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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后算帐——资改派在逼改革至不归

火烧 2009-10-20 00:00:00 网友杂谈 1033
文章围绕通钢改制引发的工人反击事件,质疑资改派推动改革的合法性,强调工人阶级保卫国企的正义性,呼吁人民公安维护公道,反对私企吞并国企。

通钢人都有致陈国君于死地之嫌

人民网原文: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1&id=95192467&bid=1



作者:钟声


《通钢“7.24” 陈国 君被伤害致死案告破,嫌犯被刑拘》的消息发布后, 本人的第一感觉就是,所谓的通化市公安机将“伤害致死原通钢股份公司总经理 陈国 君案件的主要嫌疑人纪宜刚抓获”犯了严重错误,即太高抬了有着犯罪前科的工人纪宜刚,因为所有通钢人都有致 陈国 君死地的嫌疑。  

道理很简单,一个现年50岁的二炼钢厂工人纪宜刚,能在拥有三万余职工的通钢组织和发动起工潮来,还将北京私企派来的总经理毙于拳下,若没有工人运动领袖的才能、智慧和胆识,这可能吗?整个通钢工人阶级怎能听从一个有着盗窃和抢劫犯罪前科的工人的鼓惑而参与工潮?如果说这绝不可能,那么将工人纪宜刚抬举为“ 陈国 君案件的主要嫌疑人”岂非愚蠢而可笑之极!况且,所谓的“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纪宜刚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实”可信度到底多大?假如纪宜刚根本未予承认,而且整个通钢工人阶级都说自己是主要嫌疑人,你们又该如何对待?  

请记住,即便在发布如此一个简短的消息上,你们都显得极其低下而无知。不管是否先入为主,把纪宜刚说成有犯罪前科,但就“通钢二炼钢厂工人”这个职工身份的披露,你们就在世人面前大大地输了理。因为作为“通钢二炼钢厂工人”,纪宜刚挺身而出反击胆敢吞并通钢者,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和理所应尽的义务,否则才是失职或犯罪。至于反击行为是否过当,理该得到谅解。毕竟,这个有犯罪前科的工人是在自己的企业尽职尽责,没有去北京私企寻衅滋事。  

此外,关于“原通钢股份公司总经理 陈国 君案件”的说辞,你们同样犯下了一个无知、可笑而荒谬的错误。这就是,通钢毕竟是一个大型国有企业,而一个没有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的总经理显然是违背《企业法》、《工会法》和相关的法律程序的。如此,将你们违法“册封”的通钢伪总经理与货真价实的通钢工人联系起来,不等于昭告世人:纪宜刚保卫国企是合法的、合理的、正义的和理该得到褒奖的,而私企建龙集团的 陈国 君肆意吞并通钢是严重违法犯罪和理该得到严惩,甚至死不足惜的?  

事实上,保卫国企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尤其是人民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和义务。通化公安机关完全有理由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严肃查处北京私企吞并通钢的背景、路径和罪行,而通钢工人阶级也完全可以从保卫国企的立场出发,进一步团结和组织起来,大力声援自己的阶级弟兄,强烈要求“人民公安为人民”主持公道而非为新生资产阶级主持“私道”。  

一句话,作为通钢的伪总经理 陈国 君不止毙命于一个工人纪宜刚拳下,而是所有通钢工人大都参与或同情工潮,都有可能为保卫自己用血汗建设起来的通钢而拳毙 陈国 君!难道人民的公安机关能将这些誓死保卫国企的人民都抓进监狱?  

 秋后算帐——资改派在逼改革至不归  

钟   声  

或许是由于事关新中国成立60年大庆的“河蟹”稳定的关系,以致资改派们在“ 7.24” 过后3个月才凶相毕露,对拳毙他们的资改干将进行秋后算帐。然而,从那愚蠢而低下的手法上观之,结果不仅会适得其反,而且势必把他们推行多年的资本主义私有化改革逼向不归路,使既得成果付之东流。  

所以称他们算帐的手法愚蠢而低下,是因为这早已被真正的共产党人和社会各界正义人士不幸而言中,成了公开的“秘密”,使通钢工人阶级和支持他们的人们有了一定的思想准备和应付措施。资改派的秋后算帐刚一开始,就受到举国上下高度关注、大力声讨和围剿,就是最好的证明。亦如两军交锋,战斗尚未开始,自己的战略目的、进军路线、战术措施甚至进攻时间就被对手掌握得一清二楚,结果焉能不败。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事实上,一再鼓吹“依法治国”或“治N”的资改派刚好错失了对通钢工人阶级算帐的良机,同时也暴露了“依法治N”的欺骗性、虚伪性和懦弱性。这就是,在资改干将毙命于工潮之际,都不敢当机立断,迅即“依法”施治,既使所谓的“依法”形同无法,也使通钢工人阶级悟出了私企吞并国企的违法性和反动性、坚决保卫国企的正确性和坚持在斗争中求生存、求团结、求发展、求胜利的重要意义!  

蠢人往往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通钢工潮发生以来,资改派们所以丧失“依法”算帐的机会,并且不断陷入尴尬被动的局面,完全是利令智昏、腐败无能和阶级本性使然。例如那个“伤害致死原通钢总经理 陈国 君案告破,主要嫌疑人被拘捕”的消息,本身就存在很大的漏洞和疑点。作为私企委派者的 陈国 君,是谁审议、通过和任命为国企通钢总经理的?不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通过不是明显的违法?而那个不为众人所知的“主要嫌疑人”纪宜刚的二炼钢厂工人的身份,不说明了企业职工为保卫国企而痛击吞并者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正义性?如果说然也,那么资改派秋后算帐的第一回合能不因失策、输理而败下阵来?  

说他们势必把自己推行多年的资本主义私有化改革逼向不归路,关键是这个帐算不得,即使丧失了一员干将,也应忍辱负重。毕竟,“东方不亮西方亮,黑了北方有南方”,大张旗鼓地“攻坚”吉林通钢不成,重组改制失利,还可“悄悄地打枪的不要”,暗地里支持和纵容河南、江西和江苏等地的同伙再行龌龊。林钢、南钢和江纺等国企的“重组改制”不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没有遇到像通钢工人那样的强烈反击吗?  

所以,小不忍则乱大谋,算帐也该深思熟虑或算大帐,千万不要一意孤行,把通钢工人阶级逼到“最危险的时候”!否则一旦把事情闹大,引起全国工人阶级强烈声援、支持和响应,大打一场保卫国企和追讨国有资财流失的人民战争,祸国殃民的资本主义私有化能不惨遭逆转和步入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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