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网友杂谈

从美国的两则新闻说明一个国家捍卫领导人的声誉是正当的

火烧 2010-09-18 00:00:00 网友杂谈 1040
文章通过美国两则新闻案例,探讨国家领导人名誉应受特殊保护,强调对国家首脑的尊重是社会稳定的基础。认为恶毒攻击领导人应被禁止,同时区分批评与攻击,主张言论自由与名誉保护的平衡。
   从美国的两则新闻说明一个国家捍卫领导人的声誉是正当的

   一则新闻的网址是:    http://past.people.com.cn/GB/guoji/209/7704/7706/20021207/883057.html

    新闻的内容是:“一名美国男子因在2001年布什访问南达科他州期间说了“烧死布什”的话,12月6日被美法庭判处37个月的监禁。”

   另一则新闻发生在最近,网址是在:http://news.xineurope.com/2010/0914/41453.html

    新闻的内容是:“一名17岁的英国青年在9月11日向白宫发了一封辱骂美国总统奥巴马的邮件,美国联邦调查局(FBI)随即介入此事,并宣布终身禁止该青年进入美国。”

    一些个左派的网友可能对此表示不满,他们会认为什么美国的言论自由是虚假的,什么什么的。

    但是我是右派,我虽然对美国的许多政策提批评意见,对美国的印象很负面,而对于美国政府的这种做法,却表示支持,认为美国政府是正当的。

    我的观点是,任何一个国家的最高领导,首脑人物,他的名誉都是要受到特殊的保护的,不能够任由人们辱骂。对国家首脑的尊重是一个国家管理的最起码的准则,也是保证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

    在这里美国和英国及日本都不同在于,英国对于首相可以不尊敬,但是对于英女王必须尊敬,否则就是有可能遭到逮捕,而我认为这种逮捕是应当的。日本,则是对天皇必须表示尊敬,因此对于首相,倒是可以象走马灯似地换。当然,对日本天皇就没有办法象走马灯似地换。

    有了我上面的这个一般的观点,就是“任何国家的首脑的名誉都应当受到特殊的保护”,把它作为一个管理学的重要准则来看,右派批评当年的“公安六条”是不合理的。

    因为,公安六条中有一条是不允许恶毒攻击和诬蔑伟大领袖毛主席,这是正确的,这和上面我说的一般的准则是一致的。

    我认为这个条款,在今后,为了保证中国的政治稳定,可以用在现在和今后的任何国家领导人身上,也就是说,任何恶毒攻击和诬蔑国家最高领导人的言论,都是应当受到禁止的。这不是干涉言论自由。

    因为,正如当年李庆霖写信给毛主席提意见是合法的一样,批评意见永远是可以提的,和“恶毒攻击和诬蔑”是不同的。

    也就是说,如果对于国家领导人有意见,有批评,都是可以提的,甚至提的时候不指名道姓,只要意见出来了就行。但是,恶毒攻击诬蔑,是不允许的,这一点在全世界都应当得到通用。

相关文章

  • 东方必胜:评袁腾飞现象
  • 侮辱贬低毛泽东的实质是为了推翻中共和颠覆国家红色政权(旧文)
  • 这叫什么文化?——从袁腾飞的作品《历史是个什么玩意儿》问世说起
  • 《看历史》杂志唐建光假借任弼时造谣丑化八路军
  • 鹤龄:《韩国一男子“因言获罪”》读后之浮想
  • 评“重新评毛”的反革命本质
  • 鹤龄:笑谈《时代周报》和它的尿裤子英雄袁腾飞
  • 《时代周报》的一群“猪”评出了袁腾飞一个“猪英雄”
  • 《时代周报》与北京的《东方红》新年音乐会争雄及其它
  • 《时代周报》评袁腾飞为年度人物--吹响了颜色革命的集结号
  • 存心美化英国侵略--八评袁腾飞《历史是什么玩意儿》
  • 民主国家印度竟逮捕印度“袁腾飞”
永远跟党走
  • 如果你觉得本站很棒,可以通过扫码支付打赏哦!

    • 微信收款码
    •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