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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 我国刑法上规定卖淫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

火烧 2021-07-26 12:39:49 1050
我国刑法上规定卖淫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 我国刑法上规定卖淫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我国刑法上没有将卖淫规定为犯罪行为,卖淫只涉嫌行政处罚的问题,但如果明知自己的性病仍然卖淫的,涉嫌传播性病罪。法律规定:《中华

我国刑法上规定卖淫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  

我国刑法上规定卖淫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

我国刑法上没有将卖淫规定为犯罪行为,卖淫只涉嫌行政处罚的问题,但如果明知自己的性病仍然卖淫的,涉嫌传播性病罪。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 【传播性病罪】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我国刑法上规定的犯人有哪几种。例如(行为犯,结果犯,未遂犯。等)

纠正一下问问题的人的常识性错误:
1、不是《刑法》上规定,是刑法学科的分类
2、行为犯、结果犯等分类是对犯罪行为的分类,而不是对犯人的分类
如果没猜错的话你应该是法律专业的学生,犯这种低阶错误是不是应该想想你平时是不是没有听课?或者是根本就不懂?希望你改正错误

垚刑是一种什么样的刑法

目前没有看到或者听说过垚刑这种刑罚,估计是哪里杜撰出来的,垚的意思是高起的的意思,字面上垚刑的意思应该是一种吊起的刑事处罚,跟一部法律也不相关,刑事处罚跟刑法是有区别的。

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 我国刑法上规定卖淫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

我国刑法上承认虚拟领土吗?

一,我国刑法不承认"虚拟领土”。
二,“虚拟领土”所谓虚拟领土是相对于现实地球领土而言的,指宇宙空间的星球没有国界的无限空间的归属。如;美国人有可能2039年登上火星。那么,就说火星是美国的领土土,中国是不承认的。
三,“虚拟领土”与”国家领土“的区别就在于,地球领土与外星领土。
四,国家领土分为领土、领海和领空3个部分构成。
(一)领土,为国界,即为与外国边疆的划分。
(二)领海,是指低潮线以外12海里。
(三)领空,是指宇宙空间垂直于地表120千米以内。

鞭刑是一种什么样的刑法?

鞭刑在中国历史中黄帝时代就已经存在,主要为奴隶、封建时期的刑罚。现代新加坡的鞭刑是用宽板藤条打,打的部位以臀部为主,不会一次全部打完,打完第一下,就会有人来给你涂抹止痛膏,过几天再打第二下,再涂,以此类推,直到6下全部打完,估计在未来2、3个月内是绝对能趴不能坐,而且身上会留下一辈子消不掉的疤痕,后遗症则难说。
鞭刑存在于历史上的各个时期,无论是犹太人、埃及人、波斯人还是斯巴达人、罗马人和伊斯兰国家,都使用过这种刑罚。
鞭刑通常是一种从刑。的确,它被用来惩罚一些抗命不遵的士兵、犯罪的神职人员和企图恢复教籍的异端分子。但它同样也是一种酷刑,可以使犯人毙命。

我国刑法卖淫最多可以判多久

卖淫不是刑事犯罪,与卖淫相关的有组织、容留卖淫罪,嫖宿幼女罪,聚众淫乱罪

我国刑法上对于出生采用什么学说?

额 刑法上采取独立呼吸说应该很好理解。。以刑法里面的故意杀人罪为例,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生命权利只是有生命的人才能享有。试想一个连呼吸都没有的初生婴儿是否能作为一个活着的生命体呢。。我国刑法认为杀死母腹中的胎儿(堕胎或流产)都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后者仅是对母体伤害罪的从重情节。所以刑法上采用独立呼吸说是没有问题的。讲的跟我们老师一样呐~
但是,我们民法老师是这样教的:出生是指“出且生”(脱离母体并保有生命),如果生下来若有啼哭但旋即死亡,则属于出生者开始了其权利能力然后又马上终止的情况,对其既要作出生登记也要做死亡登记,在继承问题上,这样的婴儿继承了遗产,而他的遗产又马上由其继承人继承,而死胎不发生这种继承关系。。所以民法事实上也是采取独立呼吸说。。
各种学说通说什么的,每个学校学者不同理解上总有一些差别,呵呵。欢迎多多交流共同进步哈~

啃老族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

在家不挣钱,吃父母的,用父母的

我国刑法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行为 请举一例说明

《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 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 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我国刑法上有婚内强奸这一说法吗

婚内强奸,按照理论上的阐释,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亦有特指在婚姻状况处于非正常的情况下,如分居、提起离婚诉讼等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上海、四川、河南等地却先后发生了丈夫强迫妻子与其进行性行为的案件,并且司法机关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亦多有分歧。婚记忆体在不存在强奸,“婚内强迫性行为”算不算犯罪,这一问题在理论界、司法界一直争议很大。
刑法条文字身并无婚内强奸的说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条保护的社会法益是妇女的性自由权利,因此答者认为不论是在婚姻关系正常时期还是在婚姻关系非正常时期(如分居、进行离婚诉讼),如果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违背妻子意志的手段,致使妻子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或者不知反抗(如用药物麻醉)时而与妻子交合的,丈夫毫无疑问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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