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员需要什么能力 现在公司的做采购员,是不是基本都同时扮演司机角色? (开车去买公司需要的用品,领导安排开车出差。)
现在公司的做采购员,是不是基本都同时扮演司机角色? (开车去买公司需要的用品,领导安排开车出差。)

现在公司的做采购员,是不是基本都同时扮演司机角色? (开车去买公司需要的用品,领导安排开车出差。)
大部分都是,现在有些公司招聘业务人员最基本的是要会开车,并有驾证,工作起来方便一些
在公司开车出了交通事故,公司可开除员工吗,
如果员工是办理公司的事情,属于履行职务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由公司承担。如果是借公司的车辆办理私人事情,与公司无关,公司没有过错,不用承担责任,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不是专业司机领导安排去开车,出了车祸,领导有责任吗?
不是专业司机,单位领导安排去开车,出了车祸,只要驾驶人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和驾驶这辆机动车的驾驶资格,就交通事故而言,领导没有责任。但是从企业管理来说,领导需要承担领导的管理责任,
已经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用处,只要驾驶员有驾驶证并且符合准驾车型来驾驶机动车,领导就没有问题。
假如员工有驾驶证但是不符合准驾车型要求,员工可以按照《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领导的违章指挥给予拒绝。
公司没有注册,我在公司做采购员要担什么责任
采购员在没有注册的公司里工作,因为公司没有注册不会牵涉到你的。
我是公司采购员,也是司机,公司的车在假期我能开回家吗?费用我自己出
这事需要和领导沟通好,原则是不行,你要问领导!同时把违章记好!
开旅游车的司机开车去外面,旅游公司应该给司机安排宾馆住吗?
您好,我就是做旅游的。司机的话,外出一般都是有私配房和私配餐的,跟地陪导游一起吃,一起住的。
公司司机开车出车祸,司机受伤公司该负哪些责任
一、公司应及时办理工伤认定:
1、属于工伤事故情形的:员工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办理工伤认定;如下情形属于工伤事故: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九)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办理工伤事故的流程: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后的一个月内到企业注册地的劳动部门办理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二、工伤待遇
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如下几个项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以及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社保中心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上述三项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
特别提醒的是: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双方的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为支付前提。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为受伤员工受伤前的原待遇乘以停工留薪(需要医院开具病假单或其休假凭证)。
在公司做采购员备用金应该要拿多少。
多大的公司,采购什么?
问题都说不清楚,不知道老板为什么让你做采购员?-
在公司开车出车祸一死多伤驾驶员以关三个月是公司不管吗
看一下以下案例对你有没没有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雇佣司机开车发生交通事故 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某汽车公司雇佣的司机在执行工作任务中造成他人死亡,死者的家属将司机卢某、汽车公司及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院,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121870元,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卢某及汽车公司连带赔偿;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优先赔偿死者的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近日,广西灵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范围内赔偿经济损失40000元给死者家属;保险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范围赔偿经济损失24742.5元给死者家属,汽车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168.25元给死者家属。
2013年3月20日下午,受害人劳某驾驶属两轮电动车搭乘劳某某及郭某沿省道308线由灵山县平山镇往佛子镇方向行驶,在行至省道308线66公里加900米路段越过中心线驶到对向路面时,与相对方向行驶由卢某驾驶的大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劳某、劳某某当场死亡,郭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2013年3月29日,交通管理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认定劳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卢某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劳某某、郭某不负此事故的责任。事故发生后,汽车公司支付了丧葬费17 100元给死者的家属。
据了解,卢某是该汽车公司雇请的员工。卢某驾驶的权属汽车公司所有的大客车在保险公司购买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法院采信交通管理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认定劳某应承担70%的民事责任,卢某承担30%的民事责任。卢某是汽车公司雇佣的司机,是在执行工作任务中造成原告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应由汽车公司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所以,对此案死者家属的合理损失,应由汽车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卢某不负赔偿责任。肇事大客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保险。死者家属的经济损失,应当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按25%的赔偿责任予以赔偿;仍有不足部分,由汽车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并参照《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结合死者的家属的诉讼请求和所举证据,对死者的家属请求的赔偿项目和金额,法院评判认定如下:1、死亡赔偿金。死者的家属请求为120 160元,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2、丧葬费。原告请求为18 810元,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3、精神损害抚慰金。在此事故中,死者的家属痛失亲人,精神上受到了沉重打击,造成严重精神损害,但在本次事故中,受害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卢某及被保险车辆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死者的家属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优先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 000元,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死者的家属的各项经济损失合计为138 970元,依法应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范围内优先赔偿死者的家属经济损失40 000元,余下赔偿限额作为预留给同一交通事故其他受害人;不足部分98 970元,由保险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限额500 000元范围内承担25%的赔偿责任赔偿死者的家属经济损失24 742.50元;仍有不足部分74 227.5元,由汽车公司承担30%赔偿责任赔偿死者的家属经济损失22 268.25元,扣减汽车公司已赔偿的17 100元,其还应赔偿死者的家属经济损失5 168.25元。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在公司的安排下, 他要出差 英语怎么说
He will go on a bussiness trip aording to the p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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