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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为什么不给我 结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互的全款但房产证还没办,请问结婚后这算个人的婚前财产吗?

火烧 2023-03-18 14:44:46 1067
结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互的全款但房产证还没办,请问结婚后这算个人的婚前财产吗? 结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互的全款但房产证还没办,请问结婚后这算个人的婚前财产吗?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
购房合同为什么不给我 结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互的全款但房产证还没办,请问结婚后这算个人的婚前财产吗?

结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互的全款但房产证还没办,请问结婚后这算个人的婚前财产吗?  

结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互的全款但房产证还没办,请问结婚后这算个人的婚前财产吗?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签订购房合同房产证没下算婚前财产吗?

如果是一方领取结婚证之前,签署个人名字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买房,该住房产权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结婚前女方贷款购的房,一直没办房产证,结婚后才办的房产证,房子算个人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您好!
如果确实是购房出资行为是在婚前进行,则应该属个人财产,但如有贷款,则在婚后还的贷款属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财产如何界定,结婚前共同签订购房合同(合同书上有双方的签名),结婚前的付款,算婚前财产吗?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因此,除非有相反的证据,结婚前双方共同购房时,各自支付的款项,应当理解为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

一、《婚姻法》关于婚前财产的法律规定:

1、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2、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提示:此处第十七、十八条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多数情况属共有,婚前财产及其它一些符合条件的属一方所有的情况。

二、正确理解《婚姻法》关于婚前财产、共同财产的规定: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法《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9条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婚前全款购房,婚后才领房产证,算婚前财产吗

算婚后财产,不过你要是能提供婚前财产证明,那就算婚前财产。

婚前签的购房合同付的首付,婚后拿到的房产证请问这个算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属于婚前的,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分割时需要补偿

购房合同是婚前签订的,这个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吗

夫妻一方在婚前签定的购房合同,婚后没有共同还贷或用共同财产支付相关钱款的,也没有发生赠与另一方房产份额的,也没有其他导致所有权变化的,该房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的工资、投资收益等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前购置后婚后偿还房贷或用收入等财产支付房款的,很容易导致房产所有权发生变化。

婚前男方首付,签购房合同,婚后才办理房产证,是婚前财产吗

因婚后夫妻共同返贷,所以是夫妻共同财产。

我在结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结婚后办理的房产证,加上了女朋友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你是希望要共同财产还是心理面并不希望是一分为二的那种?
如果是后者,产证上也没有明确是各占一半的话,那么表面上看上去是共有,实际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唉~~,
既然选择加名了,无非是希望婚姻更长久,那么好好经营你们的婚姻才是你现在要知道并去做好的一件事

购房合同是婚前的,但是房产证是婚后办的,这是属于婚前财产吗

购房合同是可以作为证据,为婚前财产的。不然你问法律咨询贴吧家庭方面的律师确认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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