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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奸”成“嫖宿”,纵容官吏作恶为哪般?

火烧 2011-12-08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揭露轮奸案被定性为嫖宿幼女罪,引发对法律漏洞和官吏纵容的质疑,反映司法腐败问题,强调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缺失。
 

“轮奸”成“嫖宿”,纵容官吏作恶为哪般?

曾飞

  2011年12月2日新华评论《“轮奸”成“嫖宿”,背后有何猫腻》说:近日,有网友爆料称陕西省略阳县郭镇4名干部酒后轮奸12岁少女,致其大出血入院抢救。记者获悉,该案已被略阳警方定性为“涉嫌嫖宿幼女罪”,目前已有7人被警方刑拘。(12月1日《华商报》)……按照《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释:“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236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由此可见,略阳县警方将案件定性为“涉嫌嫖宿幼女罪”不仅缺乏基本的法律依据,也有对案件查处的玩忽职守之嫌,如此将案件的定性往轻处转移,让人不质疑背后有猫腻都难。

  略阳县警方不顾玩忽职守之嫌,如此急于将案件定性为“涉嫌嫖宿幼女罪”背后的猫腻不可能往下找,恐怕只能往上找。到底是什么样的实权势力在如此纵容官吏作恶呢?如此纵容官吏作恶又为哪般呢?

  网友“满面春风”《轮奸变嫖宿,恶法毁花朵》的博文指出:因为强奸和轮奸幼女都可以轻判或者不判了,所以这几年许多类似的案件纷纷浮出水面,2009年贵州习水县的嫖宿幼女案中,5名政府官员、司法干部、教师等公职人员与3名未满14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最终以“涉嫌嫖宿幼女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同年被媒体曝光的浙江丽水、福建安溪、四川宜宾等一系列案件中,还有云南法官奸淫幼女,执法部门对他们以嫖宿幼女罪论处判得都很轻。“嫖宿幼女罪”的司法认定保护了很多坏人和贪官。

  如今的“法制”公开保护坏官吏作恶,残酷对付平民已经习以为常,早在2009年“临时性强奸”就已经成了流行新词。据新华网报道,浙江南浔两协警在宾馆趁女子醉酒不省人事之时实施强奸,南浔法院根据犯罪事实,考虑到两人属临时性的即意犯罪,事前并无商谋,且事后主动自首,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给予酌情从轻处罚,判决两被告各入狱三年。(《“临时性强奸”成新词》,2009年11月02日,深圳商报)

  昆明宜良的官吏以租用土地为名,强占千亩良田造人工湖、盖别墅,而上级纵容。2011年04月21日,云南网《昆明宜良千亩良田造湖 村民称修湖是假建楼是真》报道说:千亩良田造一湖,值,还是不值?被世人赞为“滇中粮仓”、“鱼米之乡”的宜良县,由于政府租用千亩良田造一湖的事情,遭百姓反对和质疑。百姓称政府修人工湖是假,真正目的是为了建盖别墅。对此,当地政府的解释是,修建人工湿地项目主要是为了治理南盘江的水环境,恢复该片区生态系统,可实现农民收益稳步持续增长。……宜良县规划局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是租用土地且不改变土地性质,就不需要向规划部门报批。

  网友“农村老师”《身中十一刀,纪检干部只是为了自杀?》的帖子说:看了“8月27日下午6时40分左右,湖北省公安县纪检委干部谢业新在办公室身亡,尸体上发现刀伤10余处。谢一个月前参与协助查办该县副书记贪腐案。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政府网8月29日晚发布消息称,经公安机关的缜密调查,谢业新系自杀身亡。”的新闻,我心里大为吃惊,我没有想到纪检干部压力那么大,竟然为了自杀在自己身上使劲刺十几刀才使自己见马克思。……浙江在线《纪检干部自杀,不能没有“动机”》的文章还指出:8月27日,湖北荆州公安县纪委一室主任谢业新在办公室内身亡。尸检显示其身上共有11处刀伤,警方认定死者为自杀。那么他又因何而自杀,警方表示,因为是自杀,所以公安机关没有义务去调查其自杀动机及原因。……有没有猫腻?我不敢肯定,但我有怀疑。警方取走了谢业新放在办公桌上的手机,至于手机上有什么内容,警方表示“出于保密内容不能讲”,我想不明白,人都死了,有啥不能讲的?他是国家公职人员,他有义务接受民众监督。公众关注这个案子,不仅仅是这个案子过于血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谢业新的身份,因为他是反腐一线的官员,曾参与过一些大要案查办,他自杀是自身涉嫌腐败,还是在反腐败过程中不堪重压?动机很重要,放弃动机的调查,就无法消除公众的质疑。而网友“平民老百姓”《纪检干部自杀11刀你信吗?》的帖子问道:如果这个官员真是如此“自杀”,那就更得追问其“自杀”背后的真相,究竟是为了什么?

