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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某种原因(钱或权)而原谅杀人者,是对死者权利的剥夺和大不敬!

火烧 2011-04-19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强调为了钱或权而原谅杀人者是对死者权利的剥夺,主张杀人偿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呼吁为死者讨回公道,反对任何代表死者原谅凶手的行为。

为了某种原因(钱或权)而原谅杀人者,是对死者权利的剥夺和大不敬!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以怨还怨,以德报德。  

为了某种原因(钱或权)而原谅杀人者,是对死者权利的剥夺和大不敬!  

死者有什么权利呢?  

死者的权利就是“杀人偿命”!  

为了使杀人者不敢杀人,为了使被杀者安息,“杀人偿命”是整个人类社会必须维护的生存底线和道德底线!为了警戒世人,让人们能够和睦相处,这个底线是不能破的。  

今天有一些脑残之人,自以为掌握了金钱、掌握了权力,掌握了话语权,想要把自己置于普通人之上。想对别人想杀就杀,想打就打,想骂就骂。殊不知,这些人,终将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到那时候,当被杀之人奋起反抗时,最终被杀的一定是他们。  

一个国家,一个政府,如果不能站在公平正义的立场上,为全中国每一个人说话,而只为其中的一部分人说话,那么,这个国家,这个政府将危也!!!  

在网上看了太多关 于张妙 女士被穷凶极恶的歹徒残暴杀死的文章,对这样的一个暴徒,居然有人叫它“孩子”, 我想问一句,它是你哪门子的孩子?你是它的亲人吗?如果你是,请你闭嘴,因为你是它的亲人,你要避嫌;如果你不是它的亲人,请你叫它“暴徒”或者“杀人犯”,因为你没有资格叫它“孩子”,它不是你的孩子,它只是它妈的“孩子”。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它就是一个穷凶极恶的暴徒和杀人犯。  

对于法院、原告、被告、众多媒体、旁听席上的人,我想说一句,没有任何人,任何集体,任何组织能够代表死者的意愿,没有任何人有资格去原谅这个穷凶极恶的歹徒,除了死者 张妙 女士本人,她身边的任何人,都没有这个资格!  

 张妙 女士的所有亲人以及普天下的人民,我们要做的,只能是还 张妙 女士一个公道,谁杀死了她,我们就要为她报仇,杀死杀害她的那个魔鬼!我们没有权力代表 张妙 女士本人去原谅这个魔鬼。  

我想向天底下善良的人们提一个问题,谁能代表被杀死的 张妙 女士本人?是她的父母?是她的老公?是她的孩子?。。。。。。是谁?  

谁也不能代表她!!!!!!  

当她被穷凶极恶的歹徒残暴杀死以后,我们谁都不能代表她。我们要做的,就是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还 张妙 女士一个公道!!  

没有任何一个人能代表她去原谅杀死她的人,谁都不能!!!  

不要说你是她的谁谁谁,谁都不能代替她本人去原谅杀死她的人(包括政府和国家)。  

有的人,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去原谅一些本不该原谅的事情。虽然他们中的一些人得到了某种好处,可是,他们的良心一定不得安宁。  

如果事情的主角是你,你要原谅谁,那是你的事。除了你本人,没有任何人有资格替你去原谅谁。可我们现实的这个社会,某些人,由于各种各样的目的,却总喜欢去替别人作主,替别人去原谅一些他们想原谅的人。  

可是,我想问一句,谁给了你这个权力?除了她本人,没有任何人,任何组织有这个权力,就算是法院,就算是国家,就算是全天下的人都不行。  

在此,我想大喝一声,你、我、他,我们谁也不能代表谁,我们只能代表我们自己。  

请收拾起那些肮脏理由,不要为了我们那肮脏的目的去代表谁,因为,我们谁也代表不了,我们只能代表我们自己。  

对于离去的人,我们能做的,只能是还她一个正义,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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