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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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错门
“抄袭门”还正在网上热气腾腾的时候,紧接着就要网友们进入“打错门”!网友们承担义务监督权也真不容易!甚好360门门门有网监,它们千方百计封锁各道门!或干脆封杀网们言论!只准看不许评!减少了网民不少的负担!谁知网络的力量无穷大,网民也不辜负人民期望,抱不平而不怕累!精英们封堵了那门?网民就打开了这门!并且,一旦树了门,就会门门出状元。因此,限于编幅,下面只转“打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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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群殴领导夫人 “殴”出了什么?
——打错门
作者:侯金亮
文章发于:联合早报
打错了。公安错打了政法委副厅级干部的家属。武昌公安分局派驻湖北省委大院的6名便衣警察错打了湖北省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58岁的妻子。
政法委厅级领导的妻子被6名人民警察群殴,发生在湖北省委门口,要不是“有图有真相”,还真令人难以相信。“简直就像一群疯狗”、“就像踢足球一样”、“像是日本相扑动作”、“打人者满脸横肉,光头,人高马大”……这些简单的描述足以让人触目惊心。何况,被打的领导夫人本身就有残疾。其情形比惨无人道有过之而无不及。悲愤之余,“打错门”也给公众提供了一个观察样本,从这一“特例”可以发现几个“看点”:
第一、“误会,纯属误会,没想到打了这个大领导的夫人”。这是武昌区公安分局政委看望领导夫人陈玉莲时说的话。其潜台词很明白,我们本来是群殴“上访闹事人员”的,结果误打了领导夫人,肯定是不对的,又是大领导的夫人,那就更不对了。反过来讲,若打的是平头老百姓,那肯定就不是误会了。在他们眼里,对与错直接与身份挂钩,权力挂钩,谁的地位高,权力大,谁就是正确的。可实际上,在2005年1月5日国务院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信访条例》中明确写着“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显然,人民警察们的行径已经触犯法律,这不是“误会”,更不是“纯属误会”。
第二、“我以为打我的是黑社会”。这是受害者陈玉莲被打后的感受,她的经历可谓极具“标本”意义。至少让公众知道信访人的艰难,不仅会有被随时关进精神病院的风险,还随时可能遭到警察的群殴。陈玉莲虽是领导夫人但是也是年近花甲,且体重仅有82斤,就是对这么一个羸弱的人,什么招数都用尽。没有任何身份可以庇护,没有任何背景可用的情形下,陈玉莲的遭遇可能就是普通信访者的待遇。信访者本就是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正常渠道走不通,才被迫选择上访。然而,上访路上坎坷艰辛,合法权益也一样得不到保障。“打错门”无意间揭开了上访者的悲剧性命运。
第三、打人的6名警察是“信访专班”人员目前状态为“下岗、停职、反醒、等候处理”、“已经安排他们出去旅游了”。这是对行凶警察的最新处分结果。首先应该明确的是,这是“信访专班”人员,通俗说就是“截访人员”,他们的工作就是阻滞信访者上访。打人一般是截访人员最常用的手段之一,是信访制度下衍生的“怪胎”。实际上,若这6位警察打的不是领导夫人,而是普通的上访人员,他们不但不会有错,反而会得到褒奖,因为他们成功的阻止了一起在省委大院门口的上访。从当前的这处理结果也可以看出,虽然不小心“太岁头上动土”,但仍然还安排出去旅游“避风头”,看来,他们真的没有什么大错,即便触犯法律。
第四、陈家表示,“事发后,他们不断来找我们说情,要求法外开恩,从轻处理,甚至不处理。还说如果把他们处分了,就会影响整个单位的荣誉”。这句话倒是实情,虽然我国当前存在信访制度,也有专门的《信访条例》,可是还有“不得越级上访”、“一票否决制”这些硬规定。本来合理的合法的,一越级可能就被“非法”了,“信访专班”人员就会把越级的弄会去。最关键的问题出在“一票否决制”,凡是有一个地方出现上访及一些“不稳定因素”,就会对这个地方或单位实行一票否决。这反过来可以解释,为什么那么多地方不遗余力,不惜血本,利用各种手段,跑到北京把上访人员用“专车”接回去了。所以,要根除“暴力截访”,充分保障上访者的合法权益,很有必要对信访制度进行改革,同时也应该通常司法渠道,让更多的人“信法不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