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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一种“超国民待遇”

火烧 2012-12-06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聚焦外国人在中国享受超国民待遇引发的治安与管理问题,列举多起涉外事件,揭示法律漏洞及社会氛围对外国人行为的影响,呼吁加强管理与法治建设。

 

  风水轮流转,二十年前,我们还在津津有味地看着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为王启明怎么混进美国社会焦虑,哪里能想得到二十年后,老外在中国的扎堆和泥沙俱下也成了问题。

  最近的一系列相关报道,将“友邦人士”闹腾的麻烦推向了大众议事前台:5月,一名英籍男子在北京宣武门强奸妇女未遂;同一周,北京交响乐团的首席俄籍大提琴手在动车上行为不雅,将脚跷在前排乘客头顶,并出口成“脏”、大声辱骂;5月底,厦门一个的哥遭到乘车老外的殴打,与老外同行的中国女友不但不及时制止,反而向男友献吻怂恿;6月,南京多家商店遭遇老外使用美元假钞欺诈;沈阳一外国留学生买酒不给钱,对民警拳打脚踢,并称自己有豁免权;而最轰动的则是广州一名非裔男子因民事纠纷被带往派出所后因病死亡,却有逾百名非裔在街头非法聚集,致使当地交通一度中断。

  随着中国政治与经济地位的提高,目前我国每年外国人出入境人次达到五千万以上,在华领取就业证的却仅有二十多万。“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者数量的猛增不是错觉。他们每天都与外界发生频繁的接触,摩擦难以避免,其治安和管理问题一直都让人头疼不已。

  外国人大量涌入中国,在古代已经有过,开放包容如唐时的长安,胡人攒动,人数至少五万以上,而万一有作奸犯科、危害汉人之事发生,也是严格按《唐律疏议》中所写,“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但近代殖民时期中大行其道的“领事裁判权”或“治外法权”,却给民族潜意识中深深烙下了逆向种族主义的惯性思维。无论民众抑或管理机构,均有一道“外国人不一样”、“涉外无小事”的紧箍咒套在头上,“不敢管,不会管,管不了”,客观上让老外长久享受着“超国民待遇”。没有《移民法》对其管理约束,唯有的一部《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所订处罚标准二十年不变,这在全球都属罕见。

  自根源上看,这与改革开放初期,为吸引外资和外交需要而做出的一系列妥协让步有着重要关系。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皮尔·卡丹来中国时,满街还都是警惕和怀疑的目光,中国的《小学生守则》里还有着“不要尾随、围观外国人”的规定。八十年代以后,他们摇身一变,全都镀上了专家、富商的金身,受到上自官员下至女青年的迷恋,享受着较高的税务起征点和其他“关照”。而在经济深入发展数十年后、资本选择余地宽泛的今天,针对外国人移民法与办案程序方面的规定仍然保守滞后。

  我们更有必要反思的是自身。法网过疏与道德惯纵,导致许多慑于本国舆论与法律氛围的外国人,在中国变得肆无忌惮。英国室内严格禁烟,而斯诺克球手奥沙利文在中国公开赛发布会上当众抽烟,他辩解道:“在中国,你可以随心所欲做你想做的事情。”宁波街头一名当街乱扔杂物的老外,被劝阻时仍一脸不屑,振振有词:“没事,这是中国,你看谁都是这样的!”“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整个社会的氛围出了问题,也会更加刺激人暴露出丑恶的一面。

  在民意调查中,高达百分之九十四点三的人力挺“提高外国人入境中国的签证门槛,加大对外国人的存款、房产、有无工作调查”。民意驱使下,北京等城市大力清理“三非人口”,凸显了公共层面的重视。但打击之后仍有待修补法律与程序上的漏洞,形成更为有效的预防机制,否则问题极易死灰复燃;同时亦应保持理性,就事论事,防止盲目排外的“义和团”式情绪滋生,慎用央视某主持人“洋垃圾”这样的歧视性用语。

  恶行并无国界之分,管理绝无特权死角,对于在华外国人潜规则中的“超国民待遇”,需要在实际操作上果断刹住,无需担忧“友邦人士,莫名惊诧”,反倒是给老外“超国民待遇”太久了,才会“长此以往,国将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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