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国际纵横

马来西亚劳工反对劳动“弹性化”的法案

火烧 2011-10-12 00:00:00 国际纵横 1025
马来西亚劳工反对《1955年劳工法令》修改法案,认为该法案将外包商合法化,损害工人权益。工人面临无保障、低薪及剥削风险,工会呼吁政府停止削弱劳工权益的政策。

反对劳动“弹性化”:拒绝《1955年劳工法令》修改法案

安那琪

    马来西亚职工总会(MTUC)于2011年10月3日率领约200名会员前往国会大厦外进行纠察行动,抗议政府意欲提呈上国会的《1955年劳工法令》修改法案。

    国阵政府正准备修改劳工法去进一步削弱职工会及分化工人,而其最新的“武器”就是利用“外包商”去将工人“弹性化”,目的旨在牺牲广大工人的福利与保障去维护少数富有雇主们的利益。政府在修改法案时并未事先咨询职工会以及工人们的意见,很明显就是要绕过工人去制定不利于工人的法案。

    2010年《劳工法令》修改法案于2010年7月8日提呈上国会进行一读,原本定于2010年10月12日进行的二读在面对来自职工会、受压迫人民阵线等劳工团体的压力下,于最后一分钟被撤回。不过,现在政府却不管职工会的抗议,执意再将修改法案带上国会寻求通过。

    我们不能忽视人力资源部最近所提出的《劳工法令》修订案,因为如果这法案通过,普通工人将无法获得合理的工资,而工人将无法在法庭起诉雇主。修改法案将合法化劳工中介人或劳工外包公司。这些劳工外包公司将变成工人的“雇主”,而不是控制工人工作场所的大公司。合约工人没有谈判权,无法成立工会,更糟的是工作没有保障!政府修改《劳工法令》第2条文承认劳工外包商的做法,就是要将腐蚀工人权益的合约工制度合法化!

    外包商一般上拿了雇主的钱聘请合约工去完成所指定的生产或工程项目,它们只关注能否“交货”给出钱的“大老板”,不会理会合约工的福利、权益及身心健康。目前,很多外包商甚至不为工人缴付公积金和社险、拖延发薪、不允许工人请假、工人生病了还必须上班工作因为工钱根据小时计算……工人们的饭碗变得完全没有保障。

    人力资源部说一旦通过修改法案,所有合约工都会向政府登记,让政府可以给他们更好的保障,减低工人被剥削的问题。问题是,政府修改法案就等于将一个由始至终都在残酷剥削工人的不人道机制合法化。新的修订案并没有给予工人任何保障,有的只是让一直以来非法剥削工人的外包商享有合法的地位。

    鉴于国阵政府过往制定种种削弱工人权益政策及打压工人的前科,政府有什么法宝去确保所有为大公司供应工人的劳工外包商会向人力资源部登记,并且不会亏待工人?

    在新的修改法案下,倘若外包商没有发薪给工人,或违反雇佣合约,甚至是逃跑掉,工人将无法起诉雇佣他们的实际雇主—拥有生产资料(工厂、资本)的厂家。雇主或厂方将可以轻易裁退任何工人,因为它们不需要赔偿给工人任何一分钱!

    此外,新的修订案也修改了《劳工法令》第19条文,允许雇主每月延迟发出加班工资达30天,现有的法令规定雇主必须在每月发出工资日期后7天内付给工人所有的工资。新的修改法案让雇主可以故意拖延发出加班费,这让很多收入低微的工厂操作员雪上加霜。很多工人因为基薪很低,所以被迫靠加班去维持生活开支。

    至于修改法案中的第25条文,规定雇主必须通过银行发薪,看似问题不大,但是对在郊区工作的工人(如园丘工人)来说却带来了更多难题,因为他们居住的地方远离银行,如果要去银行提取工钱却必须付出额外费用。

    意欲修改劳工法令的部长,可能以为一般的劳力打工一族,每月都有逾万令吉的薪酬,还有数千令吉林林种种的津贴,所以拖延发出加班费达30天对于“尊贵的”部长来说是“合情合理”的事情。在多年低工资的政策底下,对于那些没有基薪只有600-700令吉的普通工人来说,加班费或其他的补贴,都是关系到生存的“基本需求”。

    国阵政府目前还在高谈阔论要通过薪金咨询理事会去制定最低工资,除了高谈阔论什么要顾及竞争力什么的,还是高谈阔论……政府可以“锲而不舍”地去制定并推行“弹性化劳工”的法律去让资本家吸干工人的血汗,却完全没有诚意去落实最低工资立法,所以什么“以民为本”的口号是拿来骗人的伎俩而已……

    如果政府继续推行劳工弹性化政策,将致使工人们失去就业保障,失业率将上升而工资将继续被压低,到时就算(通过什么薪金咨询理事会)制定了最低工资也于事无补。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全面保障工人权益与福利的政策,确保工人们享有能够保障生活安稳的收入、集体谈判权及全面的社会福利。

    我们不能让官商勾结的政府进一步削弱工人的权益!

