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牛奶正是鼓吹“自由化”的必然结果
吃奶的自由与代价
northk
最近牛奶出问题了。其实出问题并不可怕,咱们现在的世道对出问题早已习以为常,比出问题更可怕的是对问题解决方法的选择,只有让问题将来不再是问题才是更重要的问题。但如此一来,就要涉及“主义”问题了,不同的“主义”就意味着不同的解决方案,这是逃都逃不掉的逻辑,因而有人说“路线问题”才是根本。
比如说,牛奶一出问题,有人将问题往自由精英头上推,而精英却把问题往政府头上推,这就体现了不同的“路线”。如果问题由自由精英引起,那么解决方案自然是狠批自由精英,把这群人再送农场改造去;如果问题由政府引起,那么该做的当然是改组政府,把现政权搞垮,让精英们掌权。
然而上述“路线”走的其实是整人的路线,是一伙人想把另一伙人整垮的时候常用的伎俩。虽然这也涉及“主义”,但却不是对“事”的“主义”。对此类“主义”咱们暂且放下不管,当然事实上也没能耐管,咱们来看对“事”的“主义”。
“路线”里头,把问题推给政府,如果不是别有用心的话,那么也可以理解成认为政府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因而政府对社会、对经济应当更多干预。这一来,咱们立即就可以看出这种说法的“主义”了,政府应当更多干预,依据的是什么?显然是政府是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都应该进行干预。奶粉一出问题,上头立马派人驻厂监管,进货、发货统统被人监视,这对企业所有人来说,自然是大大地不自由。现在问题刚发生,企业主正焦头烂额中,自由不自由大概还顾不上。但如果咱们对问题的解决方案走的是此类路线,那么为了将来不再出问题,就必然要求将监管制度化,也就是每个老板后面都站一名手拿警棍的黑猫盯着,一发现企业主有不道德的苗头,立马当头一棒。如果此类监管制度化了,对企业老板来说,与到农场改造也没多大分别,老板们自然要偷奸耍滑、消极怠工。博弈的最终,大多以手拿警棍的赶走老板、自己当老板告终,也就是对企业完成国有化。由此而知这“路线”其实是社会主义的“路线”。
如果换一种路线,即自由主义路线来解决吃奶问题,那么该如何解决?显然,派人监管是对企业主经营自由的严重侵犯,是不符合市场化原则的。市场化原则下,老板们干什么是任何人都管不了的,政府也不能,此所谓“风进雨进当官的就是不能进”。但老板们没人管,老板在牛奶里下毒怎么办?对自由主义者来说,下毒不是问题,没有市场自由才是问题,在自由的市场里自然能解决下毒问题。对于个人来说,显然没有一个人愿意吃有毒食品,这就是自由的普世价值之一,有了此价值,对市场中的人来说,自然会想法子不吃有毒食品,在老板可能下毒的市场中,这就促使市场中的个人有了创造性。自由的市场就是这样,有毒没毒不知道,想吃没毒的靠自己本事去。如果你找到了良好的验毒方法,就可以吃无毒的食品。在这个自由市场里,你还可以将你的方法商品化,告诉别人:“看,正是因为有了自由的市场,所以咱们才能不吃有毒食品。如果没有这自由的市场,验毒方法在专制社会里就不可能发明出来,人们就只能吃有毒食品。所以专制社会是残害人民的,而自由世界才是保护人民的。自由是多么伟大”。在搞出了一个有毒的自由世界之后,验毒不仅体现了自由,而且可以挣大钱了。对这个自由世界的“公民”来说,就又多了一项选择的自由,你可选择不验毒、撞大运吃东西,也可以选择验毒、吃放心食品。当然,验毒不可能是无代价的,想要拥有吃东西的自由,那是要付出代价的。所以,你看,对自由的市场来说,创新是市场的不二法门,只要有了自由的创新能力,何必怕老板下毒呢?对自由世界来说,一个创新型社会是进入这世界的唯一门票。而如何构建一个创造型社会呢?方法就是给出一个搞不清有毒无毒的市场。
这条路线的解决方案,一看就知道这是一条通往“自由”的路线。在这一方案里,老板下不下毒是自由的,他可以选择下毒也可以选择不下毒,企业是他的私人领域,他可以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而“公民”们呢?也是自由的,他们可以选择创造发明,为建立创新型社会添砖加瓦,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口袋决定是否冒险吃东西。在这个社会里,谁都不需要为别人负责,谁都只需管好自己的一摊事。对这个社会的政府来说,这个政府就是真正的服务型小政府了,这个政府只需守护好每个人的“选择权利”,让这个社会里的每个“公民”都可以自由选择他们的行为,政府的职能就完成了,根本不需要插手企业的事务,也不需要插手个人的事务,只需为企业与个人提供保护“自由权利”的服务就可以。
事实上,对于可能出现的有毒食品,解决的方法当然就是两类,一类是不让有毒食品出现,另一类是不吃有毒食品。对第一类来说,不让有毒食品出现,不可避免地要侵害自由,因为谁都说不准将来,让穷鬼们多吃点有毒食品说不定就会产生抗药性,说不定就会产生出新型人类,不让有毒食品出现,这就剥夺了穷鬼们创新的自由。而对于第二类方法来说,这类方法里的每个人都是自由的,老板可以自由地下毒,而“公民”可以自由地选择吃与不吃,谁都不干涉谁。与第一类方法相比,哪种更符合“自由”的理念?答案不言自明。