  新化人论坛网友“乐意”《“6·28瓮安事件”县长复出》的网文说:“6·28瓮安事件”发生大半年后仍有余波,被撤销瓮安县一切党政职务的原XW书记王勤悄悄“复出”,调任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一职,……披露此事的并非组织部门的任用公示,而是一篇报道:瓮安事件发生之后,原新华社贵州分社社长刘子富经调研,著成《新群体V事件观》一书。3月22日,某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报道中,刘谈到他曾赴瓮安采访原XW书记王勤,提到:“王勤调任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上班首日就给我打了电话。”而这处描述,被敏感的网民捕捉到了。

  中国经济网《官吏醉驾犯罪岂能由政府买单?》说:12月5日晚洛宁县邮政局长谷青阳醉酒驾车,撞死5名花季少年,案发现场十分悲惨。……本来,谷青阳危害社会造成令人发指的罪恶后果,其刑事责任、赔偿责任完全应该由他个人来负,但是我们看到,当地政府为了迅速“维稳”,却在赔偿责任上让政府买单,每名花季少年的23万元赔偿费,均由政府迅速支出了,这完全无法让人接受。……官吏业余时间犯罪若由政府买单,这不是对官吏的爱护而是在纵容犯罪!

  此类纵容官吏作恶的事例比比皆是、延绵不断。而纵容者还不只是个别的当权者,而是某种巨大的当权势力。

  某种当权的势力为何要纵容官吏作恶呢?

  《古人为何崇拜当官:探秘官吏“隐性福利”》的文章说:在1930、1940年代任北京大学校长十几年的蒋梦麟先生,曾经说到他少年时候的一个亲身经历。蒋先生说,他的故乡浙江余姚(当时属绍兴府,现在属宁波市)城外的姚江岸上有一座接官亭,如果有上级官员过境,知县就在亭里迎候。一个下午,还是小孩子的蒋先生发现亭子附近聚集了一大堆人,赶过去一看,原来是大家在观望学台和他的随行人员。这位学台正预备去宁波主持考试。此前一日,知县已经从老百姓手中“抓”去好几条大船,那条专为学台预备的船上装了好几只加封条的箱子。至于箱子里面装的是什么,那就只有经手的人才知道了。蒋先生接着说了自己当时的感受:“我遥望着学台等一行换了船,学台踏上最华丽的一只,随后这只载着官吏和陋规礼金的小型舰队就扬帆顺着退潮驶往宁波去了。那种气派使我顿生‘大丈夫当如是也’的感触。我心里说从今以后一定要用功读书,以便将来有一天也当起学台享受封藏在箱子里面的神秘礼物。”(《西潮·新潮》)

  《郑州晚报》报道:5个月前,炫富女“郭美美”事件轰动全国,就在“郭美美”风波快要被人遗忘时,近日,网帖突曝出:湖北黄石“赵美美”在博客中高调炫耀自己在美国的奢侈生活,挎LV、逛赌场、住豪华酒店、开奔驰车……由于影射到“赵美美”母亲——黄石市中心医院党委副书记张林伟的特殊身份,因此不少网友称此网帖“炫富害娘”。 最近在网上“炫富”的人挺多,当事人似乎永远也不会明白,为何自己可以富,却不可以炫耀,以至于自己说说话、贴贴照片,就会引起网民奔走相告。可以说,所有正当的财富,都应该是见得阳光的。一个正常的社会,富得清清白白的人越多,这个社会就越积极向上越安全,反之,富得不清不楚的人越多,这个社会前进的动力就越小就越危险。人们疯传“副书记女儿赵美美”的“炫富”照片,其实包含着一个沉重之问:在权力和财富之间,究竟是不是总有一条相互连通的管道?

   2011年9月29日,人民网,著名经济学家汪丁丁《怎样阻止恶棍官僚上升到高层的官吏》的文章说是:很显然,目前官吏的GDP考核,是一种逆淘汰机制。因为,低级官吏可以通过腐败和寻租活动推动GDP业绩。例如,地方政府可以大兴土木,这些开支都进入GDP统计,同时,政府招标的项目通常是最腐败的项目(这是我们的经验)。所以,GDP业绩越好的低级官吏,如果越有机会升至高级官吏,则整个官僚体制的品格,越久越差,也就是说,充斥着官吏的高层岗位的,长期而言,几乎都是恶棍。这一因素,可能也是中国历代王朝覆灭的主要因素。

  自古至今,中国人为何崇尚当官?还不是为了所谓的“隐性福利”等灰色利益。利益既然是灰色的,就需要一大批“恶棍”官吏去暗中谋取,不纵容官吏中的小恶棍去作恶,大恶棍官僚的灰色利益就不能产生。因此,充斥官吏的高层岗位的恶棍们大权在握,为了利用手中的权利谋取更多的灰色利益,就必定要纵容下属官吏作恶,利用他们在权力和财富之间打开一条相互连通的管道。所以,目前的官僚机制决定了纵容官吏作恶的必然性。不消除中国传统官僚制和西方理性官僚制的私生子——中国特色的官僚制,就不可能消除纵容官吏作恶的丑恶现象,导致政权最终覆灭的危险性也就难以消除。作为执政党,如果不能应用党内民主的武器及时清除入侵党的高层的“恶棍”,就会失去民心,失去执政的合法基础。中国人民和共产党人决不能对此掉以轻心而葬送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人民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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