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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律师公布上诉四点理由:对死刑要慎重 药家鑫律师公布上诉四点理由:对死刑要慎重

火烧 2011-05-14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药家鑫案上诉理由包括死刑应慎重、自首情节未减轻处罚、初犯及赔偿问题。律师认为案件定性不当,强调犯罪手段残忍,引发社会对死刑量刑的讨论。

药家鑫律师公布上诉四点理由:对死刑要慎重

2011年05月13日 10:35
来源:人民网 作者: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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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一案,于3月23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图为被告人在庭审现场。中新社发 冽玮 摄

人民网北京5月13日电(记者 李婧)药家鑫案于今年4月22日一审宣判,4月28日药家鑫在上诉书上签字。今天上午,记者从此案被害人代理人张显处了解到药家鑫有四点上诉理由。

张显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介绍,目前受害人家属还没有拿到上诉状,不过他还是在法院找到了上诉状,看到了上诉内容。

上诉状显示,药家鑫上诉理由具体为:

第一,原判决对“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认为定性不当。原因是“案发在车辆少和行人少的郊区路上;路灯暗,光线不如白天的好,药家鑫高度近视,眼神不好;杀张妙身上的部位比较乱,药本人也不知道杀了多少刀,致命仅有一刀,是激情和瞬间作案;是由平时的抑郁和压力所致。

第二,西安中院认可了药家鑫的自首情节,却未按自首减轻判罚。

第三,药家鑫是初犯、偶犯,父母又进行积极地赔偿。

第四,根据国家目前针对死刑的慎重态度,认为中院量刑过重。

此案已于5月5日立案。

张显告诉记者,受害人一方不认可自首情节。“案发后,公安机关已经对药家鑫进行了传唤,而且公安机关当时已经掌握了监控录像,保险公司也检查了车里的血迹。但是当天把他给放了。第二天他才到公安机关‘自首’。我们希望法院不要回避这些细节。”

张显说,因为被害人张妙的家属没有上诉,所以法院告知张妙的家人已经不是案件当事人,至今也没有给他们上诉状。“对此我们是有意见的。今天下午,我们将去法院问清楚,我们为什么不能拿到上诉状副本。毕竟二审是一审的延续。”

2011/05/13 12:42  山东省网友 畅畅

“案发在车辆少和行人少的郊区路上;路灯暗,光线不如白天的好,药家鑫高度近似眼神不好;杀张妙身上的部位比较乱,药本人也不知道杀了多少刀,致命仅有一刀,是激情和瞬间作案;是由平时的抑郁和压力所致。

---------简直是胡说八道,傻瓜也知道朝人身上连捅几刀致人死亡算是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照这个驴师说法,近视眼可以以视力模糊为理由合法杀人啦,典型的杀人灭口,颠倒黑白啊!
我也是近视眼,臭驴师,你到我面前,我也给你几刀,然后我说:视力模糊,我以为面前是头驴呢!---就无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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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3 12:44  广东省广州市网友 jingjing5158

对死刑是要慎重,那是指对可判可不判死刑的犯人,而不是象本案,明显是杀人灭口的故意杀人犯。这起案件无任何理由不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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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3 12:40  广西桂林市网友 临时文件123456

药家鑫必须死!必须立即执行!否则,中国将有千万个药家鑫跑出来!!中国弱势人群的生命将受到严重威胁!!!药家鑫不死,中国法律死!中国人民试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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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3 12:45  重庆市网友 nitar
1 原帖:2011-05-13 12:42    山东省网友 畅畅

“案发在车辆少和行人少的郊区路上;路灯暗,光线不如白天的好,药家鑫高度近似眼神不好;杀张妙身上的部位比较乱,药本人也不知道杀了多少刀,致命仅有一刀,是激情和瞬间作案;是由平时的抑郁和压力所致。

---------简直是胡说八道,傻瓜也知道朝人身上连捅几刀致人死亡算是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照这个驴师说法,近视眼可以以视力模糊为理由合法杀人啦,典型的杀人灭口,颠倒黑白啊!
我也是近视眼,臭驴师,你到我面前,我也给你几刀,然后我说:视力模糊,我以为面前是头驴呢!---就无罪了!

