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别红色“红学家”、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家李希凡同志



11月4日上午,著名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家、红学家、中国艺术研究院原常务副院长、中国红学会名誉会长、《红楼梦学刊》名誉主编、中国红色文化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李希凡同志遗体告别式在北京八宝山殡仪馆举行。中国文联副主席郭运德,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廖奔等各界人士与李希凡同志生前友好300余人在微微细雨中赶来送别。
李希凡同志祖籍浙江绍兴,汉族,1927年12月11日生于北京通州,共产党员。1953年8月毕业于山东大学中文系,1954年12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研究班。1955年1月调入人民日报社文艺部,历任文艺评论编辑、文艺评论组长、文艺部副主任、常务副主任。1986年至1996年间任中国艺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2018年10月29日凌晨1时52分李希凡同志逝世,享年91岁。李希凡同志的离去,是中国文化界和学术界的重大损失,更是红学界、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界的重大损失。
李希凡同志在文艺批评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文艺观点,秉持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有傲骨没傲气,为党和人民的文艺事业奉献了毕生精力。
李希凡同志曾任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红楼梦学会副会长、顾问、名誉会长,中国文艺年鉴主编,红楼梦学刊主编、名誉主编等职。
1954年当选为第二届全国政协委员。
1955年出席第一届全国社会主义建设青年积极分子大会,并获奖章。
1955年出席第五届世界青年联欢节,并在文学与人道主义讨论会上发表演讲,会后应邀访问丹麦和冰岛。
1974年参加《红楼梦》校勘组,并担任副组长。
1975年当选为全国人大第四届代表大会代表。
1975年应日中文化交流协会邀请,任副团长访问日本。
1979年参与《红楼梦》学刊创刊,并于1980年担任主编。
1980年参与中国红楼梦学会的创建,并担任副会长。
1988年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代表大会代表。
1988年率中国艺术科学工作者代表团访问联邦德国。
1990年率中国作家代表团访问印度和新加坡。
1991年起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1992年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代表大会代表。
1993年当选为第八届全国政协委员。
1995年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邀请,赴日参加国际无形文化财研讨会。
2010年被聘为中国艺术研究院终身研究员。
1954年,李希凡和蓝翎共同撰写和发表了《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和《评〈红楼梦研究〉》,开辟了从广阔的社会历史背景出发分析《红楼梦》艺术成就的研究道路。在此后60余年的学术生涯中,李希凡同志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为哲学基础研究中国古典小说、戏曲、中国现代文学、鲁迅创作、电影创作等,集中对《红楼梦》各方面的艺术成就特别是人物形象塑造的成功经验做了深入而细致的研究,成为当代红学最具影响力、最具代表性的学者。
中国红楼梦学会会长张庆善评价李希凡先生为新中国红学第一人,他一辈子都在坚持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史观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文艺典型论研究《红楼梦》及书中人物,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对后世影响深远。
李希凡同志一生致力于学,著作等身,出版有《红楼梦评论集》、《弦外集》、《论“人”和“现实”》、《管见集》、《论中国古典小说的艺术形象》、《寸心集》、《题材·思想·艺术》、《〈呐喊〉〈彷徨〉的思想与艺术》、《红楼梦艺术世界》《李希凡文学评论选》、《文艺漫笔》、《文艺漫笔续编》、《燕泥集》、《说情》、《毛泽东文艺思想的贡献》、《冬草》、《艺文絮语》、《沉沙集》、《传神文笔足千秋——红楼梦人物论》,主编《红楼梦大辞典》《中华艺术通史》(14卷本)等。2014年东方出版中心为李希凡同志出版《李希凡文集》七卷本。
他历经风雨而不忘初心,以坚定的信念、求真的精神、高远的视野、严谨的治学和百折不挠的精神,成为一代令人敬仰的文学批评大家和成就卓著的学者。
中国红色文化研究会会长刘润为、副会长胡澄代表研究会前去送别并送花圈。
附:毛主席肯定的“小人物”, 人民心目中的大学者——访著名学者李希凡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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