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从一切竞争性领域退出”的口号为什么不提了?
历史证明了什么?——对主流经济学的批判之二
二“国企从竞争性领域退出”的基础理论就是“私有化”
2007年,中国在经济领域引起了世界注意的事件是:中国石油以及其他一大批大型国企在股市之中,不仅仅自己成长起来,在市值方面与世界有名的大型企业不相上下;而且率领着中国的其他股份公司,在中国股市的指数上创下了历史的新高。尽管大型国企在许多方面与那些世界著名大型企业相差还远,尽管这些国企有一部分是处于被主流经济学家们称之为垄断领域的企业,但是,这些国企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年的成长,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六十年的历史进程中的表现,却证明了:两权分离的,公有制的企业并非没有竞争力!国企完全可以增值而不会流失;无论是“暗流”还是“明流”都不是国企的必然!
主流经济学家们在国企改革问题上如同在市场化的问题上一样,也有不同的观点,并且也发生了论战。同样,结果也是其中的非主流观点不被主流所接受,这就是林毅夫与另一位主流经济学家的论战。由此,才发生了下面所述的情形:
在一段时间里,在我们的大多数国家级的平面媒体上,“国企从一切竞争性领域退出”,“国企立即和全部从竞争性领域退出”的文章,和国企必然“流失”的“冰棍”理论;“暗流”不如“明流”的文章,整版整版的刊登了出来。而与此相反的,分析和批判这些错误理论的,非主流经济学家的文章和观点,却无法在刊登以上观点的文章的国家级的平面媒体上,被社会大众所看到。
“国企从竞争性领域退出”的理论基础和前提是:国企没有竞争力。所以,国企必须退出竞争性领域。那么,又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国企没有竞争力的呢?是国企的“公有制”,这就是主流经济学家们的答案。
樊纲认为:国有资产都是无主之物••••••谁先拿到就归谁。这样,国企一定会像冰棍一样流失的“冰棍”理论就堂而皇之地出来了。既然一个企业处于资产不断流失的状态,这样的企业当然没有竞争力。随之而来的就是“暗流”不如“明流”,这的确为“谁先拿到就归谁”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于是,“放小”“国退民进”“国企从一切竞争性领域退出”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现在,在国企“做大做强”的口号下,我们回顾当年的那些口号和理论,是应该为我们的主流经济学家的“精英”级的理论水平而自豪呢,还是为之而羞愧?我们的主流经济学家们在此是起到了“改革者”的先锋作用,还是相反,给社会指出了一条错误之路,误导了社会?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证明了:国企一定会如同冰棍一样,不断和完全流失了吗?“暗流”和“明流”是国企的必然吗?
从国企在“竞争性领域退出”到现在的“做大做强”,这样的政策难道是一脉相承的吗?我们的主流经济学家们如何面对这一个现实与你们的教条如此尖锐对立的问题?如何向社会宣传你们的“国企从一切竞争性领域退出”的理论及其基础理论的正确性?难道三十年改革开放的历史证明了:“国企从一切竞争性领域退出”是科学的口号?
