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什么是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核算的两种方法分别是怎么样的?
企业所得税核算的两种方法分别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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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付税款法是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一种方法,与纳税影响法相对。
应付税款法,是指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的会计处理方法。在应付税款法下,不需要确认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因此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应交所得税。
在这种方法下,本期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应付所得税金额,由于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应付所得税金额,由于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数不作跨期分摊,故而不反映在“递延税款”账户中,只在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
二、纳税影响会计法
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时间性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即将本期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采取跨期分摊的办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二条规定,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停止采用应付税款法或原纳税影响会计法,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所得税进行处理。
原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费用的,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相关规定,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同时冲销递延税款余额,根据上述两项金额之间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企业所得税是怎么算的?
企业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都应在月(季)预缴的基础上,于年度终了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计算公式为: 月(季)预缴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12(或1/4)×33% 全年应纳税所得税税款=税务机关核定纳税所得额×33% 根据以上计算公式,企业节税的基本步骤是: 第一,策划确定收入额,并尽可能将某些专案的收入排除在外; 第二,策划确定成本、费用、损失额,并尽可能将某些专案的成本、费用、损失包括在内; 第三,正确计算并确定企业利润总额,并尽可能缩小化; 第四,计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只要不超过5年,弥补额越多,应纳税所得额越少,对节税越有利; 第五,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计算境外税收抵免额,并尽可能多地抵免。抵免越多,应缴税额越少; 第七,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尽可能挂靠低档优惠税率,在应纳税所得额一定的条件下,税率越低,对节税越有利。 上述各步骤,一般结合企业的帐簿进行。根据企业对收入、成本、费用、损失的处理方法,调整那些和税收规定相持的地方。即在企业帐面利润的基础上调整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额。这样,企业所得额的计算转化为帐面利润的调整问题。 应说明的是,调整帐面利润,并不一定意味着企业帐面必须进行调整。可以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帐面利润加上(减去)差额即可。 举例说明: 假定某企业,1994年的帐面利润为10万元,企业的会计处理与税法不相符的有如下几项: 1.增值税的滞纳金5000元,列入营业外支出; 2.交际应酬费中有3000元,设有合法凭证。该企业所得税为: 年应纳税所得税额=(帐面利润+调整利润)×33% =(100000+5000+3000)×33% =35640(元
企业所得税核亏和所得税汇算的区别
每个所得税核亏的企业都要参加汇算清缴,但不是每个参加汇算清缴的企业都要核亏的。这算不算区别?

企业所得税清算是怎么算的
就是把会计利润,根据税法的规定,该调增的调增,该调减的调减,以最后的结果,计算当年的企业所得税。
国税企业所得税有几种核算方法
一、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的简便计算
按有关规定,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情况下,交易中股权支付时,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非股权支付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例一:甲公司共有股权10000万股,为了将来能更好地发展,将80%的股权由乙公司收购,成为乙公司的子公司。假定收购日甲公司每股资产的计税基础为8元,每股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0元。在收购对价中,乙公司以股权形式支付7200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8000万元。
一般计算方法:甲公司取得非股权支付额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10000×80%×10-10000×80%×8)×[8000÷(72000+8000)]=(80000-64000)×10%=1600(万元)。
简便计算方法:甲公司取得非股权支付额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银行存款支付对应的股份数×每股盈利额=8000÷10×(10-8)=1600(万元)。
二、因投资未到位不得扣除利息支出的简便计算
一般计算公式:企业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同时,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也不得扣除。
例二:某公司2011年1月向工商银行按照5.4%的年利率借入500万元,向一傢俬营企业以8%的年利率借入200万元,全年共发生利息支出43万元,公司甲股东欠缴资本额300万元。
一般计算方法:该公司2011年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200×(8%-5.4%)+(500×5.4%+200×5.4%)×300÷(500+200)=21.4(万元)。
简便计算方法:该公司2011年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借款利息总额-可扣除借款利息额=43-(200+500-300)×5.4%=21.4(万元)。
三、不得扣除关联方利息支出的简便计算
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年度应付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
需要说明的是,年度应付关联方利息应符合税法对利息支出的一般规定,特别是应限制在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以内,超过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的利息也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例三:某企业2011年权益性投资全年平均额为3000万元,向关联方借款8000万元,年利率9%,当年支付关联方利息720万元,不能提供独立交易证明,且关联方实际税负低于该企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5%,计算不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
一般计算方法:
(1)超银行利率利息支出=8000×(9%-5%)=320(万元);
(2)该企业的关联债资比例=8000÷3000=2.667,超债资比例的利息支出=(720-320)×(1-2÷2.667)=100.04(万元);
合计不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为320+100.04=420.04(万元)。
简便计算方法:不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借款利息总额-按税法规定可扣除借款利息额=720-3000×2×5%=420(万元)。
请问企业所得税是怎么算的?
是季度申报吗?如果是那么所得税=(56534.92-1188.78)*25%(假定)。里面有几点疑问1、你表里基本上没有成本.2、表里的所得税544是以前预交的还是以前以及缴纳的?3、你的费用是否都取得对应的发票。4、应付款44290.96是应付款(是否取得发票)?5、关键点如果是(所得税前扣除标准)。
如果是25%企业所得税率的话
第一季度 20000*25%=5000元
第二季度 (20000+90000)*25%-5000=22500元
第三季度 (20000+90000-50000)*25%-5000-22500=负的 该季度应缴税为0
第四季度 (20000+90000-50000+120000)*25%-5000-22500=17500
企业所得税核算问题,急
应交企业所得税:本年应纳税所得:[100-4+5+7+2+8+(10-14)]=114万元;冲抵上年:未弥补亏损12万元,应交企业所得税(114-12)*25%=25.5万元
本年新增递延所得税资产产品保险费用对应将来可抵扣所得税8*25%=2万元
本年冲回递延所得税资产-未弥补亏损3万元(因被弥补而冲回),变为0万元
所得税费用为25.5-2+3=26.5万元
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26.5
借:递征所得税资产-产品保险费预计负债 2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25.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未弥补亏损 3
年末递延所得税余额为存货之递延所得税资产4.5万元,及产品保险费预计负债之递延所得税资产2万元
企业所得税核算程式
企业所得税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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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