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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善信是什么意思 善知十相及弟子相

火烧 2021-11-04 23:22:52 1094
善知十相及弟子相 gt ――生系 gt gt 最近,我看了一篇《大的母》的文章,容是一女警用博大的母精神,成功地感化了一群想改正,但又自卑的女囚。因她不象某些警,用、呵的度去待囚犯,而是用一容慈的心去
佛教善信是什么意思 善知十相及弟子相

善知十相及弟子相  

> ――生系> > 最近,我看了一篇《大的母》的文章,容是一女警用博大的母精神,成功地感化了一群想改正,但又自卑的女囚。因她不象某些警,用、呵的度去待囚犯,而是用一容慈的心去感化。故事情感人下。完篇文章後,使我不禁想到,生活中,有多多的父子、母女、生的系都有理好。如父母都望子成,老都希望生是好生,果,常因教育方法不,效果不理想。人父母我不曾有,且不;但人,做人生,我在都是。也就是,我在是又做生,也做法。故而常常遇到似的,想做好一法,不知怎做、具什相;想做好一生,不知具什件、如何待。因此,常常因生系理不而造成隔,事。去年我研《菩提道次第・依止善知章》後,才解了心的困惑,稍稍有所了解:人怎做,作生具什件。我想像我以前一,想做好法,或是做好生,而又不知如何做的同修也有不少,因此我不揣愚,依照《・依止善知章》,列出善知十相及人弟子的三件,附管,以供佛同修考,同亦有之士斧正。 > > 先善知十相: > >   一、伏:即指戒律。戒又名解,能持戒即能得到解。然而,今有多“持戒”者,只是拼命把持戒,只注重表面形式,不去了解佛陀制戒的精神所在,果是越持越,甚或佛陀制戒的意相。中常:戒三之首,由戒才能生定,由定才能慧。所以作法,戒、持戒是非常重要的。只有真正懂得戒的遮持犯,懂得戒的精神,才能教好僧,使其得到解。然今有法,自己寮房中常有性的笑,甚至作的服,用借口自己,告生:“你的是佛,不是某法。”真是令人解。常言:“身教於言教”,故人者,重身行。想如此之人,若方面地要求生,而不知自己,如何使生佛法生信心而得受用?到,使我不想起二持戒精且非常感人的故事。一是,某佛院有位法,因同修了一位性客人到其僧寮倒水,事後此法硬要那位同修念大悲咒水,其房。另一是某期《法音》刊登一篇文章介:有位七十多的老和尚,有一天,一位三十的女向他佛法,老和尚把打得的,再那位女。完後,老和尚那位女:“下次,找伴,哪怕是小孩。”我想只要是正信的佛教徒,都喜。因是一名法,就是一名普通的比丘,在性接上也特慎重,以避免“瓜田李下”之嫌好。如此以身作的法,只要生有所教,生都很愉快地接受的,不需要你花太多的精力。因此作一法,假如把戒律放在首位,那他三思,以免人子弟。在此共勉。 > >   二、:即指定。到定,今有多人,既善知引,又不知修定理,更不知何者定,而是著自己的主意盲目地去禅修定,果不但出一些智慧,反而越越怪,越修越呆。那,什是定呢?《菩提道次第略》:“於善行之止作,依於正念正知,心寂住曰定。”就告我,於善行行,做的不做的,心都要非常清楚明白,然後依於正知,心平和地安住,就是定。所以《六祖》:“心直何持戒,行直何用禅?”反即告我,持戒是了心平和,禅是了行直,不谄曲。果能即是修定,才不至於治不治本,打不打,而浪多,做行。 > >   三、近:此指由定所漏妙慧。如《略》:“依於止,察真谛,慧即。”意思是,依於定如理察法相,即能我的智慧。所以真正的漏慧,是由持戒生定,由於定心不散地察法相,才能漏慧。我等生死凡夫,障重,以得漏妙慧,但力於佛言祖,受持,以期慧。因此作一佛者,三都要重,才不至於偏修佛法。 > >   四、德增:人之,德行增盛於生,常以德服人。如弘一法,有生做事,大知道後未呵,他生犯是他的德行不,於是用食的行感化生,最使他自己真地站出忏悔。如果的德行不如生,那生不久即而去。