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女性保险生效之日起180日前后不一样,为什么是180日,这个具体细则什么意思啊

火烧 2021-08-13 08:53:48 1080
女性保险生效之日起180日前后不一样,为什么是180日,这个具体细则什么意思啊 女性保险生效之日起180日前后不一样,为什么是180日,这个具体细则什么意思啊这个180天就是这份所买保险的等待期,等待

女性保险生效之日起180日前后不一样,为什么是180日,这个具体细则什么意思啊  

女性保险生效之日起180日前后不一样,为什么是180日,这个具体细则什么意思啊

这个180天就是这份所买保险的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风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只把所交的保费返还;等待期后发生问题,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2倍保额赔付女性特定重大疾病。
因为,保险公司也怕道德风险,有些人会带病投保。所以,才会设定了一个等待期,而每家保险公司的不同产品等待期都是不同的,有些是180天,有些是360天,比较短的是90天,购买时这也是需要注意的一点。

质押合同什么之日起生效?抵押合同什么之日起生效?

《合同法》根据合同类型的不同,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合同生效的时间:
1.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则上自成立时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在依照其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对于这类合同,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合同标的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根据《物权法》的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抵押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均属于这类合同,即未登记不影响合同的生效,只影响物权的成立或者转移。
3.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身故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受到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当天起的180天之内死亡(身故)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修正时亦同 什么意思

意思是,制定的这个制度在领导人批准的日期当天开始生效了,而制度的修订本在领导签字的当天一样生效

开标之日起上推一年什么意思

从开标时间的日期,时间倒推365天。比如今天为2017年9月3日,上推至2016年9月3日。
参考资料: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大讲堂”和“政策法规”

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或连续继续行为终止之日起2年后不再处罚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后款中的“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是对前款中“二年内”的解释和界定。
例一:李某在2010年11月20日销售了10条假冒香烟,之后没有再销售过假冒香烟。李某销售假冒香烟的违法行为至今已超过两年,行政执法部门已经不能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例二:杨某自2010年11月20日起开始销售假冒香烟至今。杨某开始从事违法行为的时间至今虽然已经超过两年,但其违法行为没有终了,且有连续性或者处于继续状态,行政执法部门仍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签约期限,评估机构确定之日起生效100天什么意思?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中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也就是说,由被拆迁人或房屋征收部门选定评估机构之后,方能由该评估机构入户评估。
综上所述,评估的条件应该是由被拆迁人或房屋征收部门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之后,方能由该评估机构入户评估。一般来说,拆迁评估是在签拆迁协议前,由评估机构评估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值作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的依据!

商业保险合同中 说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 之日起 最后一次复效是什么意思

复效就是保险合同因未交保费而效力终止,因重新补交保费而恢复保险效力
因复效是不限次数的,最近一次的复效亦称为最后一次复效。

终身寿险是一种定期的死亡保险,保险期 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死亡为止】为什么是错的

错在定期两个字,终身寿险不是定期保险。因为死亡时间是不确定的。

女性保险生效之日起180日前后不一样,为什么是180日,这个具体细则什么意思啊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送达是什么意思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因此,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登记管理机关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直接送达。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其负责人拒绝签名和盖章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登记管理机关在适用直接送达时需注意:① 无特殊情况的,均应适用直接送达的方式;② 由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签收;③ 受送达人有委托中国人的,可以送交其中国人签收;④ 受送达人已向登记管理机关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⑤ 送达法律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⑥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留置送达。在适用留置送达时,应当注意: ① 留置送达的条件是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② 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签收事由和日期; ③ 送达人、见证人要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④ 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⑤ 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3)邮寄送达。当登记管理机关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时,也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采取邮寄送达时,应当注意: ① 在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才能采用邮寄送达;② 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③ 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④ 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4)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送达的最后一种方式,在适用公告送达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① 通过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时,适用公告送达; ② 公告送达,可以在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互联中国等媒体上刊登公告;③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公告期为60日;④ 公告期满后,即视为送达;⑤ 登记管理机关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的,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永远跟党走
  • 如果你觉得本站很棒,可以通过扫码支付打赏哦!

    • 微信收款码
    •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