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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与价值观

火烧 2007-08-04 00:00:00 思潮碰撞 1025
文章探讨价值与价值观的教育意义,分析价值观的演变及教育实践中的挑战,强调核心价值观建设与德育教育的重要性。

价值与价值观


 王   丹

今天重新阅读汤玛斯格林教授(Thomas Green)的著作《内心的声音:通过教育塑造良知》(Voices: The Educational Formation of Conscience),读到关于价值观的一章,联想起年初国内关于核心价值观的讨论。格林教授一生研究教育哲学,尤其关注德育教育,对价值观和教授价值观有独特的见解。

在课堂里讲授道德和价值观是人们习以为常的事情。虽然总有不同的人群对所讲授的内容持有批评,认为学校应该教授这样而不是那样的价值观,但是基本上不会有人提议在学校里不开设道德教育课—当然,即使有这样的建议也不可能得到实施。教授价值观,正如在目前所谓“丧失了精神”的时代里我们热衷于讨论应该拥有哪些核心价值一样,是建立在同一个前提预设之上,即:价值观是一个主观事物,人们选择“拥有”或者“放弃”某种价值观。在《教授价值观:巨大的妄想》(Teaching Values: The Grand Delusion)一章中,格林教授首先花费了很大的力气来说明,“人有价值观(People have values)”的说法不是古来就有的,而是一个很现代的概念。

价值(value)这个词有很长的历史。但是,在古代,人们只是说“某件东西很有价值”,价值在此为单数名词,是事物内涵的特性,相对于人,价值客观地存在于事物之中。人也可以评价(value)事物所具有的价值的大小,在此“价值”一词用作动词。人们渴望占有有价值或价值更大的事物,事物是欲望的直接客体。然而,在现代语境下,“价值(values)”转变成了人直接占有的客体,人可以拥有价值,不同的人根据主观意愿的不同,可以拥有不同的价值,价值由此变为复数,而且不复客观地存在于事物之中,而完全取决于人的主观喜好了。中文翻译为“价值观”,大概也即为此。

据格林教授分析,价值的含义之所以发生转变,主要是因为经济学原理尤其是边际效用的原理普遍侵蚀到日常生活之中。如果价值等同于事物的效用,效用的大小是根据处于交换关系中的人的状态决定的,同一件商品对于不同的人或者在不同的时间对于同一个人的效用都不同,那么事物本身就不具有固定的价值。由此,价值和承载价值的客观载体分离开来,跟随人的主观变化而变化,实质上是价值的消亡。

价值概念的历史转变是否确如格林所分析的那样发生还可以争论,但我更感兴趣的是他反复强调的价值的客观性。价值原本就是抽象的概念,讨论价值的主观性和客观性似乎完全是学究们的无聊癖好。然而,正是对于价值存在方式的理解决定了人们的行动方式,决定了德育教育的方法和有效程度,决定了“核心价值观”到底能不能建立。我们当前面对的真正难题,不是没有了善恶高下美丑之分,而是价值同行为的分离。换言之,人们并非不懂得区分正义和邪恶,高尚和粗鄙,然而人们赞同的德性不能成为规范其行为的内在动力。

如果价值是客观地存在,并以具体的事物为载体,人只能追求或者不追求、实现或者不能实现价值。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必须依靠人通过行动作用于事物来建立同价值的联系。例如,一件商品的价值要通过购买和使用才能发挥,如果不使用,仅仅占有,并不能够发挥商品内在的价值。德性或信仰如果不通过行动来实践,就没有客观的载体,也就名存实亡。如果价值同事物分离,依存于人的主观状态,即我们认同“人拥有价值观”,那么价值的存在不依赖于动态的行为,而处于静止状态。它可以作为主观认知的对象被学者们反复述说、论证、比较、争辩,成为纯精神的存在,而不同任何客观的事物有任何内在的固定联系,从而也不可能对现状产生任何影响。它可以变成人的标签,于是人的身份认同与占有抽象的价值观相联系,而不是同人的具体行为相联系。抽象的价值成为身份认同的标志,进而成为文化和历史传统的标志,导致对文化和历史的静态理解,似乎文化的改变就是通过课堂上灌输一套道德规范、主观上替换一套“核心价值观”即可实现。马列主义社会主义传统在学校政治课上统治了几十年,也并没有妨碍消费主义、个人利己主义、享乐主义在青少年乃至整个社会中的迅速滋长呵!

