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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话有什么原则错误?

火烧 2011-10-31 00:00:00 网友杂谈 1028
文章讨论一段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与宪政民主不相容的论述,质疑其正确性,并引发对马门列夫理论的批评,涉及阶级意志与国家法律的关系,引发左派争论。

 

   

鉞•孤鸿在《马门列夫马失前蹄 前朝遗民被谁唾弃》这篇帖子里,把马门列夫《前朝遗民对项观奇的无力辩解》帖子里的一段话,当成马门列夫、前朝遗民是汉奸的重要证据来批判。  

   

无产阶级专政是人民至上,无产阶级的阶级意志至上,而绝不是“国家至上’更不是‘国家的一部分’的‘法律(包括宪法)至上”。这和‘宪政民主’的‘宪法至上’怎么能相容呢?无产阶级专政是通过共产党的领导来实现的,共产党的正确政治路线的领导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核心,核心只能有一个,这与‘宪政民主’的多党制怎么能相容呢?政党是阶级的组织,多党制等于承认‘阶级联合’的国家,这怎么能和无产阶级专政相容呢?无产阶级专政是人民群众监督政府,是群众运动监督‘人民的公仆’,是群众运动群众路线对资产阶级(包括新滋生资产阶级)的群众专政,这和‘宪政民主’的‘权力制衡’(实质是资产阶级利益集团之间的制衡)怎么能相容呢?无产阶级专政的国体体现在‘苏维埃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的政体身上,人代会是国家唯一最高民主权力机关,这和用大选遮羞布包装的总统最高权力怎么能相容呢?”。  

   

我一个退休职工,愚笨无知,看了半天,也没有看明白,这段话为什么是错误的,错在哪里,根据、理由是什么?只看到拿着棍子打人,就是讽刺、挖苦、骂。“马门列夫最大的危害在于,他以‘马列毛主义’理论家自居,却肆意歪曲、篡改‘马列毛主义’的原意,以误导人民群众看不清事情的实质迷失方向。”  

我不是参与左派队伍里不同观点派别的争论,因为我没有那个能力,那样多的知识,那样的笔墨水平,也不管他们是什么派,仅仅就这段话,谈谈自己的一点看法——没有发现有什么大的错误。不对,网友们可以批评、批判。  

   

“无产阶级专政是人民至上,无产阶级的阶级意志至上,而绝不是‘国家至上’,更不是‘国家的一部分’的‘法律(包括宪法)至上’。这和‘宪政民主’的‘宪法至上’怎么能相容呢?”  

我认为这句话是对的,并没有什么错。对社会主义来说,无产阶级,也可以说就是广大劳动人民阶级。专政,就是社会里,占统治地位的阶级、阶层、集团的人,对被统治者的专政。占社会统治地位的人,就是社会里至上地位的人。社会专政,就是至上地位的人的专政。所以,资产阶级专政,就是资产阶级至上,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无产阶级至上,即人民至上。专政者必须是有社会至上地位的人,那就是按他们的意志来对社会的下层人实行专政,那就是他们的意志专政,就是他们的意志至上。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阶级专政的工具,国家法律(包括宪法)确实是国家的一部分,是统治阶级压迫、奴役社会下层人的法律,也是一种统治、压迫、奴役的工具。在人的社会里,只有人才有地位是不是至上,至尊的问题,而人使用的工具,不可能有这方面的问题,不可能说什么工具至上,至尊,至大。资产阶级大肆宣扬国家至上,法律至上,是为了掩盖他们至上,他们的意志至上的实质,欺骗受剥削、受压迫的人们,——不是我们对你们实行专政,而是至高无上的国家、法律在对你们专政,你们反抗,就是反至高无上的国家、法律,只能乖乖的接受专政。——但国家是他们掌握的国家,法律,是他们制定出的法律。所以,看清楚了这个实质人们,还是要起来反他们。  

无产阶级的阶级意志和无产阶级的阶级意志的体现,是虽然有联系但又是两个概念。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表现,但不能说,统治阶级的意志就是法律。就以无产阶级来说,他们的意志是,逐步消灭剥削、阶级,最终实现自己当社会的家,作社会的主的目的,打击、逐步消灭资本家阶级。现在不是这样的法律,难道就否定了无产阶级意志的客观存在?只有主观唯心主义才这样认为。真正无产阶级的法律,是无产阶级意志的体现,但体现这个东西,并不能说就是被体现的东西,这是两个概念。所以,并不能说,无产阶级的法律至上,只能说,无产阶级即人民至上,无产阶级即人民的意志至上。  