当今世界的企业,既有“两权合一”的家族企业,也有“两权分离”的企业。国企其实就是“两权分离”的企业之一。从严格的意义上说,真正的“两权合一”的企业是少而又少的;即使在“两权合一”的家族企业之中,也有大量的非家族成员在管理和协助经营企业。所以,“两权分离”是大势所趋。在世界各国的大型企业之中,“两权分离”企业越来越多,占据了世界500强大多数的席位。这一切表明:“两权分离”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其比“两权合一”具有更大的持续发展的优势。中国的“两权分离”的国企之所以竞争力不强的关键因素,是经营者的选拔制度问题,而不是公有制的所有制问题。这就是笔者在【对国企改革的反思——论国企改革的正确方向】一文中表达的主要意思。
笔者的这一篇文章,正是针对着我们国家的平面媒体之中,铺天盖地的“国企从一切竞争性领域退出”的文章而写,并且在那时完稿的。这是就“两权合一”与“两权分离”的企业的竞争力持续性的高低,所进行研究和所作的分析的结果。这一分析为当今世界500强的大型企业之中,“两权分离”与“两权合一”所占的比例的多少的事实所证明。这是国企有竞争力表现的一方面。
另一方面,我们从企业的持续发展的标志——品牌的角度来看,也必然证明这一点。我们的一些主流经济学家们平时津津乐道于一些世界500强的品牌,认为这些是无形资产。那么,当这些品牌仅仅只是存在几十年就消失的话,这和那些品牌持续了几百年的企业比较,是否是一种资源——无形资产的浪费?而“两权合一”家族企业传到第三代的只有20%多的事实,除了证明家族企业的没有持续发展能力的问题之外,还证明了,家族企业所辛辛苦苦创造出来的品牌,由于其的不可持续性而必然造成品牌资源的浪费。面对这样的事实,我们的主流经济学家们究竟有何“精英”的理论来解释这样的问题?证明“两权合一”私有制企业的效率的持续性?证明私有制的企业一定比公有制的企业更有竞争力?
如果我们的理论仅仅只是在理论上可以令人信服,而却没有事实作为论据的话,显然是难于真正令人信服的。那么,难道在所谓的“竞争性”或者“一般竞争性领域”,国企就没有从小发展到大的事例吗?主流经济学家们是否敢于断然下此结论?
在改革开放后的广东,在“一般竞争性领域”的乐器行业之中,纯国企的珠江钢琴厂一马当先,冲破了日本在中国钢琴中低端产品的垄断,占领了国内的中低端产品市场。而其经营者在当时所说的话,就是“不信国企搞不好!”面对这样的事实和这样的话,我们的主流经济学家们不知作何感想?难道钢琴是属于垄断性行业?难道珠江钢琴厂不是国企?难道珠江钢琴厂打破日本私企在中国中低端钢琴的垄断的时候,不是国企?中国的珠江钢琴厂打破了日本的私企在中国钢琴行业的垄断,难道不是弱小的中国的国企打破了强大的日本私企的垄断?难道这样的事实,不足以证明国企有竞争力吗?难道这样的小国企不是发展成了大国企了吗?难道这样的有竞争力的原来的小国企也要放掉?难道这样的国企也必然流失?为什么我们的主流经济学家们对这样的事实视而不见?你们如何评价这样的事实和现象?
如果说,这样的事实只是在国内的,并非具有普遍的意义的话。那么,我们就来看看世界各国的情况:法国的国企在电器行业依然是主体;即使在美国这样的国家,国企也依然存在;英国的国企,在经历了铁娘子的“私有化”之后,现在依然存在;在新加坡,国企占其经济总量的20%多;••••••。难道这些国企都没有竞争力?难道这些国企都必然会流失掉?
从2007年开始的,美国次级债危机,到现在已经蔓延到了整个西方世界,沉重的打击了西方世界的金融系统。这些企业为次级债所付出的代价,是以前从未有过的。其中大多数都是以前赫赫有名的,被我们的主流经济学家们津津乐道的大企业;既有证券业之中的佼佼者——美林证券;也有银行业的老大——汇丰控股。这些私企由于美国次级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一点不比国内的银行业的国企,在这几年的经济损失少。按照主流经济学的观点,私企应该比国企有竞争力,但是,美林证券和汇丰控股的表现,却很不给我们的主流经济学家们面子。最起码,就这几年而言,和我们的国企银行比,并没有更优秀的成绩和更有效率。
而就在最近的2月17日,英国政府采取了一个与铁娘子完全相反的,令我们的主流经济学家大为恼火的行动:将诺森罗克银行国有化。看来,英国这个奉行市场经济理论的国家,其政府首脑还是不懂私有化是如何高效率的,必须请我们的主流经济学家去给他们的政府首脑上经济学课了。他们竟然不知道,将银行国有化,岂非是纵容英国人民去国有化的银行,不必办任何手续而把银行里的英镑大把大把的塞进自己拿去的大袋里而不必负上任何法律责任;因为“国有资产是无主之物,谁先拿到就归谁”。所以,英国人民去英国的国有化银行随意拿英镑,按照我们的主流经济学家的理论,是并不违背法律,不必负上任何法律责任的。如果英国真的有人这样做而被英国政府判刑的话,我们的主流经济学家必须为这些人作无罪辩护并且保证胜诉;否则,当心被人控以“教唆”罪。
最近,在广东发生的,对许霆用银行卡多拿人民币一案所进行的审判,轰动了全国。如果按照主流经济学家的观点,许霆拿的是国有银行的人民币,“谁拿到就归谁”,怎么有罪呢?
