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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人民时评》有人民味吗?

火烧 2009-05-28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质疑《人民时评》是否真正体现人民味,批评其对邓玉姣案的歪曲解读,指出其缺乏人味,且存在官话掩盖腐败问题。强调应关注民生与公正,反思时评的立场与真实性。

  所谓《人民时评》有人民味吗?  

                       钟  声  

   读罢人民网 5月26日 《人民时评》的一篇高论,开始觉得还有点“人民评”的味道,可越读越觉得不仅缺乏“人民”的味道,而且很有失去人味之感。不妨请看:
  “从贵阳习水县移民办主任李守明等人嫖宿幼女案,到宜宾县国稅局白花分局局长卢玉敏‘买处’案,从湖南邵阳市隆回县公安局政委王峥嵘的女儿王佳俊冒名顶替罗彩霞上大学案,到杭州富家子弟胡斌街头飙车撞死过路青年潭卓案,直到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梦幻城女服务员邓玉姣因‘特殊服务’纠纷,刺杀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案,一系列案件,目前在媒体特别是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群情很是激愤。”  

这段文字,除了“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梦幻城女服务员邓玉姣因“特殊服务”纠纷,刺杀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案”外,还算有点“人民评”的味道。因为它至少叙述了近期发生了几起典型的淫官或赃官的腐败案例。但关于“邓玉娇因‘特殊服务’纠纷,刺杀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的歪评,就明显属于缺乏人味或根本没有人味了。这主要是因为,刀毙淫官案绝非所谓的“特殊服务纠纷”,而是一起由淫官们直接引发的强奸未遂案,并且“招商办主任邓贵大”之死,也不是由于民女邓玉娇带有主动意味的“刺杀”,完全是在民女奋起抗暴的正当防卫下的咎由自取。  

再看下面的几段评述:  

“当然,今日中国毕竟已经结束了“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动乱岁月,步入依法治国的新时期,再不能像“文化大革命”时那样把他们‘交给群众处理’。最后的判决只能由人民法院去做,相信法律饶不了他们。”  

“警钟警示我们,古今中外的执政党地位不是一成不变的。促其变化的因素当然很多、很复杂,但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执政党少数党员、干部的蜕变。”  

“好在从人民公仆蜕变成人民公敌的还毕竟是少数;好在人民群众紧紧盯住他们,一露头就曝光,叫他们臭名远扬;好在中央放不过他们,反腐败斗争一剑重于一剑。”  

综上可见,时评作者简直是在睁着眼睛说瞎话。请问:即便在所谓的“动乱年代”,特别是“把他们交给群众处理”的年代,有几个党员领导干部敢于象你所评的那样“嫖宿幼女”、“买处”和明目张胆地搞邓贵大式的“特殊服务纠纷”?所谓的执政党地位改变“一个重要因素是执政党少数党员、干部的蜕变”,不是屡屡重复的故意掩盖多数领导干部“蜕变”的官话,以及混淆黑白,让绝大多数党员和一般干部蒙羞和背黑锅的屁话?凭心而论,“从人民公仆蜕变成人民公敌的还毕竟是少数”,果真如此?“人民群众紧紧盯住他们”——亦如现在盯住“李守明等人嫖宿幼女案”、“卢玉敏‘买处’案”和邓贵大等淫官一样,所起的作用到底有多大?

  

须知,在这个问题上,人民群众可是要“紧紧盯住”你们的,因为你们盗用了人民的名义而没有说人话或带有人民味的大实话!  

(附:人民网-人民时评原文)  

人民时评:几起案件敲响警钟 有的公仆蜕变成了公敌!  

李德民

  

从贵阳习水县移民办主任李守明等人嫖宿幼女案,到宜宾县国稅局白花分局局长卢玉敏“买处”案,从湖南邵阳市隆回县公安局政委王峥嵘的女儿王佳俊冒名顶替罗彩霞上大学案,到杭州富家子弟胡斌街头飙车撞死过路青年潭卓案,直到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梦幻城女服务员邓玉姣因“特殊服务”纠纷,刺杀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案,一系列案件,目前在媒体特别是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群情很是激愤。
    几起案件敲响了警钟;有些党和政府的公务员已经蜕化变质,走向反面,从人民公仆变成了人民公敌。从几起案件中,人们也感受到社会上似乎有股“仇官”情绪,只要或大或小是个官,或多或少与官沾点边,倘若违法乱纪尤其遭人痛恨,这种强烈的情绪在社会舆论中已经表达出来。
    看看这几起案件,舆论强烈谴责那些嫖宿幼女的、“买处”的、冒名顶替上大学的,这不奇怪,他们干了伤天害理之事,自然要受谴责。但请注意,在被谴责的人中还有飙车撞死人的胡斌,他并非公务员,只是听说胡家有点背景,与公务员似乎沾边。至于巴东出的那起命案,很有意思,被刺死的邓贵大主任按说是受害者,但他不但不受同情和哀悼,反被谴责和怀疑,动刀的邓玉娇反而备受同情和赞赏。人们的矛头所向,几乎全都指向那些公务员包括与公务员沾边的胡斌直至被刺身亡的邓贵大。面对这种情况,恐怕不能简单地说群众受了蒙蔽,舆论受到误导。谁有那么大的手能一手遮天?分析这种“仇官”情绪,分析这种人民公仆向人民公敌蜕变的现象,主要应从官员身上找原因。说这些人已由人民公仆蜕变成了人民公敌并非危言耸听,他们确实应该戴上人民公敌这顶帽子。因为,在欺负老百姓、污辱老百姓上,他们同过去戴过这顶帽子的贪官污吏、地痞流氓并无区别,更可恶的是,他们往往还打着共产党员的名号。
    群众眼睛雪亮,群众说话公道。要看到,对这几起案件法院尚未最终判决,但人们的口头判决、心中判决等社会舆论判决已经出来了,给这些欺负百姓的官员判以重刑。当然,今日中国毕竟已经结束了“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动乱岁月,步入依法治国的新时期,再不能像“文化大革命”时那样把他们“交给群众处理”。最后的判决只能由人民法院去做,相信法律饶不了他们。这一点必须说明白,感情还是不能代替政策,舆论也不能代替法律。但对群众的感情、社会的舆论又不能置若罔闻。在等待法院判决的同时,在相信神圣法律的同时,也要听听“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群众呼声,看看嗤之以鼻、侧目而视的群众表情。
警钟警示我们,古今中外的执政党地位不是一成不变的。促其变化的因素当然很多、很复杂,但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执政党少数党员、干部的蜕变。要看到,我们的某些领导,已从为人民服务蜕变为压迫人民、盘剥人民,蜕变为贪财好色,为所欲为,蜕变得像习水李守明嫖宿幼女,像宜宾卢玉敏 “买处”,像邵阳王峥嵘让女儿冒名顶替上大学,等等。
    好在从人民公仆蜕变成人民公敌的还毕竟是少数;好在人民群众紧紧盯住他们,一露头就曝光,叫他们臭名远扬;好在中央放不过他们,反腐败斗争一剑重于一剑。有句老话说得好,“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偏自寻”。要告诫那些自作聪明的人们,你们从公仆蜕变为公敌之路,走的正是一条通往地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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