---------简直是胡说八道,傻瓜也知道朝人身上连捅几刀致人死亡算是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照这个驴师说法,近视眼可以以视力模糊为理由合法杀人啦,典型的杀人灭口,颠倒黑白啊!
我也是近视眼,臭驴师,你到我面前,我也给你几刀,然后我说:视力模糊,我以为面前是头驴呢!---就无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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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3 12:42  浙江省宁波市网友 luanluanluan

杀人了,还要分初犯和累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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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3 12:44  广东省深圳市网友 _一寸山河一寸血

当初杀张妙时何等凶残血腥?现在为了保一条狗命,连根稻草都想拉住!
故意杀人命口证据确凿!一审量刑适当,应依法公平、公正、公开严惩杀人犯药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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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3 12:44  上海市网友 江南的雨

对杀人犯都慎重的话,我们这个社会就会更乱套!对这些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就该扬起正义之剑:杀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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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3 12:42  浙江省湖州市网友 荒原野草

药家鑫罪大恶极,不杀不易平民愤!药家鑫不死,中国法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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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3 12:43  广东省东莞市网友 起点0

药的代理律师为了钱已经丧尽天良,可悲,
不赚这几块钱你会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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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3 12:44  北京市网友 wty1223

应该死刑,这样卑鄙的手段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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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3 12:45  广西梧州市网友 漂泊天涯55

药家鑫不死以后会有更多激情杀人案 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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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3 12:40  天津市网友 湖畔伫立

我对药家鑫上诉四条的回复
第一,药本人也不知道杀了多少刀,致命仅有一刀,是激情和瞬间作案;是由平时的抑郁和压力所致。 回复:明朝的凌迟处死要割3000刀,致命的也就最后一刀.药给受害人增加了7刀痛苦,相当于凌迟.激情也好,抑郁也好不能作为杀人的理由.药杀人的目的很明显,他自己也承认是怕对方找麻烦才杀人灭口.

第二,西安中院认可了药家鑫的自首情节,却未按自首减轻判罚。 回复:不是所有性质的犯罪都可以减轻判罚

第三,药家鑫是初犯、偶犯,父母又进行积极地赔偿。 回复:难道要等他杀了第二个人后才判死刑吗?药家的赔偿能让受害人活过来吗?

第四,根据国家目前针对死刑的慎重态度,认为中院量刑过重。回复:中院量刑过轻而不是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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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3 12:43  广东省东莞市网友 四时吉祥

不想看关于药的新闻了!如此没有人性理性的残忍之徒还留着有百害无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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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3 13:03  湖南省娄底市网友 飘动的思绪

马上杀,已经让他活得太久了,对不起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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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3 12:42  湖南省湘西州吉首市网友 ly98ly

药家鑫无耻,凶残,自私到极点!影响恶劣,民愤大于天!不死天都要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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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3 13:03  江西省抚州市网友 Ykgd

药主观恶性太大 坏到骨子了 一般的恶人也不会随身携带管制刀具 准备随时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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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3 12:44  陕西省西安市网友 海之角角

激情和瞬间作案?如此激情,我们以后还敢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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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3 12:40  广西桂林市网友 临时文件123456

药家鑫必须死!必须立即执行!否则,中国将有千万个药家鑫跑出来!!中国弱势人群的生命将受到严重威胁!!!药家鑫不死,中国法律死!中国人民试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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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3 12:43  广东省佛山市网友 ymp1994

药家鑫明显是属于心理扭曲变态的恶魔,此人不执行死刑,真是天诛地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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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3 12:43  山东省网友 畅畅

“案发在车辆少和行人少的郊区路上;路灯暗,光线不如白天的好,药家鑫高度近似眼神不好;杀张妙身上的部位比较乱,药本人也不知道杀了多少刀,致命仅有一刀,是激情和瞬间作案;是由平时的抑郁和压力所致。

---------简直是胡说八道,傻瓜也知道朝人身上连捅几刀致人死亡算是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照这个驴师说法,近视眼可以以视力模糊为理由合法杀人啦,典型的杀人灭口,颠倒黑白啊!
我也是近视眼,臭驴师,你到我面前,我也给你几刀,然后我说:视力模糊,我以为面前是头驴呢!---就无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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