面对着这样的事实,难道证明了“国有资产是无主之物,”“谁拿到就归谁”,国有资产像冰棍一样必然流失吗?
在这里,有一点应该引起社会大众深思的是:如果发生了国有资产“谁先拿到就归谁”的“流失”之事,无论是“暗流”还是“明流”所造成的,难道可以不追究责任吗?这究竟是我们的宪法没有规定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因此,法律要负主要责任呢?还是说,是经营者利用手里的经营权公然剥夺宪法赋予多数人的所有权,因而经营者要负主要责任?又或者是政府按照某一种理论,放弃了“看家狗”的责任,因而政府要负主要责任?如果政府要负主要责任的话,那么,教唆政府放弃了“看家狗”的责任的,“谁先拿到就归谁”的主流经济学理论,难道能够推脱其应该负的,错误的经济理论误导了政府和社会的主要责任吗?
还有一些主流经济学家以“管理成本与交易成本”的比较,来证明家族企业——即私有制企业比公有制企业有更高的效率。对这一个问题,如果我们从“两权分离”与“两权合一”的角度来进行分析的话,就更清楚了。事实上,无论是国企,还是私企,当其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管理成本就一定要增加。就是在“两权合一”的私企,也不是所有的管理人员都是其家族成员;也就是说,必不可免的要付出管理成本。在这里,关键在于,管理成本的付出,能否降低其他管理成本或者提高生产效率,或者降低交易成本而获得利润。比如说,一个贸易公司在电脑和互联网来临之时,当其经营者能够审时度势,果断采用电脑管理和互联网交易的话,那么,在此,投入了电脑和互联网以及其操作人员的成本,显然是管理成本的增加。但是,这一个管理成本的增加,却可以以其他成本[既有管理成本,也有交易成本]的降低来抵消,从而节约了成本或者提高了效率,增加了利润。在这里,管理成本的增加显然降低了交易成本,因而增加了利润。所以,只是简单的以“管理成本与交易成本”的比较,就断定企业的效率,并不是科学的方法。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微软”的盖茨正当年富力强之际,却愿意付出代理成本,付出管理成本,自己退出“执政王”的地位。难道他不希望他所创办的“微软”公司持续发展?其正是认为,他的管理成本的付出,可以在其他方面获得回报,无论是在降低其他管理成本,或者提高效率,又或者是降低了交易成本,而获得更高的利润。如果认为管理成本多就是没有效率和竞争力,那么,为什么世界500强企业之中的大多数都是“两权分离”的企业,而不是“两权合一”的家族企业?按照主流经济学家的理论,主流经济学家可以将国企说成是没有竞争力的企业,但是,你们又是如何解释“两权分离”企业在世界500强之中占了大多数的这一现象的?即使我们把世界500强之中的国企全部抛开不算,“两权分离”企业也比“两权合一”的企业要多得多。你们的理论是如何解释这一现象的?这样的“两权分离”的私企比“两权合一”的私企更有竞争力和更有效率的比较,难道不是更有说服力吗?这些增加代理成本的私企比代理成本低的私企更有竞争力和更有效率的事实,难道不是否定你们的理论的论据吗?
