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不失务则利之的使动 职工在工作中失务造成单位经济上损失最高赔偿金是怎么计算的?
职工在工作中失务造成单位经济上损失最高赔偿金是怎么计算的?
职工在工作中失务造成单位经济上损失最高赔偿金是怎么计算的?
第一,当职工在工作中给单位造成损失,企业应当如何正确处理?什么情况下职工当承担赔偿责任?什么情况下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造成的是钜额损失又应当如何处理?这是一个现实中颇具争议而没有法律明确界定的问题。
第二,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看看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哪些规定。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中第四条规定,如果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经济损失。这里说的是,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问题。
第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具备这个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没回答是否赔偿损失问题,只是可以引发我们的思考。对这一条应当这样理解: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但不够刑罚处罚的程度。例如,因粗心大意、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因工作不负责而经常产生废品、损坏工具装置、浪费原材料或能源等。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劳动部印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这个规定就比较具体明确了,可以作为处理此类问题的依据。
第五,有的专家指出,由于劳动者过错行为导致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应当赔偿多少的问题,首先,劳动者赔偿用人单位经济损失应以下列损失为限: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果劳动合同有规定的,则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赔偿费用为准。其次,在具体操作上,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根据主观过错程度进行适当赔偿。再次,具体赔偿数额可以综合考虑劳动者收入等情况确定一个适当的标准,毕竟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维持生存的基本条件。还有的学者指出,用人单位一概要求劳动者承担经济责任,对劳动者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这涉及到用人单位对自身收入的分配,其实劳动者的报酬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大部分都成为了用人单位的利润。而作为劳动者造成的损失,其实是用人单位本身的一种经营风险。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既然用人单位获得了大部分的收入,那么对此它也应该承担更多的风险责任。专家和学者的观点可以作为参考。
请问,工作中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无力赔偿怎么办?
从工资里按月扣,不过每月扣的不能超过工资的20%,并且扣完后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在工作中装置突然坏,造成经济损失,该谁负责
如果人为的是谁弄坏的谁负责,如果是非人为的那就不关工人的事了
职工造成单位损失应如何赔偿?求答案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通知(沪劳保综发[2003]2号文)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依法要其赔偿,并需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收入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也就是说单位如果按照政策法规的规定,依法要求小张赔偿损失的,可以按月从工资中扣除一部分,但扣除的金额不能超过小张月工资收入的五分之一,并且要保证扣除以后的金额达到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在工作中把右手搅掉了怎样赔偿
工作中受伤可以申请工伤,治疗终结后去劳动鉴定委员会评残!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我在工作上的失误导致老板的损失请问如果要赔偿是怎么计算的啊?
不好说了.一般有的企业有
1.轻微的扣发奖金
2.重一点的罚一定数额的钱
3严重的企业就会法院申诉你哦.:(
祝你好运

某位公务员工作不慎,如果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个人怎么赔偿?
看损失多大 单位有钱的 就算了 至多给你个处分 和领导关系不好 单位穷的 处分赔钱吧 但就算赔 他们也不能强行封门抄家的 还是要通过法律途径
一般还是要在赔钱的基础上加以行政处分的 至于何种处分就看单位和行政监察局 也就是纪委的意见了 一般不会开除就是了
本人即将参加工作。如果将来在工作中因为本人的操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该有谁赔偿。
这个看合同怎么订了
在工作中意外死亡,根据我国法律是如何计算赔偿金的呢?
我是上海市劳动局的工作人员,专业的回答你的问题:
1、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况: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2、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因工死亡待遇)
从业人员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卹金按照从业人员本人因工死亡前一月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中,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卹金之和不应高于从业人员因工死亡前一月的缴费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5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其中,在按月领取养老金以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的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丧葬补助金低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标准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少数民族死亡的还有其他政策。
PS:因为专业,所以信赖!
工作中车祸赔偿金怎么演算法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2、具体的赔偿专案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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