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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容易得心理疾病 老公心理疾病太严重,骂脏话,侮辱人格,猜疑心极重,控制我的人身自由,作为基督徒我该如何处理?

火烧 2021-08-21 05:46:35 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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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心理疾病太严重,骂脏话,侮辱人格,猜疑心极重,控制我的人身自由,作为基督徒我该如何处理?

很同情你,但也帮不上什么忙。有首歌叫做《重担可解脱在加略山》,愿神给你开一条出路。

人身自由被限制,人格尊严被侮辱可以正当防卫吗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基督徒的追尸会丧事该如何处理

感谢主!
基督徒去世,要举行丧礼,又叫追思礼拜。
一般先要发“讣闻”和“丧事礼拜程序”,礼拜程序内容包括:
1、圣经经文;2、宣召;3、诗歌;4、诗歌5、故人生平;6、圣经经文;7、祷告;8、故人生平;9、讲道;10、诗歌;11、诗歌;12、祷告;13、祷告;14、讲道。
还应该事先准备好丧礼程序单,让每一位参加的人都能清楚跟随程序,不致对丧礼程序觉得困惑。
还有很多注意事项,详情请见::360doc./content/12/0224/21/7052429_189386559.s
哈利路亚!

联系当地教会和牧师协助您。
PS:是追思不是追尸。

我的母亲经常侮辱我,我该如何处理自己的心态?

既然你能理性地提问,就理性地考虑一下。
就算他们是你父母,他们如此折磨你你,为什么还要为他们考虑呢?他们没有做父母的资格。
别管什么孝道,什么血缘关系,还有什么父母是天下最爱你的人,这些都是扯淡的鸡汤而已。
恶心的父母我见多了,好多孩子还自己用孝心骗自己让自己往火坑跳呢。
你现在在家里,能忍就忍,不要考虑太多,忍几年,赶紧考一所大学或者大专什么的,离开这个家,然后自己学本领赚钱养活自己,你经济独立了,到时你父母也管不着你了,你也就脱离了恶魔般的父母。
要坚持自己正确的三观,不要因为父母的影响就自暴自弃,为自己谋取将来的属于自己的幸福,要让自己从内心变得强大起来

基督徒罪债如何处理?

基督徒认为:人之所以犯罪,是因为身体具有从亚当遗传下来的“罪性”,如同一种犯罪基因,也称为原罪。这种基因的本质是因为离弃神主导的人类生活体系,追逐以人自我为中心的生活体系。由此衍生了一系列与神的标准不同的行为方式,破坏了造物之初,人与神、人与人、人与其他造物之间和谐的本来面目,导致一系列衍生的具体的罪行,称为本罪。
非信徒对待自身思想、行为的不足(有很多的方面,尤其是动机,非信徒虽然也受其困扰,但不认为是罪),一种是以加强个人修养的方式去对付,本质是借一些方式,进行自我改善和提升,人们会因为做到这样的改善,觉得自己获得了内在生命的提升,而做不到时则对自己会有自责;另一种是干脆降低标准,把一些原本困扰自己的问题,变得合理化,导致自身良心的敏感变得迟钝,社会道德水准的相对化和不断降低。
而基督徒对于如何对付自己的具体的罪,却有不同的看法。
1、 承认自己(身体)有犯罪的动机,而不是粉饰或回避它们,并从内心接受不能靠自己的压抑,或其它方面的善行,去解决长期缠累我们的罪的问题。(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免除因自己单独面对罪不免失败,而被魔鬼控诉(良心不安,以致消沉;或降低标准,混淆是非)的煎熬。

2、 思想神核心的十架救恩,确信耶稣在十架上已经完全地清偿了罪债,完全胜过了魔鬼的控诉。并数算神的具体恩典,明确自己是因信接受耶稣基督的救恩呼召引导的人,明确神已赐给自己与神合一的新生命。确知与神的合一,已经为我们解决根本性的罪(离弃造物的神,而以被造的人为中心),和由此衍生的一切具体罪行的赦免;以及与神合一的新生命对一切罪性的得胜。每次与成就了如此救恩的神一起去面对魔鬼对自己的罪行的控诉,凭信心与神一起得胜。

3、 把自己的罪带到十架面前,看到主耶稣为此受到的痛苦和羞辱。因信神的救恩之道,明确自己的罪也不能破坏自己与神合一的关系(这关系是因着恩典而不是行为),为自己把再次把深爱自己的合一的神,拉扯进这样的痛苦和羞辱,而蒙受爱的光照和责备。因对主的爱而痛恨自己的罪行(如同罪犯对亲人的愧悔),并恨恶喜好犯罪的旧生命。

4、 再次明确自己与主合一,身份是新造的人,灵魂已经重生。虽然身体暂未得赎,仍有罪性遗留,但可以靠着主圣灵的保守,胜过身体的罪性。并应该顺从圣灵的引导,与自己的旧生命的罪性征战,在已经得胜的军队中,争取尽量多的奖赏(我们仅需要担心的是俘获的程度,而不需要担心胜败的问题。当然,对这场战事的严酷性,要有充分的认识——籍着祷告、读经、聚会,使新生命与神(元首)和教会(他的全军)紧密关联,是在这场持续终生的战事中,胜过习惯被魔鬼控制的身体的罪性的必须保障。

