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玫瑾的“专家评论”不是专业性质的学术问题,而是一个阶级立场问题,一个职业道德问题
李玫瑾的“专家评论”不是专业性质的学术问题,而是一个阶级立场问题,一个职业道德问题
李玫瑾反驳批判她为药家鑫说情言论的网友们,称别人对她的批判是对她所从事专业的“无知和误解”(大意),似乎她说的药家鑫杀人“被摁在钢琴跟前弹琴的一个同样的动作”只是一种心理学领域学术专业性的分析!这是一般人所不了解的!李玫瑾的这种说法显然是把群众都当成了阿斗!这里我们不过多对李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行分析,只要纵观她几次对中国社会几起杀人案的评论就可以看出,李为自己的辩护显然是掩盖自己带有阶级偏见的谬论!她的言论有的网友已经作了定论:见了阔人就驯良,见了穷人家狂吠!
可以下这样的结论:
李的言论不是可以商榷的学术观点问题,而是一个属于政治思想的阶级立场问题,即使避开政治,也是一个社会领域中的职业道德问题!
附:
李玫瑾评药家鑫
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他拿刀扎向这个女孩的时候,我认为他的动作是在他心里有委屈,在他有痛苦,在他有不甘的时候,却被摁在钢琴跟前弹琴的一个同样的动作。
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李玫瑾评马加爵
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马加爵的杀人行为,与贫穷无关、与歧视无关,应该对此血案负责的,不是社会而是马加爵本人。而现行的法律,也没有任何条文规定,在犯下此种罪行后,仅仅因为贫穷就可以减轻处罚。
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李玫瑾评杨佳
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做出犯罪行为不一定需要巨大的冤屈,也不一定需要合理的理由,很多犯罪就是很愚蠢的。
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相关文章
- 从马聪肇事逃逸再论药家鑫案
- 《南风窗》荒诞不经的李昌奎死刑命题
- 药家鑫杀人动机初探
- 陈柏峰:法治热点案件讨论中的传媒角色——以药家鑫案为例
- 李昌奎案: 法官缘何称再审是最大的伤害?
- 评李昌奎案法官的新表态:再审是对法治社会最大的伤害?
- 黎阳:从药家鑫到李昌奎案件,看普世政变的一个突破口
- 犯罪分子在云南高院“少杀、慎杀”的保护伞下继续着杀人的罪恶?
- 伪善与傲慢:驳《南方XX》记者“反对云南省高院再审李昌奎案”
- 法盲执法国之不幸民之悲哀
- 宪之:云南高院意欲何为?————评赵、田两位副院长对大众质疑的回应
- 杀与不杀的唯一检验标准是量刑准确——谁将国法用私话解释成了私法?
 爱学记
                爱学记
                
 微信收款码
微信收款码 支付宝收款码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