因每人都是向比自己殊的人,不向不如自己的人。所以宗喀巴大引《友集》:“人依劣退失,依平等者平然住,依尊者尊,故近自者。” > >   五、精:《唯三十》:“精,於善品,修事中,勇悍性,治懈怠,善。”意思是,作一佛者,勇猛不退怯地去修持善法,除法,治懈怠、惰,一切善最目的。作法,自己如果整天散散,有勤修善,除法,不但利益不了自己,又怎能去利益人、教人呢?> > 六、教富:作法不但要有富的教理知,要具一定的社文化知才行。不是只懂得一宗一派的教理即可,而是要力多,去通一切教。否,即“法量誓”的菩行相背。如果能力有限,生可以以一宗、一、一作主要研究通的象,但於他宗和社知也略,自己研究象的助或注解,我才有法去教化不同型的生。只要我真正去了解佛法,佛法是相融通的。如果能生定的信解,才能建立起固的塔基。比如土者,若有涉及他宗基教理,那他一定看不懂《陀疏》、《陀宗》、《陀要解》,也就意味著他不好一部《阿陀》,又怎能宗人呢?又生根量,法亦量,若自修,又怎能予呢?所以,人者一定要有富的知,才能更好地自利利他。 > >   七、善性:即通我真理,或於教理有解。如《》:“是殊慧。是通法我性,或以真正。此若者,由教理通亦成。”我今很多法可以都有通性,但如果能理解,亦可法,同可以利益他人。要不然,我就失去多引生佛的。然,最好是能性、悟我理。有一次,某居士家人重病,我怎?我就告他:“回家持《地藏》百部,回向他。”是《地藏》告我的方法。居士後即如法持完一百部《地藏》,家人之病果然痊愈。真是不可思。就明了自己所,只要是正佛法,然自己未修未,若能教他人,他人也中得到很大利益。象的事,作佛子又何而不呢? > >   八、具巧:法者法,采用方法,方便善巧地解佛法,必使者可能得到最大的利益。所以《摩诘》:智慧以父,方便以母。如果有智慧方便,生得到法的利益。如佛世,目犍和阿尊者,各教一名弟子。目犍的弟子俗家是洗衣匠,尊者教他息;阿的弟子俗家是打金匠,尊者教他不。他的生活很相,修了很久,弟子都有悟道。於是二尊者去佛陀,佛陀知其根秉性,即把二弟子的修法一下。他很快就法相了,不久弟子就都得了阿果。故事明了一,那就是法者不要具足智慧,得具足善巧方便。 > >   九、具悲愍:佛陀法,是因看到多生在生死中回,苦不堪言,使生苦海,涅,因而悲愍心而。那作法,首先向佛陀他悲愍心。今於末法代,佛教更代所需要,故而法要有“不忍生苦,不忍教衰”的精神,去生法,不可名利而法。然而中有了私利而作法的,他教是了身的提高、利的厚,或者是作一自我修的方法,因而不管生是否能接受。用他自己的:“我是自己的,了更能促自己的,所以一些的。”有的法出於私怨,了某些,就煽其他法,故意教星期的,然後甩手不干,一走了之,致使佛院陷於半。但他想到,失最大、受害最苦的是他的生,而不是他的,真是於心何忍!象的法,不是以悲愍心法,到底是何居心,那只有他自己知道。因此,作佛子,千不可如此,以免既自己,又教。 > >   十、:作法不可以有法之心,只要能生得到利益,即使自己再苦再累也要宣。然而今有不少法,和修行都很好,但不大意法。或我是凡夫俗子,菩的境界吧!古代高僧大德,法忘,病法的事例很多。我等新法常《高僧》,刻作策,以免法。 > >   以上所的是善知十相。下面我再依《・依止善知章》作弟子的三件。 > >   一、正住:不。就是作生,不可以有宗派之,宗派好,那宗派不好,甚至低他宗,自宗。要知道一切都是佛,不是道的主,即是道的支分。作佛子,我有何格行批判,自招法罪?我在佛院即犯此毛病,端土法,低其它法,更可笑的是著要退,去修土。幸好有二法相,方造成重大失,而且了多正法。所以我心感激二位法挽救了我。希望我痛苦的,也能同修作借。 > >   二、具慧:作弟子要有智慧善於察,找真正的善知,一定,即身依止。才能迅速增功德,成就佛道。若自此能力,善知、可靠之人介,或由大定亦可。不然盲目地依止,腔情想正法,反而了邪法,那真的一失足成千劫恨。作法者,不可不慎。 > >   三、求法:佛者,具正住、具慧二件,需要有求法的意。