怎么 处理,需要 要 回吗

需要办理退货折让证明 然后开红字冲减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资料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列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资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程式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资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货物退回的 时候开出去的 增值税怎么 处理,需要 要 回吗

需要办理退货折让证明 然后开红字冲减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资料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列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资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程式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资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五)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影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客户退货,退回的增值税发票要怎么处理?

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影印件报送主管国税机关备案。

开出去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账务怎么处理

对于销售方来说,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性质是一样的
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借:应收/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销售退回的增值税发票要怎么处理

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稽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一. 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体注明作废。
(一)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程式码、号码认证不符”。
二. 不符合作废条件:
1. 购货方已认证由购货方填写申请单
(1) 认证通过:
① 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申请,税务机关返回通知单(一式三联,一联购货方留方,一联由购货方给销货方,一联税务留存)
② 将通知单交给销货方,根据销货方的红字发票和通知单作进项税额转出。
(2) 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程式码、号码认证不符”:
①《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资讯。其他同上。
②将通知单交给销货方,进项税不得抵扣,也不做进项税额转出。
2. 购买方未认证且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专案范围,由购货方填写申请单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资讯,主管税务机关稽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 购货方未认证,由销售方填写申请单,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资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专案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稽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客户退货,退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怎么处理

当月的直接收回税票作废,跨月的向税务机关申请,由对方开未抵扣证明后开红字发票。

销售货物开出去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怎么做账

销售货物不管是开出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都要按销售额(不含税)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账务处理是一样的。借:银行存款或现金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缴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请问售后退回的增值税怎样处理?

是进项税转出,《增值税管理条例》中有相关的规定。

多缴增值税退回的续后处理?

当然可以退回多交的增值税。如果数额不大,为了避免申请退还手续的烦琐以及申请退还的稽核时间较长,建议抵减下期应交纳的增值税。
通常情况下,缴纳增值税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因此,税务退回的多缴税金,按此分录反向做就是了——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已交税金
但是,在记账时,已交税金一般负数记借方。
如果出纳做的凭证不可更改,可以做一个更正说明,标注原分录贷记错误,更正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已交税金 负数
贷:其他应收款(其他退税) 负数

开出去的增值税记账联遗失怎么办?

你可以把抵扣联或是发票联.
影印了,做为你记账的依据就可以了.
这个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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