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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与农民的政治经济地位和农业的发展道路

火烧 2010-07-27 00:00:00 三农关注 1026
文章探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对农民政治经济地位和农业发展道路的影响,分析毛泽东关于阶级分化的论断,对比改革后农村现实,指出私有化改革对公有制的冲击及资本主义因素的兴起。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与农民的政治经济地位和农业的发展道路  

   

土地对于农民的重要性,毛泽东是非常重视的。毛泽东在1962年8月的政治局会议上,针对刘少奇等人的“三自一包”行为,愤怒地说:“—搞包产到户,一搞单干,半年时间就看出农村的阶级分化很厉害,有的人很穷,没法生活。有卖地的,有买地的,有放高利贷的,有娶小老婆的…… 这是搞无产阶级专政,还是搞资产阶级专政?”,毛泽东为什么有这样的这种论断?  

对比改革30年的农村的现实,农村贫富分化是存在的,但毛泽东所说的“一搞包产到户,一搞单干,半年时间就看出农村的阶级分化很厉害,有的人很穷,没法生活”,在农村改革后的30年内,是没有出现的,而且作为一个阶级,在农村,地主阶级是没有复苏的,难道毛泽东的这种论断,不仅就是错误的,而且是耸人听闻的极左思想吗?  

其实不然,因为在30年的农村改革中,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一直没有动摇。如果在改革的过程中实行土地私有化制度,则毛泽东的预言就会变成现实。  

   

一、对公有制的蚕食和破坏,导致了城市资产阶级的兴起和工人阶级的没落  

   

中国改革的大方向,实际上走的就是一条去社会主义化、不断加强资本主义因素的道路。这是与中国的历史和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史相一致的。  

因为中国的发展历史上,没有经历过资本主义阶段,尽管从宋朝开始,资本主义经济因素在中国萌芽,但由于明代的海禁政策和清代的锁国政策,资本主义萌芽不断被扼杀,封建小农经济一直是中国的主导经济,后来的历史大家也知道,在国民党统治时期,资本主义在中国就是官僚经济和买办经济,民族资本经济一直没有很好地发展起来,所以共产党内部总有一些人对于中国没有经历资本主义社会而耿耿于怀,改革实际在某些人来说,就是要补上资本主义的发展阶段。这是私有化改革的思想基础。  

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是由多种成分组成的,所以组成民主革命时期的共产党的人,不少是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所谓叛逆分子,有些人改造成了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如周恩来,但还有相当一部分人依然处于资产阶级民主派的水平,如刘少奇,这些人是被毛泽东推着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所以这些资产阶级民主派时不时就会反补,主要表现就是一经走上领导岗位,马上就蜕变成了新的官僚,他们的特征就是迷信官本位思想,习惯于不切实际的指挥和命令,高高在上,脱离群众并很快和资本家搞在一起,生活上追求享受和腐化,这就是毛泽东一直反对的新生权力贵族和资产阶级法权。毛泽东的文革,就是要避免领导阶层的官僚化蜕变,毛泽东死后,这些人急忙否定文革,否定毛泽东,导致一批社会主义的坚持者靠边站,为走资本主义道路扫清障碍。这些共产党内部的资产阶级民主派,成为了资本主义改革方向的推动者和执行人。这是私有化改革的组织基础。  

改革是没有错的,但改革的方向和目的是会错的。在中国,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改革就是要有益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有益于提高人民大众的生活水平,有益于提高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实力(主要是创新能力)。人民大众不需要一场削弱社会主义基础的改革。  

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中,私有化是很明显的改革方向:中国本身没有资产阶级原始资本积累,那么要创造出一个新的资产阶级,首先必须有不被公有制控制的经济基础,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价格双轨制就被推出来了,在价格双轨制的旗帜下,一部分人(主要是权利贵族及其裙带)利用计划经济体制对物资的控制权力,以计划经济的价格,将国家体制内流通的生产、生活物资倒向市场,来赚取市场价和计划价之间的差额,这就是历史上存在的“官倒”及以“官倒”为中心的“倒爷”族。  

价格双轨制至少导致了2个后果:一是一批人(官员及其裙带)不要任何资本,凭物资计划就赚到了大量的资金,轻易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二是导致了集体和全民企业的倒闭。还在国家计划体制能运行的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一方面按照计划价格为国家(实际是官倒)提供低价产品,另一方面却因为官倒的存在得不到或者只能得到少量的计划内价格的生产原材料,导致工厂的生产因原材料缺乏无以为继,一部分经济条件差工厂处于停产状态,一部分工厂有经济实力的工厂只好向倒爷们购买高价原材料,最终被价格双轨制逼得停产。  

这两个结果,一个是让新兴资产阶级完成了原始积累产生了第一批有官僚性质的资本家,另一个是搞垮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为企业改制找到了理由,都是私有化改革集团所乐见的。  