也就是,要有佛菩法忘的求法精神。如《大般涅・行品》中所述世尊因地求“生已,寂”半偈而身之行。除此之外,要去除法的三失,作如理的六思。 > >   三失是:(1)若器倒覆:如《》:“住法之,然不耳。”又:“天於彼降以雨,然不入。”喻成具足的有情,然身在堂,由於成,法水以灌入。如盆器倒覆,雨水下得再大,也法入盆。如有位者,某禅很高,心不服,故找禅一高低。禅在接待位傲十足的者,者倒茶,一直倒者的茶杯,乃至溢出,流淌一桌子,禅在倒。於是者在忍不住:“禅,茶已倒了。”禅微笑著回答:“是呀!我慢高山法水不入,如水的茶杯,已法再茶水了。”象具足成、我慢高的人,今比比皆是。如此之人然法,法水不入,得法益。 (2)然向上然不:如《》:“及入,或不之所染污,不能成余用事。”喻邪生能法,然用世不究竟妄自判;或即便接受佛法,由於邪,理解;或了名利,邪入的道法,欺诳生。如台青海、等,然也佛法,但具邪,了名利,打著佛教的旗,宣有邪的教法,贻生,即是此。 (3)若底穿漏:如《》:“或不不染污,然不住,漏之。”此喻一生然法亦邪,但精神不集中,小差,或後不思,於法所法不能牢,由忘念等之所失。如多生都喜,但不喜背、做作、考、思等。法提常常一三不知,真是左耳,右耳出,更不上而致用了。如此之即是盆底穿漏,蓄法水,不得益。 > >   三失,一般佛者都容易犯。了真正到佛法,得到法的真利益,作法者力除。 > >   於法具六思是: (1)於自安住如病者想:我等始以具足嗔等重病,若不治即危害累劫,生死流有停息,苦不堪言,可怕。如《入菩行》:“若遭常病逼,尚依言。遭等,百病所逼。”是以知病才想方法去求,佛子求解,亦作如是思。(2)於法住如想:我等犯身重病,都急於求善,若得遇,便大喜,教不敢有。而今我等犯重病,更如是。因法能予法治我重病。如《德》:“故勇求菩提,智者定摧我慢。如病人治,善知懈。” (3)於所教起品想:如病人,於其所配的方,起珍重想。求法者,於法所有教,亦如是,起遭遇想。 (4)於殷重修起病想:病人之後,若不服所配之,病定不愈。求法者亦如是,若法而不修行治,之病,生死患,即永不能除。所以於法後起殷重修。如《三摩地王》:“我宣善法,汝若已不行,如病者囊,不能自病。” (5)於如所住善士想:法代佛宣法,若作佛想,即能生起端恭敬,於所法起遭遇想,而能受持。很少法者做到,於是得到法的利益。所以印光大告後:“於三所,有一分恭敬,即有一分利益;有十分恭敬,有十分利益;全恭敬,全利益。” (6)於正法理作久住想:者法,一自利,二利他。求法者於正法,作是思:我今法是了延佛法。希望佛法盛、久住,利有情,使生苦海,永免回。因此,求法者其所能,承佛法。弘法者最大的努力弘、延佛法。才不佛陀“弘法家,利生事”的教。 > >   如果一求法者,能到正住、具慧、求法三生具的件,那他一定常常到佛法,得到法的真利益。作求法者如果已具足三件,喜。若不具足,或有少分,多多策、常反省。三件,珍惜持,不令忘失。 > >   以上,我已把善知十相以及弟子的三件都介完了。在今末法代,能具足善知十相的人,已非常少。但是作在的法,如果能把善知十相,作一面子,常拿照自己,且常有愧心,努力向善知十相看,以期到真正的具相善知。我等先法多力,否枉人,自害他,於心何忍!而作求法生更努力具足弟子的三件,了自他的利益和佛法的盛,真求法,努力,以求能佛教分力,分光;更於善知十相作求法的准,千不可以善知十相求衡量法的失,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知如《》,有一相具足之,者依之,亦能得大利。即使法真的有,也能解,如此才不求法的初衷。我想法果能向善知十相看,生能量向弟子的三件,那,生的系一定很融洽,教一定到最佳效果,正法也一定能久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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