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票纳税人识别号开错能抵扣 增值税发票认证后发现公司名错了 ?要怎么办 ?
增值税发票认证后发现公司名错了 ?要怎么办 ?
增值税发票认证后发现公司名错了 ?要怎么办 ?
1、已认证的发票,不能再退回作废重开; 2、只能先作为正常发票申报抵扣,然后走冲红重开程序; 3、依据“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的规定,由购货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红字申请单(理由就是发票开具有误),然后把税务机关出具的通知单交销售方,销售方凭通知单冲红,重开发票给购货方; 4、购货方应在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后的次月申报期,将该发票涉及到的进项税额填列在申报表附表二的第21行,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因为两个系统是联网的,若不做转出处理,纳税申报将无法通过。
增值税发票公司名称字写错了,能认证吗?
最好开拒收证明让对方重新开具
但是密码区是根据税号生成的,公司名称不影响密码,认证时如果工作人员没发现应该可以通过,但是发票公司名称错误对发票来说是很大的错,正常情况下这发票就不能使用,就算你通过了认证,入了账,以后国税查账也是个问题
增值税发票三个月后发现税号开错了怎么办
发票认证的期限最多是180天 你可以开红字发票冲销
认证了发现是虚开的增值税发票怎么办
若发现是虚 开的增值税发 票
可以向国税局举报的
增值税发票认证超期了怎么办?
超过90天 税务局不在受理 对方拿不到申请单和通知单 就没有开具红票的合法依据 所以是不能开红票了;
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规定:
1、销货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凭税务机关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方可开具;未取得《通知单》或者取得的《通知单》不是税务机关出具的,一律不得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2、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申请只能在抵扣发票认证期内办理,超过90天认证期限限税务机关一律不予办理。
3、购买方已认证抵扣的税款在取得“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后,不论销货方是否已情节具红字发票,不论购买方是否已收到对方的红字发票,购买方必须在取得《通知单》的当月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4、购买方取得的红字专用发票不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在次月纳税申报时奖需作进项税金转出的金额填八申报表附件表二“21”栏次。
5、购货方办理退货、折让前,必须先将原购货发票进行认证,同时购、销双方签订“退货协议”或者“折让协议”。
6、开票系统升级后纳税人应通过开票系统自行打印《申请单》(《申请单》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同时提供《申请单》电子信息(用U盘拷贝);从2008年12月1日起,一律通过开票系统生成《申请单》。
7、除退货、折让外,企业在填写《申请单》时,必须按原蓝字发票上的信息填写;办理退货、折让的,《申请单》上的金额必须与购、销双方签订的“退货协议”或者“折让协议”上金额、税额相一致。
8、《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的核销从2009.1.1起,改为由企业在防伪税控抄税时自动核销,企业购票时不需要再带当月已开具的《开具红字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到发票发售柜台核销。
9、企业申请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手续作如下规定:
(1)因开票有误等原因销货方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或者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可以由销货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提醒注意:发票未交付购买方的,必须在开具有误发票的次月办理;拒收专用发票的,在发票认证期限内办理,并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拒收证明(拒收证明必须加盖购买方的公章)
(2)除开票有误外的其他情形(主要包括:已认证抵扣的发票,因发票模糊不清无法认证的发票,纳税人识别号不符,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不符,退货,折让等等)全部必须由购买方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的手续。
(3)开票有误仅指:企业名称、地址、帐号、货物名称等明显开错。(特别提醒注意:纳税人识别号开错、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开错不属于开票有误范围)
增值税发票认证不符怎么办
你是在企业自己网上认证不符还是到国税局认证时说不符呢?
如果到自己网上认证不通过的话,可以再拿去税局试一下。
如果税局都认证不过,一般税局会跟我们说是什么原因的。你可以再详细检查下你单位的信息是否有错误。

增值税发票认证不过怎么办?
都不能过吗——自己认证、到税务认证?用抵扣联、用发票联?
如果都不能过,说明理由,要求供货单位重开(当月的可以作废重开,过月的需要冲回重开);如果供货单位不给冲开,没办法,只能当普通票使用。
增值税发票认证过期怎么办
增值税专用发票过了认证期,只能当普通发票使用,不能再抵扣进项税。
增值税专用增值税发票认证过期怎么办?
过期未认证没有办法。这给受票企业带来了损失,如果是供票方的责任,应将发票退回并要求其重开。
增值税发票己认证,但发现开错,怎么处理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A、购买方获得专用发票认证相符且已进行了抵扣,之后因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B、购买方获得专用发票后因以下问题无法抵扣时;
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
②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③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④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
补充:只要是通过了认证,就由你方申请红字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