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的“激辩”和人民的强烈声讨
全国人大的“激辩”和人民的强烈声讨
钟 声
全国人大常委主张“取消刑法中关于国家公职人员犯贪污贿赂罪的死刑罪名”,主流媒体称引起了“激辩”。所以说其“愚蠢”,是这个庄严、圣洁和体现人民意愿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本不该对如此荒唐可笑的问题“激辩”。
全国人大研究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取舍,无可厚非;人大代表特别是像牟新生那样的人大常委,代表全国广大人民意愿来决定法律的取舍,理所应当。道理再简单不过,即牟新生及所在的全国人大和诸多高官,只要稍加思考:全国人民会如何看待“取消”贪污贿赂犯的死罪问题,是否要强烈反对,就绝不会提出这个极其浅显的荒唐而可笑的问题。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牟新生等人大高官如果不是瞎子、聋子或白痴,就一定会看到“取消”死刑和“75岁免死论”出笼后,全国各界人民强烈反对和声讨的事实,即其不仅是对“免死论”的根本否定,对持此论者的不屑乃至憎恶,而且是对时下全国人大的阶级性质的莫大怀疑和鄙视。
以全体人民的名义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的机关,不按照人民的意愿去从严从重惩治各类贪官污吏,反而大肆违背民心民意,处心积虑地为贪官污吏开脱,寻求以法律的形式免其死罪,这样的权力机关到底是人代会还是官代会?如果说自打祸国殃民和吞噬公有制的《物权法》被强行批准后,这个全国人大就已经变成了十足的“富代会”、官代会,并且像牟新生类诸多人大代表和高官绝非人民所选,那么多年来它所制定和修订的若干法律法规能否符合全体人民和国家的利益,岂非一目了然!
其实,就像打着人民的旗号制定旨在保护“先富”和贪官污吏既得利益的反动的《物权法》一样,牟新生及所代表的官僚集团所以不避矢石,公然提出“取消”贪官污吏的免死主张,醉翁之意不在酒,主要在于确保业已退休的贪腐已极的高官日后不死。那个“75岁”的免死论比啥都实际地暴露了他们的罪恶图谋,否则何以非要多此一举不可?千万别再拿“人民”做说,因为你们的前提是取消“国家公职人员犯贪污贿赂罪的死刑罪名”,与“75岁”的人民毫不相干!
完全可以想见,这个愚不可及的“免死论”不仅要胎死腹中,而且彻底暴露了那些曾经祸国殃民、贪腐已极的退休高官的负罪感和怯懦心理,说明他们业已看到一旦举国上下大打一场反腐败的人民战争意味着什么!仅以拿8000多亿美元的人民血汗钱大肆购买美国债而与亡我之心不死的美帝国主义“共克时艰”之罪言之,有朝一日,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能轻饶了那几个主谋和决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