现在,有一些主流经济学家以政府已经改变了以前的做法,来否定非主流经济学家对主流经济学的批判的正确性和否定“对改革进行反思”的必要性。在他们看来,只要政府已经改变了以前的做法,就表明了主流经济学的正确。这些人的“只讲经济,不讲道德”,的确已经到了厚颜无耻的地步。
政府对于国企改革的政策的改变,难道是由于主流经济学家的不断努力的结果?难道是按照主流经济学家的理论来改变的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国企从一切竞争性领域退出”的口号,为什么现在不提了呢?为什么代之于国企“做大做强”呢?难道现在的国企“做大做强”和以前的“国企从一切竞争性领域退出”的经济理论是一脉相承的?两者之间不存在内在的冲突?难道国企“做大做强”不是对非主流经济学家的“国企从竞争性领域退出的”否定?不是对“国企没有竞争力”的否定?不是对“谁先拿到就归谁”的否定?难道樊纲的“国有资产是无主之物”“谁先拿到就归谁”依然是我们现在政策的理论基础?按照樊纲这一理论来进行国企改革的话,难道能够使国企“做大做强”?按照这一理论来进行国企改革的话,将会使中国的国企改革走向何方?按照“国企从一切竞争性领域退出”的理论来进行国企改革的话,宝钢难道不应该私有化吗?珠江钢琴厂不应该私有化吗?这和国企“做大做强”难道是相符的吗?
“国企从竞争性领域退出”的理论基础是以国企没有竞争力为前提的。而现在的国企“做大做强”是以国企有竞争力为前提的。两者之间是有内在的冲突和并非一脉相承的。从理论上说,如果认为现在的国企“做大做强”是从以前的“国企从竞争性领域退出”的延续的话,那么,则意味着现在国企的做大做强是在“垄断性领域”。而有的主流经济学家为了维护或者证明这一点,竟然把钢铁行业也称之为垄断行业。的确,在那些主流经济学家看来,凡是国企占多数的领域,就是国企垄断领域。按照这样的推论,在美国,是私有制的企业几乎垄断了所有的领域;这样的领域就是私企垄断领域。这样,在美国就是私企垄断的市场;就是由私企垄断而没有竞争的市场。由此社会可以看出,这样的说法,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
现在需要明确的一点就是:政府在国企改革政策上的改变,究竟是按照主流经济学家所提出的理论,观点的方向所改变;还是说,是按照非主流经济学家所提出的理论和观点的方向,去改变?
政府现在的政策的改变,正是非主流经济学家在理论上对主流经济学理论的不断批判的结果。没有非主流经济学家们的艰辛努力,主流经济学理论的错误就不可能被辨别;国企改革就不会有这种转变。
难道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历史,不是证明了这一点吗?如果否定这一点,那么,就不是什么学术理论水平的问题了;而是正确面对历史事实的问题;是要歪曲历史,还是实事求是的记录我们的历史的,要否讲道德的问题。
如果说,主流经济学家们能够将“国企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和“国企做大做强”这两个口号所代表的两种经济理论,以合乎逻辑的,令人信服的论据证明,其是一脉相承的话,你们就不会是在歪曲历史。否则,无论你们采用什么方法,都无法掩盖这些历史事实的。历史在此决不会被歪曲和掩盖!
