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最高法院的工作规定属行政法规还是部门规章,为什么不属法律呢?求大师指点

最高法院的工作规定属行政法规还是部门规章,为什么不属法律呢?求大师指点
最高法院的工作规定属行政法规还是部门规章,为什么不属法律呢?求大师指点
你好,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只是内部的一个工作规定,不是法律。另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度,最高院是司法机关,也不存在制定由行政机关制度的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制定)。
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 是行政法规还是部门规章
这个规定是当初的国家人社部制定颁布的,属于部门规章。行政法规应由国务院来颁布实施。
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是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吗
是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十六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第七十一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许可权范围内,制定规章。
行政法规由 签署并以 形式公布,部门规章由 签署
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形式公布,部门规章由部长(主任)签署部委令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是部门规章还是行政法规?
只是政府的一个规范性档案,既不是规章也不是法规。
请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属于法律还是部门规章?如果与法律规定相悖怎么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起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这些表明,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最高国家立法机关,其有权制定并修改、解释宪法和法律。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最高的行政机关。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有关行政机关的活动准则、行政许可权以及行政工作制度和各种行政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规范性档案。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其内容不能与 宪法和法律相牴触,否则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对所遇到的法律的条文所作的司法解释有时特指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对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所作的具有普遍司法效力的解释。
由此可见,我国的宪法是母法,是根本大法,一切法律法规均不得与其相牴触。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改和解释的法律,是全国人民利益的体现,要充分予以尊重和保护。国务院及其部门的法规,对国家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法律性的档案,属于司法解释的范畴。
如果遇到法律规定相悖的情况,记住: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殊法优于普通法。
明白了吗?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规定是属于法律?还是属于行政法规或者是地方性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不负责制定法律,其所作出的是司法解释。
所谓司法解释,就是司法机关对法律、法规(法令)的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的补充规定。一般为了方便法律的实际应用而做出。
法律是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制定的。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地方性法规,即地方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其效力不能及于全国,而只能在地方区域内发生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档案。
一般来说司法解释的效力低于法律,司法解释不能突破法律,否则违法律的司法解释无效。
根据行政法规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权制定部门规章么
一不是根据行政法规定,是根据国家《立法法》的规定,因为只有《立法法》才是讲这个方面的法律。
二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没有权制定部门规章。依据是根据2000年国家《立法法》第七一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许可权范围内,制定规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是卫生部的内设机构,没有这个权力。
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及其主管部门对自己根据宪法和法律所制定的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所做的解释叫
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及其主管部门对自己根据宪法和法律所制定的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所做的解释叫行政解释。
行政解释: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时,对非由其创制的有关法律、法规如何具体应用问题所作的解释。
它包括两种情况:
1、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如何具体应用问题所作的解释。这种解释,实践中一般体现在他们所制定的有关法律的实施细则中;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地方性法规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所作的解释。这种解释仅在所辖地区内发生效力。
水利部发布的管理规定是属于行政法规还是规章制度
水利部为国务院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其颁布的规定为行政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