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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什么部门应该组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火烧 2021-06-23 18:59:18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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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什么部门应该组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什么部门应该组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什么部门应该组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应该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成立监察大队,对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行为进行处罚。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谁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无论新版还是旧版的安全生产法,都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直接责任人是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直接当事人,这个是不可能在任何法律法规里设定的。只能依据调查得出结果。

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干嘛的?如何?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主要职责:
负责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和事故隐患整治工作,依法开展对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负责组织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完成市、区、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是安监局下属的监察大队, 公务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待遇。
主要工作:
(一)负责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动态的监察。重点监察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对监察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相应的强制措施;
(二)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察;
(三)负责监察生产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规定、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行为;
(四)负责受理和查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诉、举报和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以及通过检查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案件及违法行为;
(五)负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六)负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状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七)承担全区各种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类专项整治的执法监察工作;
(八)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
(九)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统计和执法情况分析工作;
(十)承担区政府和区安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怎样的管理?

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九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具体内容: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做了哪些新规定

可以看一下原法条,所有针对企业的规定都是法定,新规定须看一下修正案的解释,那上有说明。

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怎么样

1、属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职责:(一)承担市安委办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政策措施的建议;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参与研究 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承办市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市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政府的委托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政策措施、全市工商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程,组织实施国家和有关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
(三)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组织、协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监督县、区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国家安监局、自治区安监局对本市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商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五)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人员除外)的考核发证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六)依法监督全市工商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负责综合监督管理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八)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九)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十)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主任执业资格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负责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活动。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有公务员编制(合同工除外)。待遇和一般公务员差不多,各地标准不一样。

如何按照安全生产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首先,你们是什么企业?化工、矿山、建筑单位或者其他行业?这个你必须说清楚啊,否则无法回答你,还有你是什么地方,每个地方都有安全生产法规的,而且这些法律法规要严于国家的安全生产法的,你还要参照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配置,补充一下吧,我帮你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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