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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社评:香港高院司法僭越,拨乱反正来得及时

火烧 2019-11-20 00:00:00 舆论战争 1025
文章批评香港高院对禁蒙面法做出违宪裁决,认为其司法僭越,影响香港秩序。强调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维护基本法,呼吁加强中央对香港司法的监督,恢复法治与稳定。

  社评:香港高院司法僭越,拨乱反正来得及时

  来源:环球时报作者:环球时报https://opinion.huanqiu.com/article/9CaKrnKnSec

  2019-11-19 14:25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星期二表示,香港高等法院星期一对禁蒙面法做出“违宪”的裁决违反了基本法,强调对某项法律是否违宪的裁决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才有权力做出。这一表态是重要的拨乱反正。

  星期一香港高等法院的裁决引起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它鼓舞了暴徒,给香港警队制造了困惑。星期一晚上大批激进人士嚣张地蒙面上街示威,其中一些人的表现形同暴徒,形成自禁蒙面法实施以来香港街头最泛滥的蒙面潮。香港高院的裁决是对止暴制乱行动的一次釜底抽薪。

  然而香港高院的裁决严重违反了基本法,形成了普通民众不太容易看懂的司法僭越。对老百姓来说,法院、又是高等法院做出的裁决总会产生权威感,香港高院就是利用了人们的这一心理,给他们对当前香港局势的错误立场和态度披上法律的外衣,其负面引导作用不容低估。

  必须指出,香港司法体系的运转很多时候受到了价值观和政治立场的驱使,而没有做到真正忠诚于法律精神。一些法官更是背叛了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背叛了法律精神和司法职业伦理。司法是止暴制乱的重要一环,但一些法官没有为恢复香港秩序履行他们应尽的责任,他们毫无原则地释放被警察抓捕的暴徒,向社会传递了错误的信号,使激进示威者们确信从事暴力活动乃至攻击警察都可以几乎没有代价,更加有恃无恐。

  事实上,很多被法院放了的暴徒并没有汲取教训,收敛他们的暴力行为。他们一出法院的门,就又回到暴徒堆里,带着“民主功臣”的严重错觉和傲慢变本加厉地冲击香港法治。一些法官对这股歪风邪气的形成负有严重责任。

  我们强烈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这一次迅速做出的表态。鉴于香港一些法官不断将错误的政治立场带到司法判决中来,我们在此呼吁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后更加积极地依法采取各种行动,确保香港的司法在基本法的框架内运转,防止一些法官滥用司法权甚至搞司法僭越。

  北京无需理睬西方舆论对“中央政府干预香港高度自治”的诽谤。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特区之内的各种权力都来自中央的赋予。现在华盛顿和伦敦对香港事务的发声极其活跃,谁给了他们权力对香港事务指手画脚?他们居然还有脸说北京“干涉了”香港事务,他们对道义的劫持完全是强盗和流氓式的。

  香港该如何治理,无需看美国和西方政客们的脸色。香港好了,繁荣了,比什么都重要。这就像整个中国一样,上世纪70年代中后期以后的一些年里,我们很落后,但西方舆论对我们进行了田园牧歌般的描述。今天的中国比三四十年前进步、发达得多了,但美国和一些西方舆论却在妖魔化我们,是他们的心态扭曲了,而我们的日子却要我们自己过。

  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又就香港事务发表了内容极端的谈话,伦敦也在表态,那些谈话总的意思就是鼓励香港的激进示威,限制香港的警权,削弱中国政府对香港的管治权,让香港治理听从西方的指挥。他们真是在做梦。

  鉴于华盛顿等西方势力自香港修例风波以来极其恶劣的表现和他们对香港人民利益的不断伤害,我们要在这里说,香港是中国的香港,请他们从香港事务滚得远远的,那里的事情要由包括香港人民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说了算。