“国企从竞争性领域退出”的基础和前提就是国企没有竞争力:就是要将国企的没有竞争力的公有制改变为有竞争力的私有制。这就是我们的主流经济学家所提出“国企从竞争性领域退出”的理论基础和逻辑。
这样,私有化就是我们的主流经济学家和认同这一理论的政府官员在国企改革上,不言而喻的,唯一的选择。
苏联末期,其执政阶层多数认同“私有化”,而社会大众则反对。究竟是社会大众愚味无知,还是执政阶层以权谋私?苏联所发生的解体,其实是其执政阶层的多数人认为公有制已经妨碍了他们的发展,发财,他们早已经渴望抛弃公有制这一阻挡他们按照权力来对国有资产进行分配的所有制形式。所以,他们与苏联社会大众早已经分道扬镳了。而俄罗斯的普京之所以能够获得社会大众的支持,就在于其对那些经济寡头采取了坚决抑止和对重点资源实行国有化的政策。现在的俄罗斯已经开始恢复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如果没有在重点经济领域实行国有化,俄罗斯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能够有今天这样快速吗?苏联的解体和俄罗斯的崛起,在经济领域的标志,就是私有化的实行和对重要资源国有化的重新回归。难道这些不是事实吗?难道这些不是苏联和俄罗斯的历史轨迹吗?难道这样的历史事实,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吗?这些事实难道不是作为检验主流经济学理论的实践吗?为什么这样的历史事实不能够作为检验主流经济学理论的实践?这难道不是有两套检验真理的标准吗?
现在,面对着以上的事实,我们的主流经济学家们不知有那些人敢于公开站出来,坚持你们的原来的观点和坚决认为:国企改革正是按照主流经济学的理论来转变的?国企改革正在主流经济学理论的指导下,按照主流经济学的理论所指出的方向向前发展的?既然你们认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证明了你们的国企没有竞争力的理论是正确的话,请那些曾经宣传并且至今依然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国企改革的理论是错误的“著名经济学家”,明确表示你们现在的观点和看法,让社会大众清楚的了解:你们的国企改革理论是否正确?中国国企改革的历史实践,是否证明了你们的理论的正确?让社会大众好好的接受你们的“科学”的,被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历史所证明的,国企改革的理论的教育;让社会大众清楚的知道你们的丰功伟绩和你们的精英级的经济理论水平。
社会可以清楚的发现:对私有制的爱好,并不只是私有制企业的经营者们的专利;也不是主流经济学家们的痴好;有不少的政府官员也着迷于这一点。在公有制的国家实行私有化,其实就是按照权力进行分配的最好的机会。这正是为什么主流经济学的私有化理论能够得到很多政府官员的认同和支持,从而占据了中国的经济学界主流地位的最主要原因。社会大众与多数政府官员在对待主流经济学家们的态度问题上,已经走完了从分离到分裂,再到对立的历史过程。从郎咸平炮轰主流经济学家们的国企改革的经济理论,得到了社会大众的支持;到在“反思改革”时,社会大众对主流经济学理论及主流经济学家们实践这一理论的种种行动及恶果的义愤填膺,表明了这一点。这究竟是苏联末期,执政阶层的主流派渴望权力和金钱的勾结,实行官僚资本主义,公开抛弃公有制,实行私有化而与社会大众在私有化问题上的对立的重演;还是由于执政阶层能够高瞻远瞩而社会大众无法理解所造成?如果是后者的话,政府就必须让主流经济学家们充分发挥他们的话语权,自圆其说,向社会大众作宣传,以令人信服,让社会大众了解主流经济学理论的科学性和非主流经济学理论的错误;就应该鼓励而不是停止这样的争论,让社会大众在这样的争论之中明辨是非。真理是越辨越明的。难道不展开这样的论战,可以使社会大众清楚的了解主流经济学理论的是否正确吗?任何阻止这种经济理论交锋的行为,都是无法分清经济学理论的是与非的;都是为了掩饰主流经济学理论的错误;都是在向“强权即真理”的方向发展;都是不利于中国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的。
