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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巩义市孝北村村民集体维权行动再告失败

火烧 2017-01-27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巩义孝北村民因卖地利益分配问题再次集体维权失败,村委未履行承诺,征地款被挪用,村民希望落空,维权行动再次受挫。

          河南省巩义市孝北村村民集体维权行动再告失败

               作者:正宇君

   2017120日,即农历23,俗称小年,就在这一天,河南省巩义市孝义镇孝北村村民再次为自己因卖地而应得的利益被毁而举行集体维权行动。

  巩义市孝北村属豫西山区,自上世纪70年代就开始为县城城区的发展贡献土地。改革开放后,农村实行了土地承包制,但不久,由于随着土地不断的被征或被卖,水利设施的毁坏,农民已无法在自己原有的承包田上耕作,或耕种已十分不合算了,同时,也为了政府征地、卖地时少出阻力,村委根据上级的精神,又把处于城区的土地收回了。从此,这些农民就成了没有土地的农民,成了新时代造就的一个特殊的新生的群体。

  村里的土地被征或被卖后,征地款或卖地款由集体管理。农民担心这些款子被当权者挥霍掉,曾多次要求将其发放到失地农民自己的手里,被村委会以不符合上级政策为由而拒绝,但答应将征地款的利息,每年以一定的数量按人口分到村民手里。村官们利用这些款子,以集体的名义办企业,然后承包给自己的亲近,其结果,大都经营不善,加上后来大气候的根本改变,昧利忘义成为时尚,少数人利用集体的卖地款或企业大行其道,趋名逐利,损公肥私,不断使自己发家致富,而集体渐渐被掏空。随着集体经济的土崩瓦解,当年,村里掌权的村官的承诺早已难以为继。尽管,该村集体土地仍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继续被征、被卖或被出租,现全村几乎已无可用来耕种的土地了,但当年承诺村民每年每人应得的300元的卖地利息,不仅没有增加,反而被取消的现实已清清楚楚地摆在了村民的面前。

  2015年,在反腐风暴中,村支书、村长被他人的案子牵出,双双锒铛入狱,村委陷入几乎瘫痪的境地,由镇政府派出工作组主持工作。年终时,按承诺每人300元的利息款,毫无着落,村民们集体逐级上访,进行艰难的维权活动,结果,村委通过贷款的方式,为每人发放了150元,在村民的强烈要求下,村委答应来年补上所欠款项。

  又到了年关,不少农民兄弟为了过年,眼巴巴地盯着村委,不少人把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那300元上了。结果大失所望,无奈之下,地处市中心的孝北村第19组、20组村民再次组织起来,进行集体维权。

  他们在领导处理公务的最佳时间步行到达村委办公地,却没有一个村委负责人在场,他们通过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与相关负责人员联系,居然没有一个能联系上。他们不得不又到镇政府,一个负责信访的人员接待了他们。村民们讲明了他们的诉求,那个负责信访的人员拿出了时下信访工作者惯用的手法,设法回避主题,竭尽扯皮之能事。村民要见村委主事的干部,或镇长,前者,他没能做到,后者遭到拒绝。村民向他说明情况,并明确提出自己的合理诉求,但他一味替村委开脱,面对村民强有力的反驳,他无言以对,情急之下,竟说出了上级最忌讳的一句话:要么,你们去市政府吧。眼看即将中午,村民们只得又步行到市政府。

  当村民要进市政府大门的时候,立即遭到了数名警察的阻拦。门卫向上边报告了情况后,信访局方向来了几个工作人员,在市政府大门外,接待了村民,要求村民到信访局反映情况。村民们根据以往的经验,认为信访部门净是些不努力解决实际问题,往往是专做推诿、扯皮、扯淡,替长官挡驾、规避麻烦事的人,他们不信任他们,不愿到信访局。村民们认为为他们发放卖地利息款,事实清楚,道理简单,诉求合理,信访部门早已知道情况,不需要进行任何所谓的调查,他们只需要村委就发还是不发做出明确答复。

    在村民的强烈要求下,被派往孝北村负责主持村委工作的一个镇党委副书记终于到场了。

  在市政府门外,他与村民们进行了辩论。

  这位副书记说,你们要福利,但村里根本就没有钱。

  村民反驳说,村民要的不是福利,孝北村虽然曾经因卖地,和村办企业多,一度被人认为是富裕村,受到过别人的羡慕,但数十年来,村委也几乎不曾给村民发过什么福利,我们从来也没有奢望得到任何福利,我们要的是因卖地应得的保命钱,是自己的钱。多年前,我们每人就能从卖地的利息中获得300元的补偿,现在物价翻了几倍,我们所在的村民组是标标准准的城中村,又一直在卖地,地几乎都卖光了,现在每人300元也竟发不出来了,甚至连本也没有了,据说全村还欠了以千万计的债务,我们的卖地钱到底哪里去了?我们村出租给办企业的人的地租款到底都哪里去了?