  华盛顿不要高估了它手里所能干预香港事务的牌,其实在香港的大是大非面前,在香港的历史性选择面前,美国人手里的那点牌什么都不是。

  香港高院裁决公然挑战全国人大权威 严重妨碍港府止暴制乱努力

  来源:环球时报作者:白云怡 杨升 王雯雯 叶蓝 范凌志 陈青青https://china.huanqiu.com/article/9CaKrnKnSXp

  2019-11-20 06:54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符合香港基本法,不符合香港基本法的是香港高等法院针对该条例的违宪”裁决——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发表谈话,用清晰且无可辩驳的法理以正视听,并强调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同一天,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杨光警告,香港高院相关裁决公然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和法律赋予行政长官的管治权力,将产生严重负面社会政治影响。事实上,香港高院的裁决已经成为暴徒的“声援信号”,裁决公布当天就鼓舞了一大批黑衣人戴着口罩上街。这激起香港民众,特别是执法力量强烈不满。与期盼止暴制乱的香港主流民意背道而驰的,还有西方政客唯恐香港不乱的险恶用心。在香港警方的围攻策略和劝降警告下,窝身理工大学的不少黑衣人陆续离开。美国国务卿蓬佩奥等人此时就香港问题发声,听上去是在极力劝慰黑衣暴徒们“挺住”。中国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发言人19日严正表示,这些西方政客逆主流民意而动,与法治和正义为敌,已经被钉在践踏人类文明的耻辱柱上!他们企图陷香港于暴力深渊、反中乱港的险恶用心绝不会得逞!

  “一记警告”

  “令人寒心”,即便通过电话,《环球时报》记者也能清晰感受到香港前警务处长邓竟成对香港高院裁决的愤怒。他质问制定“禁蒙面法”是国际惯例,为什么香港不可以有?难道在街头面对危险的一线警员,连法律也不能保护他们?香港高院18日作出裁决后,警方不得已暂停执行“禁蒙面法”。当晚,近万名黑衣人戴着口罩蜂拥至九龙一带,并爆发激烈的暴力行为。19日一早,香港民间组织“东江纵队传承综合总会”成员在香港高院外请愿,怒斥法官判决是对暴徒宽容,对执法者不公,对守法公民残忍。

  香港高院18日裁决,《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赋予特区行政长官在某些情况下制定有关规例的规定不符合基本法,而《禁止蒙面规例》部分条文不符合相称性验证标准,也属违宪。香港《大公报》称,抛开法律术语,最直接的理解就是,特首无权引用“紧急法”止暴制乱,“禁蒙面法”自然也失效,而因违反“禁蒙面法”被捕者将获释放。

  对于上述裁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迅速做出表态。该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19日发表谈话说,1997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已经将《紧急情况规例条例》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因此,该条例符合香港基本法。香港高等法院有关判决内容严重削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应有的管治权,不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杨光当天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依据该条例制定《禁止蒙面规例》,即为依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履行职权。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邓飞对《环球时报》记者说,法工委发言人的谈话表明香港高院的裁决违反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也意味着对于香港法院拥有在基本法方面的违宪审查权,从根本上予以否定。尽管此时香港高院的判决还不能直接失效,但法工委的表态已是“一记警告”。

  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香港著名律师黄英豪建议特区政府此时双管齐下:一方面律政司应提起上诉,列举其他国家和地区实施“紧急法”和“禁蒙面法”的判例,要求重审。另一方面,特区政府应立即向全国人大提出释法请求。香港著名律师、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对记者说,律政司提起上诉,整个过程可能耗费两三年。因此,在当下香港面临止暴制乱巨大挑战的时刻,有强烈必要同时启动人大释法,明确特首用“紧急法”行使临时立法权是否合法且客观需要。

  自香港回归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先后5次就基本法释法,既有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或香港终审法院提出,也有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释法。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洪为民告诉《环球时报》记者,一旦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所有香港法院必须要按照人大的解释进行裁决。全国人大法工委19日表示,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对香港高院相关裁决强烈不满,法工委正在研究他们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每到止暴制乱攻坚时刻,西方政客就跳出来

  目前,沦为“兵工厂”和“窝藏地”的香港理工大学校园被警方围住,很多黑衣暴徒成为困兽。香港《大公报》19日发表社评称,值此紧急关头,高院判决对暴徒而言何异于“天降神兵”。香港高院的判决,令人无法看到其对止暴制乱的应有承担,反而是背道而驰。香港的“司法乱象”到了不能不认真审视的时候。