笔者并不认为,社会大众在任何时候和任何问题上都是正确的。但是,当与社会大众发生对立的时候,执政阶层则必须将自己的观点,理论认真的进行审视,看看是否正确。如果正确的话,当然应该坚持自己的科学的理论,并且继续宣传,以令人信服,让社会大众接受先进的经济理论。但是,在国企改革问题上,我们前后矛盾的两个口号,是无论任何巧舌如簧,妙笔生花之人,也无法说成是一脉相承的。如果说,大名鼎鼎的郎咸平先生认为,以前引起论战的国企改革是“拍脑袋”拍出来的话,那么,这倒是说明是我们无意识所犯的错误;而如果“国企从竞争性领域退出”的口号,是我们在进行认真的论证之后,所得出的必然结论的话,则说明我们作出“国企从竞争性领域退出”的理论基础——国企没有竞争力,国有资产必然流失等等是主观有意识所犯的错误;而这样的错误,是在经济基础理论上的错误。而理论上的错误,必然导致政策的错误。如果我们只是纠正政策的错误,而不对理论的错误进行分析和批判,那么,错误的政策以后依然还会出现。而这一点才是应该重视的:经济理论的错误,并不因为现在没有继续提出“国企从竞争性领域退出”的口号,而被社会大众所认识;甚至主流经济学家们至今还根本不认为其是错误的。请问,有哪一个主流经济学家认为他们所说的:国有资产是无主之物••••••谁先拿到就归谁;国企没有家族企业的竞争力强;••••••等等是错误的?他们在哪里作出了这样的表示?很可能,那些坚持“私有化”的政府官员和主流经济学家们现在不谈“私有化”,是由于种种原因而暂时不说而已,一旦在他们看来条件成熟的时候,在他们获得权力的时候,他们必然还会按照他们的理论,实行“私有化”的。
我们不知道,樊纲作为某一改革委员会的领头人,提出这样的理论,难道是指引中国的改革的先进理论?难道可以把中国的改革引向正确的方向?按照这样的经济理论来进行改革的话,会使中国的改革走向何方?现在的国企改革,难道是按照樊纲所提出的经济理论来进行改革的吗?难道国企“做大做强”是与樊纲的经济理论一脉相承的吗?樊纲的这一经济理论,究竟是引导中国的国企改革走向正确的方向,还是走向错误的方向?是代表了正确的,先进的方向,还是代表了错误的,落后的方向?笔者在此无意给樊纲扣上反对中国宪法的帽子,尽管事实的确如此;笔者也无意将这样的理论与原始资本主义的掠夺经济理论等同,尽管二者的确差不多;我们不想在这一篇文章之中上纲上线,不想用政治理论来批判他的经济学理论。所以,笔者是从纯经济学理论的角度出发,来对主流经济学理论进行分析和批判的。尽管有非主流经济学家是从政治的角度来对主流经济学理论进行分析和批判的;尽管有一些分析和批判未必完全正确;尽管非主流经济学家们的观点未必完全一致;尽管非主流经济学家之中的确有少数人想要回复到“苏联式的计划经济”的时代。但是,难道能够因此就否认主流经济学理论的错误的严重性吗?难道能够因此,就允许主流经济学家们要么是以垄断话语权来压制非主流经济学家们发言;要么以种种政治性的语言,比如以“不争论”“反对改革”或者“否定改革”来回答?就可以不公开回答?不正面回答?和不明确回答吗?请问,在既有资源和话语权,又自以为是“精英”,掌握了自以为是正确的,科学的经济理论的条件下,却不公开,不正面和不明确回答问题和进行论战,难道这样的行为是“精英”应有之举?是对自己的经济理论有信心的表现?是科学的经济学理论的宣传者的行为? 还是理屈词穷的表现?
所以,笔者在此请樊纲和其他认为国企没有竞争力以及国企必然流失的主流经济学家们正面和公开回答这一问题:你们是否依然坚持以前的观点?如果你们不正面回答也不明确表态的话,是否意味着你们的经济理论可以不必用改革开放的实践来进行检验?难道我们不应该将改革开放的实践来对你们的经济理论进行检验吗?难道你们的经济理论天然就是正确的吗?难道实践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吗?难道“不争论”是符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引发思想大解放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的吗?难道你们所说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就是只对别人的理论进行检验,而对于你们自己所宣传的经济理论,却是以“不争论”来回答的吗?这难道不是用两重标准来对待别人和自己吗?
