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制 周朝的宗法制度是“家天下”的由来,宗法制指的是什么?
周朝的宗法制度是“家天下”的由来,宗法制指的是什么?
周朝的统治特点是家国天下,换个词就是天下为家。周天子,顾名思义就是天的嫡长子,诸侯为天子的兄弟,大夫是诸侯的兄弟。虽然嫡庶有别,但是大家都是有血缘的兄弟,时间久了,大家不是兄弟也是叔侄。这是姬姓之间,那非姬姓诸侯怎么办?很简单,就是婚姻,结为姻亲之好,便还是一家子。比如周在灭商之前就一直与姜姓(炎帝后人)保持世代婚姻关系,再比如秦晋之好就是保持婚姻关系。此外这一家子,广大民众就是子女,各级君王就是君父。
一家子是一家子,但是地位可不一样,而且差别很大。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子,核心内容是明辨嫡庶有别,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在宗法制度下,从始祖的嫡长子开始传宗继统,并且世代均由嫡长子承继。这个系统称为大宗,嫡长子称为宗子,又称宗主,为族人共尊。宗子有祭祀祖先的权利,若宗子有故而不能致祭,那么庶子才可代为祭祀。祭祀的权力可不得了,《左传?成公十三年》上提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国家的大事,除了打仗之外就是祭祀,能够获得祭祀祖先的权力的人,地位也最为尊贵,是权力与财产的合法继承者。有大宗就必然有小宗,小宗与大宗是相对的。周天子是嫡长子继承大统,是周天子兄弟,但是是庶子的封为诸侯,历代的周天子都是大宗,这些诸侯就是小宗。诸侯也是嫡长子继承大位,作为庶子的兄弟封为大夫,这些大夫为小宗,诸侯是相对他们的大宗。大夫同样是嫡长子继承大位,作为庶子的兄弟就是士,这些士是小宗,大夫为大宗。这里的诸侯和大夫有双重身份,既是大宗又相对而言是小宗。这与封建制是严格的对应的,天子分封诸侯,诸侯分封大夫,大夫就终止了,这样士也就空有贵族身份。

宗法制是由父系氏族社会的家长制演变而来,它是指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尊崇祖先,维系亲情,并规定人际关系和地位、权利、义务的法则和制度。宗法制自然是提高了男性的地位。正所谓:食、色,性也。追求美食、美色是人的本性。作为天子、国君、大夫等这些人,自然就会追求美妻娇妾。在《独断》上有所记载,夏商周三代的婚姻制情况大致如下:天子娶十二,夏制也,二十七世妇。殷人又增三九二十七,合三十九人,八十一部御女。周人上法帝喾正妃,又九九为八十一,增之合百二十人也。天子一娶十二女,象十二月,三天人九嫔。诸侯一娶九女,象九州,一妻八妾。卿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周朝是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度,这里妻和妾的地位可谓是天地之差。妻与丈夫的地位是对等的,必须是明媒正娶,门当户对,而且妻只能是娶,只有一个。妻生的儿子,被称为嫡子。长子叫作嫡长子,二儿子叫作嫡次子。 与妻的娶相对,妾是所谓的纳。纳妾,可以是偷,可以是抢,可以买,可以骗。妾的地位非常低,妾可以是夫人的陪嫁,可以是母亲的丫环,可以是青楼女子,可以是舞姬歌姬。妾生的儿子叫作庶子,子以母贵,相对于嫡长子,庶子的地位也不高。看来,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也是有原因的。
宗法,即以血缘、家族为本位。周朝号称有八百年,稳定的西周时期也有四五百年历史,能如此长寿,血缘与家族的关系是其原因之一。刘邦分封同姓诸侯王的政策,便是有此借鉴与考量。是不是这种制度就好?后期还真出问题。一方面就是血缘、远近关系意识日益淡薄,好比说你的爷爷和我的爷爷为兄弟,你我或许就不会将对方认作的那么亲,我们的孙子就不会互相认作是有血缘的兄弟,可是爷爷们是诸侯,我们如果是嫡长子也是国君,我们的孙子也会有做国君的。
这样诸侯、大夫之间血缘意识会淡薄,但是祖上同出一脉,你若能做天子,我也同样有资历做天子,所以汉有七国之乱,晋有八王之乱。另一方面,士的崛起。后期兼并导致诸侯减少,周朝起初士族并不大,随着时间的推移,能继承爵位的毕竟只有嫡长子,不能继承的占多数,而且其子嗣也是会变成士,这样士族越来越多。士是有权利,没权力的贵族,没有领地。这样导致士多数的出来打工。他们周游列国、朝秦暮楚、拉帮结派、合纵连横等,慢慢站到了历史舞台,左右天下大势。当然,春秋战国这潭水被彻底搅乱,就有他们身影,也为我们留下灿烂的文化,先秦诸子、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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