2011/10/4

点击在新窗口中浏览此图片点击在新窗口中浏览此图片

反对修改《劳工法案》纠察行动

安那琪

    每年10月7日是“世界有尊严工作日”(World Day for Decent Work)。今年在马来西亚,国阵政府送给工人的“世界有尊严工作日”的“厚礼”,就是修改《劳工法令》去典当工人的权益。

    人力资源部最新提呈给国会进行二读的《1955年劳工法令》修正案,将承认劳工“外包商”,完全合法化腐蚀工人权益的合约工制度。

    受压迫人民阵线(JERIT)联合社会主义党,于2011年10月6日,在霹雳州、雪兰莪州、槟城州、森美兰州及柔佛州的8个地点进行纠察抗议行动,反对政府修改《劳工法令》去削弱工人的权益。

    受压迫人民阵线在今天发表的一篇声明中指出,人力资源部最近的《劳工法令》修订案,是近年来最糟糕的修订案,一旦通过将剥夺了工人们的基本权益,让工人失去就业保障。因此,政府必须停止修改《劳工法令》。

    此外,我国劳工团体一直以来都在争取的最低工资立法却难以实现。国阵政府起初搬出诸多借口说最低工资法令不适合在马来西亚实行,但是却承认说我国34%的工人活在贫穷线下。人力资源部还做了很多的研究,后来又找世界银行商量最低工资的模式。最后搞出了一个“薪金咨询理事会”去掩人耳目。我国工人的诉求很简单,立即制定最低工资法令。

    如果要让我国工人得到“有尊严的工作”,政府必须:
    1.  停止一切腐蚀工人权益的《1955年劳工法令》修改法案。
    2.  制定最低工资法令,将最低工资定在马币1500令吉。
    3.  设立裁员基金,协助在经济危机时被裁退的工人。
    4.  自动承认制工会,确保制工会可以维护工人的权益。

2011/10/6

点击在新窗口中浏览此图片

点击在新窗口中浏览此图片

立即制定最低工资法令 拒绝“薪金咨询理事会”障眼法

安那琪

    在受压迫人民阵线(Jaringan Rakyat Tertindas,缩写JERIT)和马来西亚社会主义党的号召下,约百人于2011年6月15日前往国会请愿,并呈交备忘录予首相、人力资源部、国会反对党领袖、国会劳工小组及后座议员俱乐部。示威者拒绝政府提出的“薪金咨询理事会”,敦促政府立即制定《最低工资法令》,让我国工人享有每月最少1500令吉的收入以维持有尊严的生活。

    我国首相月入高达30000令吉,内阁部长月入也有15000令吉……这些部长高官要我国工人接受500令吉的月薪,这是“以民为本”吗?加上近年物价持续上涨,政府为了拯救富人的钱袋而不断削减给予人民的津贴,我国工人的实际工资一直在原地踏步,普罗民众的生活负担日益沉重,因此立法制定合乎人民生活水平的最低工资法令是刻不容缓的事情。

    这份由受压迫人民阵线草拟的备忘录,获得多个党团支持联署,包括马来西亚社会主义党、马来西亚人民党、马来西亚人民之声(SUARAM)、社区通讯中心(KOMAS)、雪兰莪与联邦直辖区社区协会(PERMAS)、妇女之友协会(Persatuan Sahabat Wanita)、马来西亚青年团结组织(Solidariti Anak Muda Malaysia)、马来西亚青年与学生民主运动(DEMA)等组织。备忘录谴责政府在最低工资课题上欠缺诚意,并提出以下诉求:

    1.  呼吁政府不要利用提呈《薪金咨询理事会法令》(Akta Majlis Konsultasi Gaji)作为障眼法或是大选的糖果。

    2.  呼吁政府停止跟资方串通拖延最低工资法令的实行。

    3.  呼吁政府采取坚定的政治意志,立即制定最低工资法令,确保我国工人享有1500令吉的最低工资。

    4.  呼吁政府认真采取步骤去缩小我国日益扩大的贫富鸿沟。

    政府在过去数年来接受了来自民间劳工团体的多份备忘录,也针对实行最低工资进行了多项调查,但是最低工资法令却迟迟无法落实。令人失望的是,经过了民间团体和工会的多番建议与施压,人力资源部宣布出来的却是,政府准备向国会提呈《全国薪金咨询理事会法案》,以取代《1947年薪金制定理事会法令》(Akta Majlis Penetapan Gaji)。