社会的普遍追求很难转变的原因正是在于价值是客观地存在于具体的事物之中的。格林教授尤其强调了价值所依存的客观社会结构。他指出,每一种社会价值都要以社会生活中某种特定的人与人的关系为前提,而人与人的关系必然受到社会制度和组织形式的影响。一种制度或组织形式可能鼓励或维护某些形式的人与人的关系,而排斥压制另一些形式的关系,因而利于某些价值的成长,而限制另一些价值的发展。价值并不会消失或变化,变化的只是各种价值在不同的制度中的分布局势、实现程度、实践的严格性、实践的现实情境,以及其地位的重组排序。就像万花筒,每抖动一次,色片就重新组合成为新的图案,而色片本身却没有改变。每一次抖动的方向、力度、速度等等因素都造成了万花筒一般的社会制度的结构性变化,从而重新规范了人与人的关系,形成不同时代特有的价值图案。社会结构是独立于个人客观地存在的,不以某一个人或少数人的主观理想为转移。不管多么崇高正确的“核心价值观”,如果在当下的历史情境中无法为这些价值找到有效的表达方式,即与其相对应的人际关系和组织体系,它们也只能存在于人们的希望之中,无法成为历史改变的内在驱动力。

价值和客观社会结构脱离的原因之一,格林教授批评道,也是缘于“价值”这个词含义和用法的转变。根据格林,至少在1910年以前,人们“有”美德、信仰、忠诚、技术、能力等等素养,但没有任何人“有”价值观。可是,现在这些具体的素养统统被抛进了“价值观”这锅糊粥里。价值观这个笼统的概念不仅仅是让人困惑,而且使具体的素养脱离了它们发生和延续的社会场景。具体的素养总是同具体的某个生活领域和社会关系相联系的,人们并不是抽象地谈论道德、信仰或者能力。谈到信仰,基督徒的头脑中就会浮现教堂、圣经、星期日礼拜、弥撒,祷告等等具体的场景和活动。中国人谈孝道,不言自明的是某种特定的家庭结构,家长子女的关系,相互的责任,以及维持家庭关系的日常所需。至于技术和能力更是跟实实在在的劳动对象、方式、目的和评价手段不可分离的。不同的领域中有具体的制度和结构规范不同的社会关系,容纳和表达人类丰富的社会生活的各个侧面所内在的伦常规范(ethics)。而“价值观”一词既笼统又抽象,没有具体的社会关系和活动场景与其自然相联,当它置换了对各种具体伦理的讨论,便抽空了伦理得以表达的客观历史条件,把它们简化成了超越时空的唯心的概念。这一简化导致的结果是:首先,伦理和道德很难再被还原到具体的领域和场景中,和特定的关系和行为有机结合,不但使人丧失了行动力,而且容易导致对道德律的误解和误用。民主、自由、平等诸种价值经过多种诠释,已经面目全非,甚至成为了专制、屠杀、歧视的借口!其次,价值独立于客观结构,使得人们产生幻觉,以为光复中华民族的伟大传统,不需要同当前的政治、经济、社会体制进行战斗,只需要蜷缩在书斋里读经尊孔祭黄炎就可以实现。

价值从具体场景中提炼成为形而上的概念,也就是“上层建筑”,成为伦理学的研究焦点。可是,人类广阔的生活领域中无法被归纳和抽象,却实实在在驾驭着人们具体的活动的实用原则,被哲学和社会科学剔除出了有关伦理和道德的讨论。最典型的领域是劳动。马克思以降有大量关于劳动异化的研究,同“异化”相对立的概念是“自由”。例如Blauner的经典著作《劳动和自由》,认为资本主义大规模机械化劳动把外在的劳动目的强加于产业工人,于是人丧失了劳动的自主性,对产品的完整性无力理解和掌控,无法在工作中寻求到生活的意义。然而,绝少有研究对“生存的意义”作出进一步的阐释。事实上,每一个被雇佣的劳动者都清楚地知道工作的最基本的意义,即得到甚至于尽可能多地得到生存所需的生活用品,说白了,就是维持生存和温饱。企业的总体目标是追求利润,无论它如何遮掩,这也是路人皆知的目的。因此,所谓“劳动失去了意义”是一个含混的说法。准确地说,应该是劳动完全被定义为经济领域,丧失了伦理的意义,而经济意义即生存本身并不能满足人对生存意义的追问。

