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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律不存在 因果律一共有五
因果律一共有五 1、自作自受,“佛在《百》中示我:一切善果不成熟於地、水、火、四大之上,只成熟在自己的五、十二、十八界之上。所以我如今在身心、境上所感受的一切果,都必源於自己往昔所造的善,非神、或自然
因果律一共有五

1、自作自受,“佛在《百》中示我:一切善果不成熟於地、水、火、四大之上,只成熟在自己的五、十二、十八界之上。所以我如今在身心、境上所感受的一切果,都必源於自己往昔所造的善,非神、或自然力等他法加於自己的身心之上,而如今自作的一切,也必於今生、生或者的未世,在自己的生理、心理、所的境上成熟它的果。”>>2、苦法,“不是凡夫是者,他身心相中所有的安感受,下至地生得到一的快感,都是往昔造集善的果,不有不善生安的可能;相反,生相中所有的痛苦逼迫,上至者阿相中的苦受,都是往昔造作的果,不有善生痛苦的可能。”>>3、因微果著,“的律就是如此:即使是很微小的善,也能感大的果;即使是很微小的,也能感大的苦果。在自然界中,如桃李等的小小果核,能出量的桃李果,此外因果相比,心因果的以小感大,更是明。”>>4、未作不遇,“俗:瓜得瓜,豆得豆。豆不瓜。如是因才感得如是之果。如果有修集能感苦的正因之,就不可能感受相的苦果。”>>5、已作不失,“我往昔所造的一切,如果有以治力忏悔,那在今生世乃至千劫後感受其苦果,在未成熟之前,不可能自消失。反之,往昔一切的善根如果未被邪、嗔心等摧,也必次第成熟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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