现在,的确是请我们的主流经济学家们在社会大众面前,正面和明确回答这样的问题的时候了:你们以前所说的,有关国企没有竞争力的种种论据,现在是否还是正确的?你们是否现在还坚持这样的观点?非主流经济学家的“两权分离”与“两权合一“的企业的划分及其竞争力优劣的理论,是否正确?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历史实践,究竟是证明了你们的理论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如果是正确的话,政府就必须将主流经济学家们的“国企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如何是正确的,以及其与国企“做大做强”是如何一脉相承的,将其两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向社会大众进行宣传,以自圆其说,以理服人。让社会大众真正认识到主流经济学家们的精英级的经济学说水平。
在此,还有一点需要请社会大众注意的是,国有资产是无主之物••••••谁先拿到就归谁这一观点,实际上还涉及到了主流经济学家们如何对待他人(包括非主流经济学家和社会大众以及国有资产)的资源(包括劳动成果)的问题。在他们看来,谁先拿到就归谁,无论这是国有资产,还是他人的劳动成果,皆然。这不能不让人想起了,国企改革在“国企从竞争性领域退出”的口号下,一些人对国有资产的巧取豪夺。在这里,谁先拿到就归谁和原始资本主义的巧取豪夺之间,难道有什么分别吗?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在否定“反对政府干预市场和经济”的问题上,为什么有主流经济学家提出“早已经有主流经济学家指出这一点”。原来在他们看来,无论这些理论,观点是别人原创的也罢:或者别人比他们更早提出的也罢;这些统统都不能够算是他人的成绩和功劳——谁先拿到就归谁。由于他们才有话语权,所以,谁先拿到就归谁,这些理论和观点被他们拿到,在他们的文章之中发表出来,这样,当然就是属于他们的成果了。这样,无论是国有资产,还是他人的劳动成果,只要被主流经济学家先拿到,利用其话语权,在其文章之中发表,其所有权就都属于主流经济学家的了。什么是原始资本主义的掠夺及其掠夺理论?什么是权贵资本主义的权力对资本和资源的巧取豪夺?什么是官僚与资本的融合?这就是最好的例子和证明。
主流经济学理论是以“私有产权”为基础的;主流经济学家们也以“保护社会大众的私有产权”为口号来表明自己的宗旨和获取社会大众的支持。但是,社会大众却可以从主流经济学家们以上的言论和行动之中,清楚的看出,他们是如何对待他人——其他人和国有资产的“私有产权”的。他们这样的言论和行动,和他们自我标榜“保护私有产权”的宗旨,难道是相符的吗?这样的言论和行动,难道不是用双重标准来对待自己和他人吗?难道不是在实际行动上将他们的理论打的粉粹吗?他们这样的,与他们口口声声“保护私有产权”及其理论基础的背道而驰的言论和行动,不正暴露出了他们“只讲经济,不讲道德”的真实面目吗?这样的言论和行动,怎么样让社会大众相信他们“保护社会大众的私有产权”的理论,是他们真实的宗旨,而不是为了蒙蔽社会大众的口号呢?你们如何解释你们的这一言论和你们的“保护社会大众的私有产权”的基础理论的自相矛盾?
当前,中国正在开始进行政治改革,这样的改革,正是包括了领导者,经营者选拔的选拔制度改革。这样的改革,正是国企经营者选拔制度改革的必然延续。这样的改革,也必然会在经济学界展开,将那些以“精英”“著名经济学家”自称而却徒有其名的经济学家,还其真实的经济理论水平;必须打破他们对中国经济学界的垄断;中国经济学界绝不应该再让主流经济学家垄断话语权!