所以,从理论上彻底分析后,就会得出结论:“宪法至上论”是反动的,社会主义的“宪法至上论”是错误的,不对的。无产阶级的阶级意志,是要建立自己当社会的家,作社会的主的政治制度、体制。这才是民主——人民自己当家作主。马列的国家学说认为,这就是没有民主的民主——人类社会结束了为民主而斗争的历史的民主。所以,无产阶级意志的民主,和“宪政民主”是不相容的。  

   

“无产阶级专政是通过共产党的领导来实现的,共产党的正确政治路线的领导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核心,核心只能有一个,这与‘宪政民主’的多党制怎么能相容呢?”  

无产阶级专政,是这个阶级的阶级意志的社会专政,所以,必须有领导、指挥。苏联、东欧社会主义惨败的历史铁证,世界社会主义事业取得的每一步成绩,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历史证明,中国社会主义事业进展到这里的历史铁证:社会主义事业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前进、发展;离开了党的领导,马上就完蛋!所以,这个专政,只有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来实现;而共产党的领导,是她的正确政治路线的领导,所以,共产党的正确政治路线的领导就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核心。核心是只有一个,而多党制就是有多个核心,所以,这两种体制是不相容的,不能兼得,只能取其一种。  

无产阶级专政和多党制专政确实不相容。因为多党制专政,是“多‘阶级’联合”的专政,而无产阶级专政,是一个阶级的专政。所以,是不相容的。  

   

“无产阶级专政是人民群众监督政府,是群众运动监督‘人民的公仆’,是群众运动群众路线对资产阶级(包括新生资产阶级)的群众专政,这和‘宪政民主’的‘权力制衡’  

(实质是资产阶级利益集团之间的制衡)怎么能相容呢?”  

这句话还要仔细推敲,但不是“人民群众监督政府,是群众运动监督‘人民的公仆’,是群众运动群众路线对资产阶级(包括新生资产阶级)的群众专政”错了,而是把监督和专政混为一谈了:人民群众监督政府、‘人民的公仆’,不是专政,而是主人对“聘用人员”的正常监督,人民群众和“人民的公仆”之间,并不是敌我性质的矛盾。这句话的后半部分是对的:无产阶级就是劳动人民阶级,就是人民群众,他们的专政,就是群众运动群众路线对资产阶级的群众专政,即对顽固诋毁、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的人实行群众专政。这种专政和“宪政民主”的“权力制衡”的专政确实不相容。  

“无产阶级专政的国体体现在‘苏维埃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的政体身上,人代会是国家唯一最高民主权力机关,这和用大选遮羞布包装的总统最高权力怎么能相容呢?”  

这句话还可以再仔细推敲一下:无产阶级专政的政体,就是‘苏维埃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而不是体现在。后半部分可以表述得更准确一些。  

   

我认为,批判这段话的话,有些是值得讨论的。例如:  

   

说:无产阶级的阶级意志是通过无产阶级的法律来体现的。  

无产阶级肯定有他的意志,这是客观存在的,通过他们的言、行、反抗、斗争、诉求等表现出来,所以,不是什么东西体现它才存在,没有什么东西体现它就不存在。只能说,无产阶级的法律,是无产阶级意志的法律,不能说无产阶级的阶级意志是通过无产阶级的法律来体现的。因为,在无产阶级真正统治社会以前,社会上是没有真正的无产阶级的法律的。假如后面的推论能成立,那就是说,无产阶级的阶级意志就没有体现,就是不存在的。这还是资产阶级的欺骗广大劳动人民的“法律至上”的观点。限于篇幅,这里就不系统论述“法律至上”的资产阶级性,欺骗性;法律的发生发展消亡过程;社会主义社会,法律完全淡化,变成就是社会对人们行为的规定。  

   

说:“人民的国家国家即人民”?  

能把人民、国家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完全等同起来?人的社会能说社会就是人吗?国家在不久的将来是要自行消亡的,它自行消亡难道人民也要自行消亡?  

