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老太逼停大桥,让我明白了“以人为本”的真谛
古人云: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民为柔水,既能载舟,亦能覆舟。人心向背,决定一个国家、一个政党的盛衰。虽然我们天天能听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这些热词,但因生活在几乎天天都会发生的“损民、伤人事件“氛围中,总是难解真谛,直到近日看到香港老太逼停了造价逾700亿港元的港珠澳大桥项目后才恍然大悟,原来这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
据《齐鲁晚报》4月20日消息说, 66岁的老太朱绮华认为港珠澳大桥工程没有评估臭氧、二氧化硫及悬浮微粒的影响,因而是不合理也是不合法的。虽然在她提出的7项理由中,法官只认可了一项,却也霸气地推翻了环保署的批准,为“港珠澳大桥香港段”急刹车。而这一刹可不得了,即使环保署放弃上诉补做环评亦需半年至两年,致使2016年通车无望,总造价将提高30%至40%,单计大桥主体工程,港方就得多付68.2亿至91.1亿港元。
只是,港珠澳大桥被老太逼停,并不是她有多大能耐,而是因为她所在的香港,有一套能保证公众充分参与规划的制度,有一个容纳普通人利益诉求的通畅渠道。特别地,即使署长批准了报告,如果有居民认为规划侵害了自己的利益,也可就个案提出起诉,由法院做出裁定。这就是朱婆婆走的程序。要是她生活在大陆,那她就只有干生气的份了!
君不见,在大陆各地,大到高铁、建新城,小到拆迁、引项目,有谁听过你普通百姓的意见。一些官员对于毛泽东与民众打成一片,形成鱼水关系的做法没学到,却继承了“局部服从全局”、“一切行动听指挥”的战术。动辄是国家需要,你听也得听,不听也得听!仍在屡屡上演的强拆中,一个被一些强拆者用得最娴熟的口号就是“为了发展,你必须作出牺牲”。 为了发展,也果然血案不断。
更有甚者,2009年3月9日,邢台县机关司机张运波驾驶“冀E00099”中型客车参加公务活动返回邢台时,撞倒了一名骑自行车由南向北通过路口的14岁男生李沛垚(八中学生),当司机下车察看男生伤情时,而乘坐该车的邢台县县长及其他领导却换乘其他车赶去吃饭了……
群众利益无小事。胡锦涛同志在近年来的讲话中多次锁定在“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这件件细微、个个具体的目标,生动地说明“老百姓的事就是国家大事”。且反过来说,国家大事也往往由老百姓的小事构成。不管是哪一级政府,都应将民生之需,视为最重要的“公务”。对于各级政府而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保证“老百姓的事是国家大事”,不仅需要执政理念的变革,同样需要治理方式的转变。
回到老太逼停大桥事,如单算经济账,也许会觉得是小题大做,要让政府多支付好几十亿港元,值得吗?但朱绮华老太的代理律师黄鹤鸣说得好:理解港珠澳大桥对经济发展和区域融合的重要性,“但政府不应因为经济利益和加速区域融合,而放弃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比如通过环境评估保护生态和公众利益。”这其实就是一个发展理念的问题。香港老太“叫停”港珠澳大桥,是实实在在地帮助我们走出发展误区的清醒剂——如果今天可以因发展的名义牺牲一部分人的权益,那么总有一天,所有的人都会被以发展的名义伤害。建立在最大限度保护民众权益基础之上的发展,才是稳健的、可持续的发展。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既然当官就要为民,就必须懂得百姓与之则兴,百姓非之则危,百姓悲之则亡的道理。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都应时时为群众所想、替群众打算,以群众情绪为第一信号,让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背离民意的事坚决不做,符合民意的事情抓紧去做,并尽最大努力做好。实际上,中央三令五申的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就是要给一些不科学、不健康的“发展”纠偏。为了避免“发展的伤害”,为了让发展更具含金量,我们宁可慢一点,就像那座暂停建设步伐的大桥。
山东省阳信县国土资源局 邱海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