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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接受审判的不仅是药家鑫

火烧 2011-04-22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药家鑫案一审判决死刑引发广泛讨论,涉及法律审判、社会舆论及死刑存废等议题,反映出公众对案件的强烈关注与不同立场的碰撞。

需要接受审判的不仅是药家鑫  

4月22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为逃避责任而杀人灭口,持尖刀捅刺被害人胸、腹、背等处数刀,将被害人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药家鑫在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由父母陪同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属于自首。药家鑫交通肇事后杀人灭口,不属于激情杀人。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不予施救,反而杀人灭口,犯罪动机极其卑劣,主观恶性极深,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其虽有自首情节,仍不足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至此,围绕药家鑫案的热烈争论似乎也该偃旗息鼓了。  

药家鑫案发以来,本人一着只看不说,是因为有一些现象看不明白、说不清楚,总的感觉就是莫明其妙。现在案子已了,又觉得不吐不快,所以一并倒出来,请教方家:这个原本无须争辩的药家鑫杀人案,为什么会激起这么一场空前激烈的网络大战仗?  

莫明其妙之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在央视上说的话遭到了炮轰。难道就因为李玫瑾在直播中说,药家鑫连捅六刀(又说八刀)杀人是“弹钢琴的重复性动作”?其实,就算这个说法成立,也就是一种心理分析而已,无助于减轻量刑的压力。难怪李玫瑾至今还在自语“接受批评不接受歪曲”。  

莫明其妙之二。3月23日庭审,现场500名旁听公民收到了西安市中院一份特殊的调查问卷,问题包括您认为对药家鑫应处以何种刑罚,从调查结果看,竟然是绝大多数旁听审判人员同意给药家鑫一条自新之路,而参与调查的400名大学生中人中绝大多数是绝大部分是药家鑫所在西安音乐学院的学生。不知道那个 “我也捅”师妹,是不是也在其中。难怪著名音乐人高晓松会在微博中发表这样的议论,称药家鑫一案会有人 “替天行道”,并称将封杀西安音乐学院。  

莫明其妙之三。故意杀人事实如此清楚的药家鑫案,竟然被引入了死刑存废的人道主义争论,似乎想让此案成为中国司法改革重大转折点而载入史册。早不行,晚也不行,就要在药家鑫案这一刻,从一个罪该万死的人开始。难怪药家鑫案被害家属代理人张显会表示,要剥去伪人性的外衣,我们不愿意披上“被宽容”、“被高尚”的外衣,当然也不愿意被个别人所利用和被玩闹。因为我们已经看到:某些披着人性外衣的人正在试图取缔死刑法律的险恶用心。  

莫明其妙之四。关于药家鑫案审判如何面对民意的议论也风声水起。从围绕药家鑫案的民意中,主张判药家鑫死刑的民意只有一个观点,而主张给药家鑫生的机会的民意却有好几种理由。如果法院真要玩一把民意的话,好像还是主张药家鑫不死的人占上风。难怪围绕药家鑫案,会有异常民意异常活跃。  

综上莫明其妙所述,我有一个模糊的感觉,围绕药家鑫案,需要接受审判的不仅仅是药家鑫。  

   

201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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