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本单位封存未满六个月 在一个单位里工作了六个月,公司没有交社保也没有签合同,现在公司说要辞退我,让我学辞职信,该怎么办?
在一个单位里工作了六个月,公司没有交社保也没有签合同,现在公司说要辞退我,让我学辞职信,该怎么办?

在一个单位里工作了六个月,公司没有交社保也没有签合同,现在公司说要辞退我,让我学辞职信,该怎么办?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你有权要求五个月的双倍工资,同时还可以要求半个月的补偿款,和补缴社保。对方拒绝就去申请仲裁。仲裁是免费的。还有别写辞职信。有目的的蒐集一些关于你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
估计你要求对方也不会给你的,所以建议你直接申请仲裁吧。比较方便,而且胜诉率非常高。
详细的东西建议你仔细阅读劳动合同法。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8个月左右,公司至今没有签合同也没买社保,现在以公司做不下去为由辞退我了,我该怎么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无需请律师一样能胜诉,并且劳动仲裁完全免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支付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档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档案,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影印件、准备好证据、去工商局调取下该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资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我在公司干了六个月,签了合同,没给上三险,现在要辞退我,应该怎么赔偿我
确定你的合同期限,如果大于6个月,那公司辞退你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补偿你2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对于没有按时交纳的3险应给你补齐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不是劳动者个人原因,被用人单位正常裁员的,应按劳动者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有争议,你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补偿或赔偿、补缴社会保险费,依法维权。
你可以到社保局投诉要求公司补交社保费。
如果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
如果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工作1年多公司没有给你签合同但是交了社保,现在公司想让我待岗,我想让公司辞退我,请问我该怎么做?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2、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
3、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影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4、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档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档案,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我在一个单位工作了21天,突然公司要辞退我,这段期间是实习期,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意思说明了你在实习期间没有通过考核,辞退你是公司的正当权利,并不是你还怎么办,但是公司辞退你会随时把你的工资结清的,这一点你不必担心,此处不留爷,自由留爷处,你可以去别的公司发展,也许会发展的更好
我在公司工作差不多半年。现在公司没有提前通知就辞退我。也没有签合同。公司应对我有什么补偿
你与公司应该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但是没有签署具体的劳动合同,这本身就是公司不正规,不符合劳动法,不过国家有相应的法律制度约束:
首先你需知道,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子用工之日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其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最后给你个参考: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的凭证,包括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在公司工作了4年多 公司也不和我签合同也没有交社保 现在发生纠纷要解雇我 公司说不签合同算是请小时工
你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超过一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我公司有交社保现在公司不和我签合同了,让我和劳务公司签我没签,现在社保停了我该怎么办?
既然公司不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那就是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结和你描述的情况,公司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后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妥。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