在咱们的这个伟大社会里,其实很多方面都实现了第二类的自由世界的方法。比如说,房地产行业,开发商就可以自由地造出有毒或无毒的房子,你想住无毒的房子,那么就得自己掏钱请创新出来的专业公司来检验,验房师现在快成为一个新行业了吧?前阵子,新闻中报料,说是某人看中装修后甲醛检测这个行当,投资搞了一个验装修的公司,经营中却发现,检测仪器是可以随意调整的,你想让它超标就能超标,想不超标就能不超标,因而你可以先超标收钞票,而后再不超标。该老板说他承受不了良心压力,退出不干了。从这个例子就可以看出,这位老板根本不配当自由世界里的老板。自由世界里,下不下毒是自由的,验不验毒是自由的,那么对于能不能验出毒来当然也是自由的,因而这可以随意调整的仪器恰恰是“自由”的体现,能不能验出毒来,这当然也是老板的私事,也是“风进雨进其他人不能进”的领域。“公民”们该管的是自己的选择,只要有了选择的自由,一切就都OK,根本不需要去管别人是否下毒,验毒能否验得出。操心别人的事情,想插手别人的事务,那都是侵害私域的专制社会里才会发生的恶毒事件,在自由社会里是不被允许的。
如果把高房价也看成一种毒的话,那么就可以看到更多的自由。开发商为富人造房子还是为穷人造房子,那是开发商的自由,是“公民”们管不着的事,有能耐你就买房,买不起房只能说明你没能耐。对房地产的高价,咱们没听说要派人监管地产商的进货、出货渠道吧?当然“公民”们闹腾得太厉害了也需要解决一下,但这解决显然不能侵害地产商的自由,也就是地产商该怎么卖还是怎么卖,那么对那些会闹腾的“公民”怎么办?就是搞点经济适用房嘛,来个二桃杀三士,放点甜头出来,他们自己就会打破头了。以房产为例来看毒奶事件,奶老板们的待遇与地老板们的待遇大大地不平等,不过一伙穷鬼吃了点有毒奶,什么大不了的事?岂能借此就侵害老板们的自由了?可以借鉴地老板们的做法,呼吁政府搞点经济适用奶,凭票供应,让穷鬼们去抢就是了,奶里面加什么东西完全是奶老板们的私事,加什么东西与别人无关,管得着嘛?你!
再把眼光放远点,就会发现,医疗改革、教育改革,甚至再前面的企业改革,不都是同类型的方法嘛?!改的目标不都是为了老板们只对自己负责,而对别人根本不需要负责吗?企业改革,老板们需要管工人的死活吗?不需要吧!医疗改革,医院需要为病人负责吗?显然也不需要,医院只需要为自己的收入负责就行,病能不能看得好,完全不需要考虑。教育改革,老师需要为学生负责吗?显然也不需要,学生掏钱咱上课,不过是雇佣关系,出了事情当然是保住自己小命要紧,逃跑正是这种自由的体现。
所以,现在吃奶事件其实是被过度炒作了。自由世界之下,每个人只需要管好自己的选择,本来就不该去管别人的事情,别人下不下毒关你屁事来?正是在这样优秀的自由主义文化之下,老板们才得到了经营的自由,而“公民”们才有了选择的自由。因而对于毒奶事件,根本没必要大惊小怪,正是在给了老板们越来越多自由的权利之下,正是在逮着耗子就是好猫的理念之下,老板们才敢于放心大胆地对牛奶进行新品种试验,“公民”们才能享受到吃奶的自由。在享受的过程中付出点代价,完全正常嘛。据说过去在进行社会主义试验的时候,死了几千万人,现在才死了几个?有什么可以大惊小怪地?这是“公民”们在享受自由的时候应当承担的代价,对自由世界来说,从来都是老板们自由而“公民”们付代价的,企改、医改、教改,哪个不是如此?
咱们知道,自由主义是宽容的,自由世界的“公民”们自然应该秉承这一理念。因而对由于自由而犯的错当然应该宽容。比如说,范老师的逃跑就是为了自由而跑,咱们就应当宽容之,不能揪住不放一通猛揍,把人打坏了怎么办?这如何体现生命是崇高的这一普世价值?对于毒奶事件的责任人们也是这样,他们也是在行使他们的自由权利的过程中造成了一些伤害,因而这是自由的伤害,是符合理念的伤害。从理念角度来说,这伤害也是好的伤害,其实根本不算是伤害,与没有自由比起来,这点伤害又算得了什么?所以“公民”们自认倒霉吧,谁让你被自由伤害了呢?宽容老板就是宽容自由。自由的宽容就体现在对下毒之类干坏事的老板们的宽容上,没有了他们就没有了投资,就没有了自由市场。至于老板们什么时候能宽容一下“公民”、宽容一下工人,那却是老板们的自由了,要凭老板们的兴趣了。
毒奶事件一出,一伙普世价值论者就跳出来了,说是对生命的尊重就是普世价值,只有在普世的光芒照耀之下,才会有无毒的牛奶,以此来兜售他们的私货。通过这里对自由的分析,咱们就可以知道,这伙人完全是混淆视听。对生命尊重的前提是自由,没有自由哪来的生命?因而自由才是最普世的价值,是“根价值”。对自由世界来说,出现毒牛奶是正常的,正是毒牛奶才体现了自由。专制社会里就不会有毒牛奶,因为专制社会的奴才们什么奶都吃不上,除了狼奶(朱学勤语)。毒奶体现了自由,是因为奶虽然有毒,但“公民”可以选择不吃,正是这可以不吃的选择,使得自由的毒奶即使有毒也无害于自由的无上荣耀,反而增添了自由的伟大。只要比较一下专制社会,专制社会里的人们就没有不吃权利,即使天天能吃上无毒的牛奶,那牛奶吃了也不长肉,因而对于热爱自由的“公民”来说,宁可选择吃有毒的牛奶,也不愿丧失自由。此所谓,宁要自由主义的苗,也不要社会主义的树。
有毒牛奶正是自由的必然结果,而代价就得自由的公民们自己承担了。自作当然该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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