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民主制度的由来
美国民主制度的由来
石人
长期以来美国一直标榜他的民主制度,到处推销普世价值观。其实美国的民主本来就是假民主。这种民主是建立在剥夺的大多数人的民主基础上的精英民主、是一种少数人的民主或者说是几个资本家的民主。只要看看美国民主制度的由来我们就可以知道美国民主的本质,就能知道美国的民主制度到底是不是民主了。下面就让我们看看美国的民主制度到底是真是假。
在美国独立战争前后美国各州掀起了民主浪潮,城乡劳动大众积极参政,威胁到了资产阶级的统治。资产阶级急欲通过制定一部新宪法来改造中央和地方的民主政体,以解除民主对财产的威胁。
美国宪法所贯彻的分权与制衡原则,实质上是对人民主权原则的反动:分权,就是对本应完全属于人民的权力进行分立;制衡,就是对本应至高无上的人民的意志或权力进行制衡。当人民欲行使主权保护自己免受财产或资本的压迫侵害时,其权力就会因为被分立而遭到制约,以至于无法实现目的。一小撮制宪代表背着广大人民制定出宪法,然后又进行突然袭击,得以在大多数人民不了解甚至持反对态度的情况下将宪法通过。看似矛盾的“强政府”与“弱政府”在宪法中竟水乳交融,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流氓本性。议会立宪政体的作用不可高估,社会阶级力量之间的对比与紧张绝非其能永久约束。集宪政、屠杀、“新自由主义”于一体的皮诺切特模式,是美国宪政思想在20世纪最重大的发展与创新。
以美国宪法为支柱的美国民主政体,历来被视为民主制度的典范。
现在若是有人断言,当初制定美国宪法的目的是用来“阻止民主的冒失表现”的,或者美国宪法遵循的原则是“应该这样组成政府,使富裕的少数人得到保护,不受多数人的侵犯”,对此人们一定会坚决反对。但令人吃惊的是,这番言论竟然是分别出自美国“宪法之父”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詹姆斯·麦迪逊之口的。
果真如此吗?确实如此。
判定美国宪法的本质,汉密尔顿与麦迪逊肯定最有资格。既然如此,那么我们就应该对重新对美国宪法进行考察。制宪运动的推动者是哪些社会集团?制定宪法的原因和目的是什么?宪法是怎样被制定出来的?宪法的核心内容是什么?宪法是如何通过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明白美国宪法为何被汉密尔顿与麦迪逊称作是反民主的。
说白了美国以及西方国家的民主实际上就是少数人的民主、精英的民主、少数几个资本家的民主。确切的说美国的民主就是少数几个垄断资本家的民主。反之他们民主了那么大多数人就不民主了,老百姓就不民主了。以上才是美国民主产生的真实情况,才是美国民主制度的本来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