可以说,基督徒对待具体的罪行,是把它放在与根本性的罪——离弃神而以自我为中心——一道来对付的。是先认识神,而改变了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而获得的能力 ——核心就是不靠自我,而靠基督的十架救赎,来解决自己罪的问题——是因爱(对救赎主的感恩)而不是因骄傲(自我改善的企图)而拒绝罪——是把全能的得胜的神,而不是反复软弱的自我,来作为胜过顽罪的依靠。
另外就是认为对付犯罪的方式,是更新控制身体行为的本源——要用因信福音而获得重生的,以顺服神为中心的灵性生命的不断成长,来不断取代原来以自我为中心的意志生命,对中性的身体行为进行控制——这将是基督徒一生之久的征途。

所以对于基督徒来说,身体的罪(具体的行为的罪)都是神已经对付了的;唯独灵性的罪(已经接受,后又不承认神的救恩)——亵渎圣灵——是无法解决的最大的罪。
因而完整清晰的福音,成为对人的双刃挑战—— 一方面正是罪人免除罪责的重大恩典,一方面又是承受而再次背叛者万劫不复的明证。

作为基督徒该如何克制手淫?

割掉……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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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庭广众之下拦截车辆,砸车,侮辱人格用刀伤人该如何处理

依法处理

乡镇人大如何处理限制代表人身自由的报告

这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实践中需要重视从工作层面完善的重要工作。乡镇人大代表的人身自由特别保护权 《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被逮捕,受刑事审判,或者被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执行机关应当立即报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如此规定的初衷是防止对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行为进行打击报复,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目的是保障乡镇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为民服务,保证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代表不受司法部门的干涉和影响,实施监督更加有效,体现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性。报告是执行机关的法定义务 执行机关对乡镇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必须向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而且是立即报告,这是对乡镇人大代表执行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机关的法定义务。 从《代表法》的规定来看,具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执行机关采取措施在前,向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在后。二是强调时限要及时要快速报告,不能拖拉拖延时间。三是报告的主送机关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而不是主席团,也不是主席。有差别的司法保护 和对县级以上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最大的不同:是不必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即可采取行为。 这也说明《代表法》对乡镇人大代表和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的司法保护是有所差别的。这种差别就是:采取法律规定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有关措施,对乡镇人大代表采取的,执行机关应立即报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对县级以上的人大代表采取的,应当报告并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委会许可。 我们必须正确理解这一差别规定。乡镇人大代表同县级以上人大代表这种差别司法保护,是因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主席团不具有常设机关的性质,如果赋予乡镇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同县级以上人大代表一样的许可程序,那就只能增设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但这同现实法律规定又有矛盾冲突。接到报告即确认“暂停代表执行职务”事实 执行机关是事后报告,加之法律没有赋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许可的权利,因此,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接到执行机关相关报告可以不回复,但并不意味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没有工作可做。 这是因为执行机关的事后报告已经涉及人大代表继续执行职务的问题。根据《代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精神,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接到执行机关对乡镇人大代表逮捕、审判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行政拘留、监视居住、司法拘留、劳动教养等)的报告,那么暂时停止代表执行职务的情况即得到确认。 客观上产生这一法律情形基于两点:一是事实上该人大代表已经不可能进行代表工作或从事代表活动;二是如果该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极大损害国家权力机关的形象和人大代表职务的严肃性。 从《代表法》规定的情况看,对执行机关事前报告,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接到报告或法律许可,审查的重点不是人大代表有罪与无罪上,而是是否存在对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行为进行打击报复上。 实践操作层面四个问题不能回避:一是发现执行机关有打击报复代表执行职务的情况如何处理;二是代表原选区或选举单位如何知情;三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接到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后如何处理。四是暂停执行代表职务的时间是收到执行机关报告之日还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处理报告之日。这四点《代表法》未有明确规定,实践中能否这样更加妥当些。 一是发现有打击报复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情况,应该向执行机关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 二是鉴于《代表法》只明确执行机关向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这一规定,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向代表原选区或选举单位通报情况,让原选区或选举单位知情。 沟通原选区或选举单位进行罢免,实践中存在诸多现实困难难以启动,则告之被暂停代表执行职务这一法定情形。 三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大会预备会议时,应在主持词中有相关具体内容公告全体参会人员,会后以书面形式公告乡镇辖区干部群众(包括被暂停代表职务本人)。 四是暂停代表执行职务时间相应应从收到执行机关报告之日起计算。有“暂停”就有“恢复” 根据《代表法》的规定,暂停代表执行职务,只是中止代表执行职务,而不是终止代表资格。一句话:“职务中止,资格犹在”。换言之,依旧是人大代表但暂时无职务。因此,当代表被强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的情形消失后,应恢复其执行代表职务。 当代表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或者被依法判决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服刑的情形消失后,在其代表任期内其代表资格依然存在的条件下,也应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及时报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恢复其执行代表职务。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换届后可能遇到:如果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或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服刑的人当选人大代表,其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在镇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其当选资格有效时即得到确认。被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的情形消失后,其代表资格依然存在的条件下,开始执行代表职务。 (彭进军)

我老婆很凶,她在家里控制一切,控制我的工资,控制我的人身自由,控制我的一切。我可以离婚吗

你离婚是因为他控制你,你不听他控制不就可以了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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