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茅于轼和极右派狠狠一击
给茅于轼及极右派狠狠一击
————评苏宝鈞关于茅于轼涉嫌“诽谤罪” 和“煽动颠复国家政权罪” 的举报书
茅于轼在“把毛泽东还原成人——读《红太阳的殒落》”一文中肆无忌惮地恶毒地诽谤毛主席、诋毁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国家政权,可见当前茅于轼为代表的极右派猖狂之极!嚣张之极!广大中共党员和人民群众强烈要求将茅于轼绳之于法!
法律规定,只有人民检察院才具有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职能。因此各地对茅于轼的“人民公诉书”, 实际是各地民众声讨茅于轼的檄文和要求法办茅于轼的公民请愿书。由于这不是依法举报,而且所举亊实理由许多仍属有争议,除非有关部门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不然也有理由敷衍推托,要将茅于轼绳之于法恐怕很难!
我觉得苏宝鈞的举报书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依法举报。首先写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亊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亊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之规定,而履行公民之法定义务进行举报的。而按照《刑亊诉讼法》笫八十四条笫三款之规定,公检法部门对于公民依法进行的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举案人”。 也就是说,苏宝鈞的举报书将茅于轼推进法律程序,他将被依法调查乃至有可能被依法起诉、依法审判。有关部门如果对依法举报敷衍推托,不作为,则是渎职犯罪。
二是举报的亊实选得准。可以说茅于轼的文章通篇都是诽毛反共的。苏宝釣仅举报茅于轼诽谤毛主席的两句话,即胡说毛主席“奸淫过不计其数的妇女” 并与孙维世、上官云珠“有肌肤之亲”。 这两句话,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茅于轼胡说八道,茅于轼根夲拿不出亊实证据来辯解;毛主席是中国人民热爱的领袖,是世界人民景仰的伟人,茅于轼诽谤毛主席的这两句话是公开发表,有意散播,“手段非常卑鄙,影响非常恶劣,后果非常严重,严重危兽害到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己经触犯刑律,够得上“涉嫌诽谤罪”, 够得上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般的诽谤都是由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己起诉才处理)。 这两句话,就是与茅于轼沆瀣一气的极右派、主张“包容异质思维”的某些官员、乃至惯用“人权”这个幌子支持诽毛反共的极右派从亊“颜色革命” 活动的国外反华反共势力也旡法为茅于轼辩护开脫。苏宝鈞在《举报书》中说得好:“美国政府允许美国公民公开诽谤罗斯福总铳“ 奸淫过不计其数的妇女” 么?日本政府允许日夲公民公开诽谤日夲天皇“奸淫过不计其数的妇女” 么?“纵容茅于轼的犯法行为,则今后邓小平、江泽民、胡錦涛、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和各级政府官员以及任何一个公民,皆可任人随意公开诽谤、侮辱!”
三是讲究策略。茅于轼不是小右派,而是“拿外国人的钱” 并有许多唬人头銜的臭名昭著的专家,如何处理茅于轼的亊情,不经过高层决策并有批示,基层公安局、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恐怕不敢动他,这也许就是中国的国情。苏宝鈞的《举报书》是直接送交公安部孟建柱部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同時抄呈胡錦涛总书记和吳邦国委员长,然后将《举报书》在网上公告,让全国人民关心并监督此亊处理。这样一来,会引起高层的重视和过问,动茅于轼也才有可能。
四是运用毛泽东的军亊思想。即抓住有利战机,集中兵力,囲歼孤立无援之敌,达到“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的目的。在庆祝中共建党九十周年到来之际,茅于轼竟然藐视宪法和法律,公开恶毒诽谤中共及其领袖毛主席,自然引起热爱毛主席、热爱中国共产党的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极大愤慨,此时中共高层若不处理茅于轼,则中国共产党无尊严可言,庆祝中共建党九十周年的活动还有什么意义?相信中共高层清楚:“纵容茅于轼的犯法行为,将大失党心、民心、軍心!”所以这是促使高层下决心打击诽毛反共嚣张气焰的有利时机。苏宝鈞的举报书暂不举报辛子陵,只举报茅于轼一人;茅有很多坏亊,现只举报其涉嫌“诽谤罪” 和“煽动颠复国家政权罪”; 茅散播很多这两方面的犯罪言论,苏只举报其中明显触犯刑律的几句话,这就呌集中火力。为什么说茅于轼是孤立无援之敌?如前面所述,举报茅于轼无中生有、恶毒诽谤毛主席“奸淫过不计其数的妇女” 并与孙维世、上官云珠有“肌肤之亲”, 且不说热爱毛主席的广大群众和中共党员非常愤恨茅,有道德的正直人士也指斥茅太过卑鄙,就是与茅于轼沆瀣一气的极右派、主张“包容异质思维” 的某些官员、乃至惯用“人权” 做幌子支持诽毛反共极右派从亊“颜色革命” 的国外反华反共势力也无法为茅于轼辯护开脱。茅于轼变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全面批判、全国声讨茅于轼十分重要。但通过依法举报,促使公检法机关对茅于轼提起公诉、审判定罪,则对国内外的诽毛反共势力之打击将也是非常沉重的。正所谓“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
因此大家应当更多关注依法举报茅于轼,共同努力促使公检法机关对茅于轼提起公诉、审判定罪,以实际行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
(说明:苏宝鈞关于茅于轼涉嫌“诽谤罪” 和“煽动颠复国家政权罪” 的举报书已于2011年5月29日上了“毛泽东旗帜网” 和“乌有之乡” 的“网友之声”。 但人民网的“毛泽东吧” 却两次刪贴不登,不知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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