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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不如“蹲坑”

火烧 2009-10-26 00:00:00 网友杂谈 1039
文章指出上海整顿交通执法,批评钓鱼式执法,主张蹲坑执法更合理。强调规范执法、依法行政,提出通过奖励机制鼓励民众参与监督,提升执法效果。


“钓鱼”不如“蹲坑”

上海为整顿交通营运市场秩序,采用“钓鱼”式执法,引起社会舆论不瞒,更引起网络的热议,沸沸扬扬,这应该是好事,说明大家都关心执法的理性趋势。

为此,上海将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整顿交通营运市场秩序、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专项工作组,开展全市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大检查,杜绝不正当不规范的行政执法行为。上海市政府26日召开的常务会议透露,浦东新区将终结孙中界“钓鱼”式执法案并向公众公开道歉;闵行区张晖事件执法取证不正当,区政府将依法撤销原处罚决定。

上海市政府明确,必须坚持“两个坚决”,即坚决依法整治非法营运,维护交通营运市场的正常秩序;坚决禁止交通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不正当调查取证行为,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切实维护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益。

在下认为“钓鱼”不如“蹲坑”。

“钓鱼”带有主动“出击”和“诱惑”,主动“出击”无可非议,关键是“诱惑”,也就是“勾引”。如果为了敌我间的重大事件,出“勾引”这一招,也算双方博弈的计谋,目的是主要的,手段其次。但作为整治非法营运,大可不必,法理上也说不过去。非法营运和顺手牵羊,毕竟是个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用敌我矛盾的计谋自然不妥当的。

平日里应该加强管理。但实际上平日缺少管理和监控,上级一布置任务,下层为了“表功”,为了“坚决”。嘿嘿,什么招数都用,不管合不合法、合不合理。不过平时不注重监管,靠集中整治,也难免什么招数都用。其实,平时这种“黑车”到处可见,却没见有效管理。集中打击时“损招”时有发生。这也反映管理队伍的素质需要提高。

哈哈,“蹲坑”与“钓鱼”不同。“蹲坑”为得是“执法依据”,说难听点儿,叫“守株待兔”。有些整治靠时间,同样时间也是考核整治的有效性和长期性。过去年代觉悟比较高些,老百姓自动担负“蹲坑”任务,有些自动出来制止,有些则将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没人计报酬的。

现在市场经济,处罚也有经济效益的,比如处罚的20%拿出来用于“蹲坑”者奖励,在下以为效果不会太差。别说几辆“黑车”,就是“黄”、“赌”、“毒”乃至“腐败”一样不在话下。解放初期,这些阴暗东西很快就基本消灭了,靠得就是民众雪亮的眼睛,靠得就是民众主人翁的觉悟,自觉情愿为伟大祖国的进步“蹲坑”。

我这里所说的奖励式的“蹲坑”,不算什么好办法,但肯定要比“钓鱼”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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