  这位书记没有回答,却问,你们能拿出卖地的文书,知道卖了哪片土地,得了多少钱的证据吗?

  这个问题不止一个官员提出,村民们对他们竟能提出这样混账的问题感到十分不解,吃惊,甚至愤怒。

  他们有人这样气愤地回答,你们要证据只能问历届村支书或村长要,我们只知道孝北村,特别是1920村民组早已经没有土地了,连埋死人的地也没有了,让我们怎样活?说我们是农民,我们没有可耕的土地,说我们是市民,我们又享受不到一点市民的待遇。以孩子上学为例,政府说是严格按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市直学校就在我们家门口,我们却不得不舍近求远,让孩子跑数里地,到乡下村办学校读书,因为我们是农民。现在一些市边的村子,因卖地得到的红利,比我们地地道道的城中村得到的要多得多,新农合缴费,由村里补助,老人,也能得到村子一定的照顾。几十年来,我们的村委会都为村民干了哪些什么实实在在的事?!

  这位书记反问,难道村长不是你们自己选的吗?

  一个村民回答,我们不选他行吗?如果真是我们选的,我们能罢免他吗?我们能选村支书吗?一个支书干了二三十年,一个人说了算。文革后,我们村子有四个人先后但任支书,两任干得较长,但都因为经济问题进了监狱,其余两个,一个是被免职的,一个是镇党委派的。我们村子出了这么多严重的问题,难道上级没有责任吗?

 这位书记说,村民委员会是自治组织,上级只管方向,他们贪污犯罪了,与上级有什么关系?

  一个村民回答,他们犯法难道仅仅是他们个人的原因吗?谁当支书,谁当村长,难道不是上级说了算吗?难道上级没有监管的责任,难道上级没有失察的责任吗?你说上级只管方向,难道方向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凡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问题,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可是几十年来,除了选举,村民就没有开过会,像卖地这样的大事,不就是支书、村长几个人秉承上级的意思,私下一嘀咕就成了吗?村民还正在自己的田地里从事自己的合法权益,突然就有外人要赶我们了,这时才知道土地已经被当官的卖了了。卖集体企业,通过村民了吗?卖了多少钱,有几个村民知道呢?几十年了,村委会公布过村子的账目吗?一个令人羡慕的诺大一个城中村,村委会办公大楼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卖了,抵债了,现在村委会成了私人的房客了。多年来村民上访不断,有哪一位上级领导真正认真倾听过村民的呼声?是真不知道孝北村的问题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呢?一方面是支书、村长一个个腰缠万贯,犯罪入狱,一方面是村民正在不断地渐失家园,生活水平相对下降,甚至还有一些人的生活苦不堪言,难道这些只是“自治性”的事物性问题,不是带有方向性的问题吗?

  村民与代理村领导辩论了很长时间,没有解决任何实质性问题。该吃中午饭了,这个代理村领导撇下村民,开车绕过群众后,扬长而去了。

  村民们决定下午继续在市政府前维权。

  下午两点钟,村民们先后来到市政府门前,要求见领导,反映情况,解决问题。接着又有两群讨要工资的农民工聚集在市政府门前。不一会儿,一辆警车带了几十个警察出现在了村民的面前。当听说带队的是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的时候,村民们鼓掌欢迎。但出人意外的是这位市长大人只是大声呵斥村民,以长官兼警察的气势一味地指责村民的“违法”行为,村民们与他发生了舌战。村民们气愤地说:我们是国家的主人,政府是我们的靠山,领导是我们的家人,我们站在市政府门前,要求见能为民办事的公仆,犯了哪家子的法?领导拒而不见,又是何道理?

   后经双方磋商,村民选出了代表与之交涉,并同意离开市政府门前,按这位副市长的意见与熟悉情况的代理主持村委工作的镇领导继续商讨解决办法。

  村民与村委领导进行了长时间的协商。在村民们的强烈要求下,村领导答应向银行贷款,在农历大年28以前,将钱发放到村民手中。村民代表也说出了村民们的意愿:根据村委会以前的行为,我们有理由不相信你们,但我们还是应该再相信一次。如果村委不实现自己的承诺,我们下次就不再要钱了,我们要我们的土地。二十年前,李大伦当支书时,我们村的土地的租金是每亩5000元,二十年后,物价翻了几番了,我们现今每亩的租金只有1000元,而且仍有人从来就没交过,这样的状况怎能容忍让它再持续下去?

  虽然村民们对村官的承诺心怀疑虑,料定他们此举有极大的可能只是缓兵之计,但又不得不相信他们,留一点希望给自己,因而都无奈地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家了。

  28,过去了,村领导对可怜的村民的承诺随着刺骨的寒风飘走了,带着村民们对这区区300元的美好希望一起飘走了。

  作者发稿的时候,已是大年30的夜晚了,外边很冷,似乎还飘着雪花,这个夜晚,很可能是一年来最寒冷的一个夜晚了。今年,政府发布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文告,村民们都静静呆在家里,等待着新年的到来,期盼着能有一个美好的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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