    人力资源部长于2011年2月透露,政府为保安人员制定的最低月薪,是介于450-550令吉氛围内,这比我国的贫穷线720令吉还要低。有鉴于此,很多人都担心,政府会利用“薪金咨询理事会”作为挡箭牌,制定低于贫穷线水平的最低工资,去让我国工人(无论是本地工人还是外来工人)继续领取非人的低微工资。

    还有令人质疑的是,人力资源部曾宣布会在2011年6月向国会提呈《全国薪金咨询理事会法案》进行辩论,但是这个法案并没有如期在国会排期提呈,反而加重人民负担的《商品与服务税法案》却“榜上有名”,显然政府连施展“障眼法”也意兴阑珊。

    我们要求给予工人有尊严、公平且公道的最低工资,是基于以下理由:

    i.  我国政府要将马来西亚变成高收入过的意愿,跟工人工资低微的事实,是互相冲突的。

    -  在马来西亚,一般工人的平均月薪是500-600令吉。我国政府在其所谓的“新经济模式”下,有意让我国在2020年达到高收入过的目标。可是,世界银行的研究显示马来西亚工人在过去10年的工资涨幅只有2.6%(全世界工人工资的平均涨幅是3.2%)。政府在第十大马计划下,要于2015年将我国每年人均收入提高到38, 850令吉(相等于每月收入3237.5令吉),但是以普通工人工资的如此涨幅,会有可能实现全民高收入的目标吗?(可能国阵政府所谓的“高收入”,并不包括底层工人。)

    -  人力资源部长苏巴马廉于2010年8月曾经指出,在一项针对130万马来西亚工人的调查中,发现其中345的工人月入少于700令吉,比月入720令吉的贫穷线还要低。

    -  根据受压迫人民阵线在雪兰莪州的调查显示,一个有两名孩子的家庭,每月的开支(包括房租、食物、教育开销、交通费、水费、电费等)总数超过3100令吉。

    -  政府说会在第十大马计划下注重40%收入最低的家庭,同时又指出这些家庭的平均月入是1440令吉。因此,制定1500令吉最低工资是有根有据,也非常合理。

    ii.  贫穷线

    -  尽管马来西亚政府将贫穷线定在每月收入720令吉。但是根据国际标准的计算,我国的贫穷线应该是2012令吉(也就是平均家庭月入的50%),或家庭月入中位数的60%(1698令吉)。因此,我国的实际贫穷线应该是介于1698-2012令吉之间,而1500令吉最低工资的诉求一点都不过分。

    iii.  人均收入

    -  马来西亚目前的每年人均收入是26420令吉,也就是说我国每一个人民(包括没有做工的小孩、老年人、丧失工作能力人士等)每月应该获得2201令吉的收入。因此,为什么每一位打工人士不能获取1500令吉的最低工资?

    iv.  收入差距

    -  我国贫富之间的差距正日益扩大。

    -  目前,40%最低收入的底层人民只获得国家收入的14.3%,而20%上层富人却享国家收入的50%。马来西亚的贫富差距最高的亚洲国家之一。

    -  首相的月薪高达22,826.65令吉,加上一大堆津贴可达到30,000令吉(前提还要是这个首相非常清廉,不会获取其他见不得光的佣金等之类的“额外收入”)。一名内阁部长的月薪也有15000令吉。因此,恳请这些高官部长们不要高谈阔论说工人可以获取低微工资。

    我国在这之前有《1947年薪金制定理事会法令》,但是这个薪金制定理事会并无法有效发挥功能,只曾为4个领域制定最低工资,那就是店铺工人、餐饮与酒店业工人、戏院工人,及货柜搬运工人。薪金制定理事会于2010年曾建议为保安人员制定最低工资,而人力资源部长也宣布将于2010年7月为保安人员实行最低工资;但是,这项建议在资方雇主的反对下被展延,过后人力资源部长于2011年2月宣布低于贫穷线的最低工资予保安人员。

    此外,至今仍然很多雇主不遵从薪金制定理事会的指示,薪金制定理事会形同虚设。既然现有的“薪金理事会”无法保障那几个领域工人的最低工资,而如果政府不坚决对付发给工人低于最低工资水平工钱的雇主,政府再设立另外一个“薪金咨询理事会”,又有什么作为?

    我们不需要另外一个“薪金理事会”去“咨询”我国工人应该得到多少的最低工资,政府只要立法将最低工资定在1500令吉就能解决我国工人收入低微的问题,然后制定一个在不受雇主影响下可以定期根据物价水平检讨最低工资的机制。

    如果政府真的“以民为本”,制定最低工资法令有什么困难?

2011/6/15

点击在新窗口中浏览此图片

点击在新窗口中浏览此图片

点击在新窗口中浏览此图片

永远跟党走
  • 如果你觉得本站很棒,可以通过扫码支付打赏哦!

    • 微信收款码
    •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