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司改办姜伟:不能以改革为名破坏现行法律
姜伟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司法改革必须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不能以改革为名破坏现行法律。改革需先修改法律,不具备条件的需经立法机关授权试行,确保法治统一正确实施。
(联合早报网讯)新京报报道,在今天的中国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针对司法改革与调整法律的关系时称,法治领域的改革在这次《决定》中规定的内容比较多,但是在法治领域,包括司法体制改革,首先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这是法治领域改革必须首先要注意的一点。因为司法改革的目的是要保证国家宪法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任何损害法治权威的改革都是不允许的。
姜伟进一步表示,在改革中需要调整法律的,要先修改法律再启动改革,不能以改革为名,破坏现行法律,损害法律权威。一些改革举措,需要突破现行法律,但是又不具备修改现行法律的条件,需要试行一些改革举措为修改法律积累经验、创建条件的,要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定程序授权有关部门启动改革或者试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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