  南开大学法学院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19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说,香港高院的裁决本质上是“司法渗入政治”,无异于给香港乱局火上浇油,也等于明确站在了暴徒的立场上,用法律武器释放出“声援暴徒行为”的政治信号。尤其是在香港警队刚采取更强硬措施的时候颁布这一裁决,时间节点上的精心选择恐怕意在瓦解特区政府恢复秩序的努力,存在外部势力收买的可能性。

  除了在背后伸出黑手,随着香港局势变化,英国、德国等一些西方国家政客又跳出来密集发声,给黑衣暴徒“助攻”、鼓劲。其中跳得最高的,是美国国务卿蓬佩奥。18日在媒体吹风会上,蓬佩奥称美国对香港政治动荡和暴力加剧表示严重关切。他说,任何一方的暴力行为都不可接受,却强调香港特区政府对稳定香港局势负有首要责任。

  “美方近来多次就涉港问题发声,看似公允,实则暴露出企图插手香港问题的别有用心和对暴力犯罪行为的双重标准”,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耿爽19日揭露蓬佩奥表态的险恶用心说,把香港警方正常执法、止暴制乱的努力与激进势力的极端暴力违法行为相提并论、混为一谈,本身就是对法治和人权的亵渎。

  香港《星岛日报》19日报道称,美国参议院上周启动“热线征询”机制,加快推进表决“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的程序。有消息说,该议案可能于20日获得通过。此前,起草该议案的反华议员卢比奥称,最早18日就可以通过。但据“美国之音”报道,有一两名参议员认为议案还有问题需要解决。报道称,包括美国国务院前代理亚太助理国务卿董云裳在内的一些人士都认为,美国国会如果通过该法案将是个“巨大错误”,受损最大的是香港民众,美国在香港的利益也无法避免被波及。

  中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发言人19 日指出,每到特区政府和警队止暴制乱的攻坚时刻,每到特区政府要将暴徒绳之以法的关键时刻,西方政客就跳出来、轮番上阵,假惺惺“呼吁对话”,实为向特区政府施压,为恐怖暴徒打气,唯恐香港不乱!

  止暴制乱,绝无妥协余地

  香港教育局19日宣布,全港中小学及部分特殊学校20日复课。而在蒙面黑衣人的暴力行动根据地理大,香港警方的围堵策略和以暴动罪拘捕的警告,令一些黑衣人失声痛哭。《星岛日报》报道称,不少黑衣人19日陆续离开理大,有人哀叹“被人遗弃”,还有少量人拒绝离开,等待逃脱。

  香港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郭嘉铨19日通报说,截至下午3时,共有约1100人在理大校园及附近被拘捕或登记,大部分不是理大学生,其中600人自愿离开。自愿离开人士中约200人为未成年人。郭嘉铨批评有暴徒自己不愿承担后果,威吓自愿离开的人,让别人跟着他一起犯罪,还有暴徒向理工大学校园不同出入口投掷汽油弹,危害想离开校园的人的安全。另据香港警方通报,18日在中文大学检获约3900枚汽油弹,是行动以来搜获最多汽油弹的地点。

  据香港“商业电台”19日报道,“祸港四人帮”之一的何俊仁当天傍晚遭数名黑衣人袭击,头部和手部受伤。是作恶终遭报复,还是自导自演苦肉计,尚不清楚。

  19日,邓炳强正式上任香港警务处处长,警队格言由沿用多年的“服务为本,精益求精”改成“忠诚勇毅,心系社会”。香港《商报》评论说,面对暴徒日趋恐怖的暴力行为,止暴制乱、防止更大伤亡已到了非常紧要时刻,绝无妥协余地。港府、警队及司法机关都必须一致行动,依法执法,惩治违法暴力行为,忍让、纵容只会令局面更加失控,令暴徒行为更进一步升级,令香港被伤得更深。

  【环球时报赴香港特派记者 白云怡 杨升 王雯雯 环球时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叶蓝 环球时报记者 范凌志 陈青青】

