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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明远:对十三五规划的两点建议

火烧 2015-11-23 00:00:00 社会民生 1025
文章提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实现教育资助全覆盖,涵盖研究生教育,以促进教育公平。同时建议谨慎推行职工持股混改,避免贫富差距与腐败风险。

 

 

 

  第一点建议: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论是高中、职业学校、大学,甚至读研究生都应该实行资助政策。

 

  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指出:【提高教育质量,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不知【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对上大学、读研究生的在不在【资助全覆盖】中,如果不在【资助全覆盖】中,最好能纳入到【资助全覆盖】中。

 

  受教育权是基本的人权。孔子提出“有教无类”,就是指教育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当然也包括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历史已进入二十一世纪了,教育成为了全体公民的需要和共享的权利。不能再搞“学在官府”,只有有钱人才能接受高等教育,只有有钱人的子女最终才能成为专家、学者、教授等精英,他们才有资格成为公务员,当官,参与顶层设计。因此,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优秀学生的【资助全覆盖】其覆盖层面,应延伸至高等教育和研究生教育。这样做的好处最少有四:

 

  1、体现了受教育权的公平与正义,可以防止阶级固化。

 

  2、能防止有才能的人才,因家境贫寒而被埋没,扩大了人才的来源。

 

  3、能防止经济困难家庭,因子女入大学求学而返贫,最终还将成为政府扶贫的对象。

 

  4、能让经济困难家庭,通过子女的努力奋斗,去实现脫贫致富。

 

  ……

 

 

 

  第二点建议:“部分企业职工持股”的混改应该慎行。

 

  我不是学经济的,对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什么?知之甚少。但看了不少谈混合所有制的文章后,觉得让【部分企业职工持股】这样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值得商搉,应该慎行。

 

  我认为,【部分企业职工持股】的弊端至少有四:

 

  1、会产生新的贫富不均。

 

  2、靠金钱和物质刺激的办法来调动部分职工的积极性和社会创造力,既不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体现,更会挫伤更多不能持股的企事业单位职工的积极性。

 

  3、职工流动其股权如何处理是个问题。在这个过程中,还可能出现两种情况。持股职工不愿意流动,企业变得死气沉沉,同时,还可能滋生新的腐败等等。

 

  4、职工持股,将增加金融资本的风险,前苏联全民持股导致亡党亡国的惨痛教训,值得我们深思。

 

  ……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并欢迎批评指正。

 

  2015年11月22日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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