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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焦国标一个汉奸也

火烧 2009-11-17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批判焦国标汉奸行为,分析其反华媚美言论与美国主子的关联,强调其违反职业伦理,揭露其作为中国敌对势力的丑恶嘴脸。

原来焦氏一个汉奸也–错的谁
           ——活剥焦国标
    钱学森先生去世了,焦国标写了《原来钱氏一个共匪也——钱学森归国受阻错在本人》一文。几乎所有有良知的中国人都对其持批评指摘的态度。我的看法相同。在我看来,焦氏的一切言行皆起因于他本人对共产党中国的极端仇视和对美国主子的肆意献媚由此导致的对自己所扮演角色应持守的职业伦理的重视。
    第一,原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焦国标虽然是汉人,但他确实是汉奸。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第二,他写这篇雄文,与其说是批评钱的职业操守,不如说是向给他美元的主子献媚。焦氏的汉奸议论向来为国人不齿,然而焦氏向来就不知耻,正如为了一点狗粮,狗是断然不会停止摇尾巴的。特别是当他看到举国上下痛悼钱老,继承钱老遗志誓将伟大中华建设繁荣富强时,反华亲美以求一根骨头一句赞许的情感更加不可遏止,献媚之急,急如星火。
    第三,汉奸固然遭人唾弃,但就焦氏此时所扮演的角色而言,写出这篇雄文,符合职业伦理,而其美国主子予以骨头和赞许也完全正常、正当,并非怪事。焦国标是北大副教授,河南大学古代汉语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新 闻学 博士,是中国的精蝇,是拥有话语权的人上人。如果考虑此时的中美关系背景,此人写出这篇雄文,高标于国人之上,成为舆论焦点,被美国主子肯定,并不是针对他个人,而是举世皆然、此时尤甚的行规通则。一个唐人街的理发匠,或中餐馆送外卖的,甚至美国黑狗白狗发表这种高论也是得不得骨头和抚摸的。
    当初邓稼先搞核弹,隐身几十年,连他的妻子尚且不清楚在做甚么,这是正视职业伦理。因而,作为汉奸走狗的焦国标此时如果不抛出这篇反华媚美的雄文,就是无视职业伦理之举。
    第四,事实证明,美国主子给焦氏骨头和抚摸是正确的,将骨头给黑狗白狗都不如给黄狗。黑狗白狗反共反毛反华有何作用?它们颜色太鲜明了,国人自会警觉;而用黄狗来反共反毛反华无疑更具隐蔽性,人民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家院子里喂大的狗已成白眼狼。如果黄狗没有反共反毛反华,说明美国主子给的骨头是浪费;事实正相反,黄狗反共反毛反华,这就说明美国主子的骨头和抚摸没有白给。
    第五,焦氏在中国呆了半辈子,虽然他的汉奸言论受到了无数正直的人的鞭笞,但是他反华的意志和行动并没有受到限制,工作和家庭生活这些基本层面根本未受到影响。
    他的工作岗位不断变换,而且越发人模狗样、神气活现,照常与 买办汉奸婊子黑帮快活逍遥。他的待遇堪称人上人道。
    第六,焦氏在中国产生、生长、学习、生活、工作了四十多年,从毛头少年,到成家立业、生儿育女,成为可以待价而沽的学者,全在中国完成。而且他确为中国的敌人乃至文明的敌人造了狗屎。只有焦国标对不起中国,不存在中国对不起焦国标。
    第七,多少年来,焦国标以其丑恶的汉奸嘴脸来迎合美帝国主义的意识形态;一提共产党,毛泽东就像八辈子仇敌,对美国主子则巧言令色,客观上成为反对中国人民、献媚美国主子的可悲人物。
    多少年来,焦国标对中国人说:“来吧,跟我啃骨头去!”中国人说:“狗现在吃得饱,有工作也有进步,但焦国标,狗们并不快乐。”焦国标说:“我就是要去啃骨头,我就快乐,我真的快乐,我还是在坚持真理呢。”人民说,焦国标越说快乐其实越不快乐,因为狗不知道主人下一根骨头会给谁。如果说焦氏此生对美国主子确有那么赤胆忠心死心塌地,我也仍然祝愿他下辈子能换张黑皮或白皮成为一条真正的洋狗!  