要解决劳动异化的问题,就必须将人的生产活动从经济领域和经济学的话语中解放出来,放回到道德和伦理的领域中去。格林教授认为德育教育应培养学生五种良知,第一种就是关于劳动的伦理,称为“工艺的良知(The Conscience of Craft)”。他并没有将劳动的伦理意义拔高到“为人民、为社会、为正义”等空洞的道德口号上。反之,每一件具体的工作都有其内在的“好”和“坏”的标准,劳动者内心对这个标准的认同程度决定了他工作中的努力程度。例如洗碗的时候是清洗两遍或者清洗三遍,取决于洗碗的人对于“清洁”的认可程度,对于“好”和“差”的定义,因此任何劳动的过程必然隐含着道德判断。而道德判断的基础,是工作或行为中所包含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例如碗太脏了会使就餐的人生病 – 而健康是另一种基本的实用生活伦理。一旦劳动者无法洞悉自己的劳动产品对于他人的后果,也就无法对自己的劳动进行道德评价,劳动被异化为纯粹经济性的个人行为:工作是为了活着,活着只为了活着。不难理解Blauner对改变异化劳动的前景持悲观的态度,因为在经济领域中寻求个人主义式的人性解放是没有出路的。人需要意义系统来统辖生活的各领域的具体行动,这不是什么抽象的意义,而是客观地居于人与人相互行为中的道德体系。在这个意义上,人是道德的存在,而只对“价值观”喋喋不休的伦理学和被“经济学帝国主义”统治的社会科学根本无法捕捉到人们生活的真实面貌。

格林教授要人们坚决抛弃人可以“拥有价值观”的观念,承认价值的客观性和具体性。回到德育教育和核心价值观的讨论,格林教授的呼吁至少有两点现实意义。第一,学校德育教育的前提预设必须扭转,价值不是抽象的“东西”可以通过阅读、背诵、讲解被学生“拥有”。这样的德育教育非但不能解决知行背离的道德危机,反而是导致这一危机的根源。价值是通过行动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实现,也必然要通过身体力行的方式传播和生长。这要求学校内部形成新的师生关系,教师之间的关系,和上下级关系,从而要求教育体系的结构性改革。其次,如果社会的精神状况的确是由精英们左右的,那么精英们至少需要严谨地考察具体的社会结构和制度,了解它们通过何等机制限制或鼓励了何种关系的形成,压抑或推动了哪些相应的价值的发展,然后在既定的现实条件下寻找理想的价值所需要的制度表达形式。价值与事实的分离是现代道德危机的根本原因,克服这一危机的办法绝不可能仍然以价值和事实的分离为前提。

承认价值的客观性,承认文化的变迁受制于社会制度和结构的约束,并不等同于否认个人的能动性或承认结构决定论。如果制度变化带动人与人关系的变化,进而带动人们的信仰、道德、和理想的变化,那么制度变化的原动力又从什么地方来呢?这是关于结构和能动性(structure and agency)的经典争论。事实上,格林教授告诉了我们答案。人类所宝贵的价值(复数)在不同的时代和社会并没有本质的改变,千变万化的是不同社会结构下重新组合的图案。因此,任何社会体制和组织形式都对某些价值有极强的制约作用,然而其内部同时又孕育着这些价值的种子。这种持续的张力在不同的时空中呈现出不同的形态,才使历史蕴含着不可完全预见的可能性。而置身于具体的结构中的人,只能如卡尔维诺所说的:“在地狱里寻找非地狱的人和物,学会辨别他们,使他们存在下去,赋予他们空间。”

以此纪念格林教授。

(Thomas F. Green. 1999. Voices: The Educational Formation of Conscience. Notre Dame, Indiana: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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