   

说:不以国家至上,就是不要爱国主义。  

社会以什么至上,是说这个社会的关系、活动、言行等的根本依据、原则,而爱国主义,是一个人对自己民族、民族生存生活所有的自然资源、环境等的爱,的精神,怎么能把这两个不同范畴的两个概念扯到一起呢?社会不管是什么制度性质,都有一个要不要爱国主义的问题。中国的抗日战争,就是全民族各阶级、阶层在爱国主义旗帜下的抗日。马列国家学说认为,到完全社会主义社会,国家就基本自行消亡了,国家消亡了,社会肯定不是以国家至上,难道那就是不要爱国主义。同样,限于篇幅,这里就不系统论述国家是怎么自行消亡的,社会主义社会,国家为什么会逐渐自行消亡?国家消亡后,社会怎么管理等问题。  

   

说:共产党要不要守法?还是凌驾于无产阶级法律至上?  

共产党要不要守法?共产党守法,她就不能成立诞生,就没有她,她就不能逐渐发展壮大,就不能领导革命队伍去夺权资产阶级的国家政权,她是造反起家的,守不守法?有人要骂她,攻击她不守法,她就理直气壮地承认不守法。至今为止,还没有一部真正的无产阶级的法律,她怎么守无产阶级的法?那不是守空的法吗?她只能守无产阶级的彻底消灭剥削、阶级,由人民当家作主社会的意志这个“法”。  

   

说:坚持党的领导地位不动摇就是党至上  

社会关系中,总是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从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来说,社会主义事业社会,党是处在上面;但并不是至上,因为她也必须遵循人民至上,无产阶级的阶级意志至上的基本规定、原则、要求,否则,她就难以继续自己的生命——或者直接死亡,或者变成资产阶级政党,原来的她并不存在了。所以,坚持党的领导,并不是党至上。  

   

说:“共产党如何来领导来实现呢?”  

这有几十年党领导社会主义事业的经验材料。  

   

说:“群众怎么运动?群众不运动怎么办?谁领导群众运动,群众总不能乱运动一气吧?”  

自阶级社会以来,群众运动的事例多得很,他又分自发性的群众运动,有领导的群众运动。自发性群众运动出现后,必须有人出来领导、指挥,否则必败;领导又必须以群众的意志为原则来领导、指挥。  

群众不运动怎么办?如果有识之士看出社会应该进行革命,那就宣传、动员、组织群众起来参加革命群众运动;如果宣传、动员后,群众还是不来参加革命群众运动,那就说明革命的群众运动的条件还不成熟,时机还没有到,只有等待。  

社会主义的革命群众运动,主要是党的正确路线、策略、方针政策的领导,而不是具体安排,管理。就是没有红头子文件,群众的革命运动,他们也会以自己认定的过去和现在党的正确路线、策略、方针政策为指导,以“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马克思主义真理为指导,群众会乱运动一气吗?不管有还是没有领导的承认,我们现在就是在进行革命群众运动,难道自己承认自己是在乱运动一气吗?自己还是把群众当“阿斗”看待。第一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走资派和固守传统社会关系的人,才把它说成群众乱运动一气,而无产阶级却认为,运动、运动秩序基本是好的。人的生命、财产,不管是白天还晚上,没有警察守住,只要安全,没有受到威胁,就是社会秩序好,不是以当官的遭到还是没有遭到群众的批评、批判甚至冲击来评判社会秩序的好与不好。  

   

说:如果路线错误怎么办?谁是核心?领导还是人民?  

在艰难、艰巨、复杂、长期的社会主义制度事业中,两种世界观、两种认识论,两种思想、意识形态将长期存在,所以,共产党内出现路线错误是不可避免的。中国共产党90年来,犯了多次路线错误。怎么办?依靠党内斗争来解决,依靠无产阶级的阶级意志,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把错误路线逼到墙角去。所以,党内绝大部分的路线错误都能克服解决。谁都清楚,复辟资本主义的路线,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就会给事业造成灭顶之灾。走资本主义道路的路线,造成苏联、东欧惨败。但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事业艰难性、反复性的规律。新成立一个组织的办法,世界社会主义事业至今也没有成功的先例。一般不采用这种办法。再说,新成立的组织,今后还是有错误路线的问题,一次路线错误就新成立一个组织,社会主义事业能顺利发展吗?  

如何解决党的错误路线,是毛泽东思想的一部分。  

谁是核心?高层内部,有像毛泽东那样的人站出来,带头和错误路线作坚决地斗争,那他就是核心。人民群众翘首以盼有这样的人。如果高层内没有这样的人,就只能在长期的群众斗争中,逐渐形成自己的领袖、领袖团队,成为核心。  

   

                                   2011/10/30 于蓉解甲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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