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岗村的事迹怎能配得上“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
中共中央组织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用书《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选编》中有一段:“1978年冬,小岗村十八条好汉冒着‘坐牢杀头’的风险按下的红手印……”读着这段文字,脑海中立刻浮现出“四一二”的上海、日军刚刚占领的南京、奥斯维辛的毒气室,多么的恐怖啊!老百姓越过雷池半步就要杀头,这种高压、恐怖的态势,令人窒息。
小岗村“十八条”不怕“坐牢杀头”的“英雄事迹”早已磨破了耳鼓,然而那都是媒体的忽悠,不可当真,与该书编发的全体党员必读资料不可同日而语。
小岗村的事情,一直有人不断质疑。近几年,当年“十八条”的领头人严宏昌实名揭露出小岗村许多黑幕,令人对小岗村的伟大和光荣大跌眼镜。严宏昌所揭露的问题放在别的村都是不小的问题,而发生在小岗村这个改革开放旗帜身上,又放大了若干倍。而这么重大的问题,已经好几年了,第一未见任何澄清辟谣,第二未见任何处理,老百姓信还是不信?
当年分责任田有没有杀头的风险?该书既然认定有,也许是真的。然而在我少年时代的记忆中,却全然不是这么回事。
我的故乡是河北的一个普通农村,我们村有22个生产队,比起小岗村大多了。从我记事起,我们村家家户户都有自留地,自留地里种什么,完全自己说了算,我小时候经常跟父亲到自留地里劳动,至今四十多年过去了,回想起来始终感觉那是“阳光灿烂的日子”。我至今从来没有听村子里父辈哪个人讲过当年自留地有杀头的风险,也从来没见过哪一家的自留地是偷偷摸摸的。
当然,河北的情况与安徽也许不一样,在河北是平平常常的事情,到了安徽可能就有杀头的风险,这事儿也说不准。让我们翻翻《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小岗村人冒着杀头风险的时候,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是万里,安徽省从1977年11月起就开始鼓励农村开始改革。请看党史是怎么写的:
第1034页,“1977年11月,中共安徽省委制定了《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决定》。主要内容是:允许生产队根据农活特点建立不同的生产责任制,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允许和鼓励社员经营自留地、家庭副业……”
第1035页,1978年“安徽肥西县山南公社的部分社队干部和农民群众联想起60年代初实行的‘责任田’,索性再度搞起包产到户。……
党史为了突出小岗村,连“悄悄地”这样文学性十足的形容词都用上了,也没有使用“坐牢杀头”。党史这一部分的标题是“突破‘左’的农村政策的尝试”,写的是农村“左”的政策如何错误,万里等人如何敢为人先的。如果当时的小岗村确有“坐牢杀头”的风险,党史不会放过这么好的素材。而且,在小岗村“十八条”按下传说中的手印时,不仅其他农村早已开始了生产管理方式的转变,安徽省也在省委第一书记万里的领导下,不断出台鼓励政策。在这种大环境下,“十八条”按下红手印,是不是赶时髦暂且不论,起码与“坐牢杀头”相差十万八千里。
根据党史的记载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安徽与河北的情况没有多大差别,危言耸听地写成有杀头风险,用心何在?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来苏联解体时红场上燃烧的火堆,那火堆中燃烧的是苏共党员踊跃丢弃的党证。在苏联尚未解体时,苏共是那么的强大,强大到可以任由苏共党的干部们歪曲、抹黑自己的历史。但是,当苏共轰然倒塌后,这些党工面临着怎样的悲惨境地!该书编纂者还不该醒醒吗?为什么还要继续这样往自己身上抹狗屎呢?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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