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公司不给开怎么办 大家好! 我在公司辞职,辞了几次,老板不让我走,老是说过段时间再说,同事说只有一个办法是自离,我 怎么
大家好! 我在公司辞职,辞了几次,老板不让我走,老是说过段时间再说,同事说只有一个办法是自离,我 怎么
大家好! 我在公司辞职,辞了几次,老板不让我走,老是说过段时间再说,同事说只有一个办法是自离,我 怎么
态度跟立场坚定些,不能再次给他忽悠了,要是还为难你,就向当地劳动局寻求帮助!
如果你自离了,老板就受益了,你就亏了,这么亏的事别做!大不了告他,不用担心的!
之前在的公司,跟老板辞职啦,现在公司换了老板,说过段时间让去上班
好马不吃回头草,如果你能放下过去,或许这是你一个很好的升迁机会,机会出现,能否把握,那要靠实力
我在公司提了辞职报告,公司也同意了,说公司没人老板不让我走,我在公司里还欠下我们老板5000元钱,
没有清算又没有还清老板的债务是不能走的,如要走,可能会有如下后果:1、没将手头工作处理好打完移交,如涉及账务,有可能会说你存在贪污、挪用行为,找你追缴赃款;2、虽与账务不靠边,可能会以因你的原因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要你赔偿损失,还有可能指责你泄漏了公司商业商业机密;3、没有批准同意你辞职的凭证,可能以旷工为由,给你来个公开开除处分。4、起诉你要还债务。
上述结果都有可能 影响你以后的工作前途。慢慢来,办好一切手续,结算工资,还清债务,走人,一身轻

辞职了 老板不让我走怎么办?
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的形式给用人单位邮寄一份辞职书,保留好快递详情单以及复印一份辞职书,辞职到期以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没有劳动合同,我是做厨师的,老板就是不让我走,他也不受辞职信,还说我走只有一个可能,
1、由于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目前未离职前,应注意收集能够证明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记录,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工作证、服务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员工证言等,另外如一些公司发给你的通知,或公司章且有你签名的文件,或代收公司文件的签收单等,其他能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间接证据。
2、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自入职第二个月起至满一年的双倍工资。
3、你可以挂号信或EMS方式将书面辞职信邮寄给你老板,你辞职,他无权克扣你的工资,
综上,老板不讲理,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公司主张如下权利:(1)要求公司支付工资;(2)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3)入职第二个月起至离职时的双倍工资。
工作辞职老板娘总是不让我走,老板让我走,老板娘还不让我走,怎么回事
如果员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前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单位如果收到申请后,安排人交接班,也是可以提前办理离职手续。
而非全日制用工,无需提前书面申请的,当天口头申请就可以结束用工关系。
但是如果提前申请离职,劳动合同有依法约定培训费等协议的,当事人需要与单位协商给予合理的补偿。
另外,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行业竞争要求保密的单位,如果有补偿,当事人离职后还要遵守相关的要求,如果违约,还要赔偿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我在公司半年了我要辞职公司不让我辞职怎么办
到所在地的人力社保局去反映情况,是县级的人力社保局,不是镇级人力社保这个没用的
辞职了老板还不让我走?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号码从114台查询。
在公司辞职了老板说让我去拿工资但是到哪要怎么跟老板说呀?
去财务拿啊,然后拿到工资以后和老板说谢谢老板这么长时间的培养,我因为什么什么事不能再继续在这里工作了,以后有什么事可以随时联系我,再次感谢。
在公司六个月了,我想辞职,可以老板不让走怎么办
岗位的确是不可缺的,但是一般公司规章制度是需要提前一个月做申请报告的。
对于正规的离职,再拖欠工资不发就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