但愿主流经济学家们在国企改革问题上,不会又把“两权分离”和“两权合一”的划分以及国企有那些优势的理论,也称之为主流经济学家的功劳吧?!
现在,应该是我们拿三十年改革开放的实践(如果按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来对主流经济学理论进行检验的话,我们其实应该将中国建国以来的六十年的历史,来对主流经济学理论进行检验的。时间越长的历史,越能够证明真理的有效性。但是,社会大众可以发现,我们的主流经济学家们却从来都不谈改革开放之前的国企的成绩。所以,我们只好用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历史作为实践的例证,来对他们的理论进行检验),来对主流经济学家们的国企改革的理论,进行检验并且作出结论的时候了!任何逃避和回避对之进行检验而作出结论的言论和行为,都是为了掩饰这一主流经济学的理论的错误;都是不符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都是违背继续解放思想和继续改革开放的历史潮流的;都是无法使中国的社会和经济获得持续发展的。
难道“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了,樊纲和另一位主流经济学家所说的,国有资产是无主之物,谁先拿到就归谁和代理成本低的家族企业比(两权分离)的国企竞争力强的观点和理论,是正确的和科学的?而笔者所提出和论证的“两权分离”国企比“两权合一”的私企有更强和更持续的竞争力的观点和理论,是错误的?难道“国企从竞争性领域退出”的口号,不是建筑在“两权分离”的国企没有“两权合一”的私企竞争力强的基础之上的?难道樊纲这样的主流经济学家们的观点和理论不是垄断了中国的经济学界的话语权?难道这样的现象不是错误的现象,还可以和应该继续下去?难道我们现在还应该继续实行“国企从竞争性领域退出”的战略方针?
现在,的确有一些以精英自居的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和少数人的私人利益,而置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于不顾,对错误的理论和决策要么是欺世盗名,实际纠正而却不公开承认错误,把功劳归于自己,把非主流经济学家们的研究成果和成绩占为己有;要么是指鹿为马,回避历史事实和否认错误,继续否定非主流经济学家们的正确的理论;要么是以不争论为武器,压制非主流经济学家的言论,以掩饰自己的理屈词穷;要么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以权术来平衡主流经济学和非主流经济学之间的不可调和的冲突。这样的现象和行为难道是真正的精英所为?还是徒有其名,滥竽充数的假精英所为?这样的现象难道是公正的?难道社会对这种不公正的现象和行为可以容忍下去?难道这样的不公正,不公平的现象可以持续下去而永远不会改变?
这种现象的存在,正表明了,中国需要政治改革的迫切性;如果不对国企经营者的选拔制度和政府官员的选拔制度进行改革,让那些宣传,实行和支持错误的经济理论的人,继续按照他们的错误理论来指导实践,不纠正他们的那些错误的政策,难道中国的经济和社会能够持续发展?
如果我们的执政阶层主流派和政府认为,国企做大做强是正确的,“国企从竞争性领域退出”是错误的,那么,就必须坚决和明确的否定“国企从竞争性领域退出”的口号;如果认为国企做大做强和“国企从竞争性领域退出”是一脉相承的话,则请在经济理论的逻辑性上解释这一自相矛盾的口号的和谐和统一;当然,也可以继续“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不作任何表态和说明,那么,所失去的就是在经济理论上的先进性和领导权,也就丧失了理论上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尽管笔者认为,虽然国企改革并没有真正抓住核心和关键——即没有把经营者的优胜劣汰制度作为重点来抓,但是,毕竟已经从“私有化”——“国企从竞争性领域退出”这一错误之中退出来了。所以,这一对主流经济学错误理论的纠正,毕竟还是一个有所进步的表现。
让我们用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实践对主流经济学理论进行检验吧!这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继续;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错误就是错误,伪装应该剥去!
徐强
2008-2-29
爱学记

微信收款码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