   

   

   

   

 附焦氏原文:《原来钱氏一个共匪也——钱学森归国受阻错在本人》,

  

   

   

 

原来钱氏一个共匪也——钱学森归国受阻错在本人
          焦國標(前北京大学副教授)
 钱学森 先生去世了,他当年回国的曲折过程一时又成为媒体的一个中心话题。事过半个多世纪,几乎所有的中文观点都对当年美方的做法持批评指摘的态度。我的看法不同。我认为这不够公平。在我看来,钱氏归国遭遇的一切周折,皆起因于他本人对共产党中国的报国心切和由此导致的对自己所从事行当应持守的职业伦理的忽视。

第一,归国前钱学森虽然不是共产党员,但他确实亲共。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第二,他的执意归国,与其说是爱国,不如说是爱共。一九四七年钱氏就回国一次,在北京停留期间,围绕他身边的人多半是北平的地下(共产)党。当时胡适曾热心建议他做北京大学校长,他对北平地下党的朋友说他不干,他不愿为「他们」粉饰太平。四七年的国与五○年的国,就国土和人民的意义上讲,是同一个国;可是四七年,他对这个国似乎并无爱意,而三年之后,到了五○年,却爱到不能自已。为甚么?因为四七年的国是国民党的国,五○年的国已经是共产党的国了。特别是当他看到师爷陈叔通(父亲和岳父的老师)在开国大典天安门城楼上就站在毛泽东身边的照片之后,亲共亲毛的情感更加不可遏止,回国之急,急如星火。

第三,回国固然是应享有的人权,但就钱氏当时所从事的职业而言,提出这个要求,有悖职业伦理,而美方予以拒绝也完全正常、正当,并非刁难。钱学森是美国空军上校,是国防部科学小组成员,参与美军导弹设计,是掌握美国最核心军事机密的人士之一。如果考虑当时的中美关系背景,此时、此人提出归国被拒绝,并不是刁难他个人,而是举世皆然、此时尤甚的行规通则。一个唐人街的理发匠,或中餐馆送外卖的,没有人限制他回国的自由。

当初邓稼先搞核弹,隐身几十年,连他的妻子尚且不清楚在做甚么,试想如果邓彼时提出要到美国去,可以吗?因而,钱学森 此时提出回国,是无视职业伦理之举。

第四,事实证明,美国最初阻拦钱氏归国是正确,后来用 11个美军战俘换其回国是错误的。正如美方担心的,钱学森回国后的确是用他在美国二十年学习和研究的成果为毛泽东造出了两弹一星。如果钱学森回国后没有为毛泽东造导弹,说明美国当初的阻拦是错误的;事实正相反,他为毛泽东造了导弹,这就说明当初美方的担心和相应采取的阻拦措施并没有错。

第五,钱氏虽然被迫在美滞留五年,只是他归国的意志和行动受到限制,工作和家庭生活这些基本层面并未受到太大影响。

他的工作岗位被换了,但仍然照常工作,照常与 蒋英 女士(妻子)弹琴吹箫。他的待遇仍然堪称人道。

第六,钱氏在美学习、生活、工作了二十年,从毛头少年,到成家立业、生儿育女,成为可以待价而沽的学者,全在美国完 成。而且你确为美国的敌人乃至文明的敌人造了核弹。只有钱学森对不起美国,不存在美国对不起钱学森。

第七,几十年来,钱学森以其所谓遭受美国迫害的经历来迎合专制排外的官方意识形态;一提美国就像八辈子仇敌,对独裁政权则巧言令色,客观上成为反对普世文明、激励民族主义的可悲人物。

一九九一年,钱学森曾对来华访问的美国老朋友马布尔·法兰克说:「你知道吗,法兰克,我们都为中国做了不少事,人民现在吃得饱,有工作也有进步,但法兰克,他们并不快乐。」马布尔回忆说,钱学森对此感到非常不安,甚至好像对这个情况他也有责任。如果说钱老生前对中国人确有甚么负疚感,我也仍然祝愿他在天之灵能够得到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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