  香港法律界:香港法院相关判决难以令人信服 不利于当前止暴制乱

  来源:新华网https://china.huanqiu.com/article/9CaKrnKnSWO

  2019-11-20 06:27

  新华社香港11月19日电 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港澳办19日发表对香港法院有关司法复核案判决的谈话,多位香港法律界人士表示,相关谈话及时、必要,有利于正本清源,厘清相关法律问题,再次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拥有最终解释权。他们对香港法院相关判决感到惊讶,认为判决难以令人信服,不利于香港当前止暴制乱、恢复秩序,会对香港社会政治产生长远负面影响。

  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原讼庭18日判决《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紧急法”)赋予行政长官在某些情况下制定有关规例的规定不符合基本法,并裁决《禁止蒙面规例》(“禁蒙面法”)的主要内容不符合相称性标准。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对此表示,特区高等法院的判决令人震惊和失望。“紧急法”是在香港回归祖国前,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符合基本法并予以保留的香港原有本地法律之一。特区高等法院的判决挑战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基本法的相关决定,也公然挑战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

  谭耀宗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当年决定保留“紧急法”,意在为行政长官保留在紧急情况下一定的应变权力。特区高等法院的判决挑战了法律赋予行政长官的管治权力,不利于香港当前的止暴制乱、恢复秩序,会对香港社会政治产生长远负面影响。

  谭耀宗强调,中央多次提出,香港的司法机构要依法惩治暴力犯罪分子。这也是广大香港市民的期望。然而,特区高等法院的判决导致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依据“紧急法”制定的“禁蒙面法”不能落实执行,这相当于是在纵容蒙面暴徒继续实施暴力违法行为,令广大市民失望。他认为,高等法院的判决不恰当、有问题,应及早纠正。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梁美芬表示,根据基本法第160条,香港特区成立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确认不与基本法抵触的香港原有法律继续在香港采用,“紧急法”即为其中之一。而基本法相关条款也规定了行政长官的职权,包括负责执行基本法和依照基本法适用于香港特区的其他法律。因此行政长官有法定责任和权力在香港社会出现动荡时,使用“紧急法”采取相应措施。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原副院长顾敏康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港澳办的表态及时表明了立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拥有最终解释权,这是毫无疑问的。根据基本法相关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香港法院解释基本法,但相关解释必须令人信服。香港现在面临非常严峻的局势,在公共安全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下,特区高等法院的相关判决缺少令人信服的解释。

  香港中律协创会会长陈曼琪表示,中央政府根据宪法和基本法,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以行政长官为主导的行政主导体制。“紧急法”所提到的危害公安的情况及紧急情况的定义及适用性,是国家安全及“一国两制”范围内的重要事项。

  陈曼琪指出,特区政府律政司有必要就特区高等法院相关判决提出上诉。与此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可根据基本法第158条,对基本法行使绝对解释权。

  对于裁决“禁蒙面法”的主要内容不符合相称性标准,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执委会主席马恩国表示,裁决只注重小部分暴力示威者的个人权益,却忽视广大香港市民的权益,止暴制乱、恢复秩序,才符合整体公众权益。

  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律师黄英豪表示,包括“紧急法”在内的一揽子法律已通过特区立法机关进行本地立法,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紧急法”毋庸置疑是符合基本法的。

  黄英豪表示,赞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发表的谈话。香港正处于止暴制乱的关键时刻,行政长官动用“紧急法”赋予的权力而订立“禁蒙面法”,是符合基本法的。

  他表示,鉴于高院的判决,现在香港警方已宣布暂停执行“禁蒙面法”,这无疑会助长蒙面暴徒的嚣张气焰。特区政府订立“禁蒙面法”时,已参考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相关规定符合国际人权公约。

  他指出,香港部分司法机关人员对基本法的认识不足,期待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相关条文的权威解释,让行政长官在援引“紧急法”时更有底气。面对目前暴力不断升级的乱局,香港可以考虑采用国际惯例,成立特别法庭,委任专职法官审理相关案件,快审快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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