接下来的企业改制,一方面以民营的外衣,将省域以下的集体和全民企业送给了新兴的资产阶级,这些靠改制新起的资本家,大都是这些企业的原有管理者。另一方面中央和省级大型全民企业,被整体变为国有企业,以体现社会主义依然存在来掩人耳目达到盗铃的目的(国有经济实际是官僚垄断经济,对于人民是无益的)。  

通过两次的改革,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整体站起来了,官僚阶层也作为一个士族阶层而巩固了统治地。  

失去了公有制经济基础的工人阶级,整体失去了领导阶级的地位,变成了生产奴隶和老板的奴才,不少破落成城市赤贫阶层。可见,失去了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民的遭遇会更惨。  

1998年的房改及随即而来的拆迁,城镇居民失去了在宅基地上建房的权力,一般国家工作人员也失去了分配住房的权力,城市居民开始生活在恶梦里。  

   

     二、土地集体所有制避免了改革后农村应当出现的阶级分化和农民的破落  

   

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农村改革又是从否定人民公社开始的,使用的办法就是用联产责任制和大包干的手段来改革生产关系。  

但是,比起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来说,农村私有化改革一直回避了一个障碍——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正是这个土地集体所有制,避免了农村的阶级分化,也避免了农民自身的破落,确保了农村的稳定和农民的基本生存需要。  

认真分析一下毛泽东所预见到的那种阶级分化的情况为什么没有出现就会明白土地集体所有制对于农民的意义。毛泽东已经阐述了产生“—搞包产到户,一搞单干,半年时间就看出农村的阶级分化很厉害,有的人很穷,没法生活”的情况的前提条件,就是“有卖地的,有买地的”,我们知道,土地能够买卖,其前提条件就是农村土体私有化,在土地私有制下,农民就可以买卖土地。  

在土地私有化的条件下,国家分配给农户的土地的所有权就是农户自己的,几千年的土地私有制的历史告诉我们,只要是土地私有化,农民的土地就不可能长期持有,一是农民本身会出现各种不可预见的灾难,在土地可以买卖的情况下,农民会出卖土地来度过一时之难,使自己回到贫雇农阶层。二是新兴的有钱人会千方百计购买土地,重新成为地主。无论如何,在土地私有制下,农民的土地最终会被新兴的地主阶级所兼并,农村就会回到几千年的固有历史状态中去,旧社会一切固有的东西就会复苏。所以一旦在农村实行土地私有化,毛泽东所预言的那些,都会发生。  

农村改革30年,废除了人民公社管理制度,但土地私有化一直是农村改革中不可逾越的雷池,其原因,一是由于毛泽东在1962年的斗争和文革对官僚阶层的教育,二是由于在改革时期以邓小平为的代表的还有社会主义信仰的人的坚持,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才成为了农村不可动摇的基本制度,才使改革时期某些精英人物所设计的农村土地私有化一直未能实施的,避免了农村的阶级分化,也确保了农民的基本生存需要。三是农村的土地私有化目标太大,影响也太大,跟公有制变化成国有制是不同的,不能搞文字游戏,那些打着社会主义旗帜搞私有化的精英们,不敢明目张胆地逾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鸿沟和挑战社会主义基本价值观。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邓小平和其他资改派是不同的。邓小平是要在社会主义的制度下补资本主义的课,最后还是要回归社会主义,因为他一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理念。而资改派却是要在中国永远实行资本主义制度。资改派要否定邓小平的原因,就是邓小平还坚持了一些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成为私有化的事实障碍,如同当初毛泽东成为改革的障碍一样。  

   

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确保了农民的基本生活的稳定  

   

相对于中国的工人阶级所经历的苦难,中国的农人阶级是幸运的,这种幸运,就来自于土地的集体所有制。  

土地是农民的后盾,农民出可进城务工经商、退可回村种地,这是改革开放以后无意中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有利于农民的一项自然调节机制。这种机制在这场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危机影响面子前表现出了强有力的力量。在经济危机中,我国沿海地区大批加工制造企业的减产、倒闭,由此造成的大量农民工失业,此问题曾一度引起了政府及社会的普遍恐慌。但是正因为农民工有农村为根据地,农民工失业后大都选择返乡,从而化解了经济危机可能引发的次生危机,由于返乡农民工都是熟练技术工人,这些返乡农民工还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地方工业的发展。工人失业,就只能困守在城市里,所以城市工人阶级,是最困苦的阶级。  

对于在城市化过程中失去土地的农民,集体就是失地农民生活的依靠。在土地集体所有制下,土地补偿的70%分给了农户个人,以保证农户临时生活,土地补偿的30%给了村集体,以发展集体经济。失地农民的主要生活出路,还是在村集体,正是由于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政府在征地时要考虑村级发展问题和村民的生活出路问题,村干部也有义务和责任主动寻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办法,以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生活出路问题,失地农民也非常看重和支持集体经济的发展,土地集体所有制也增强了民主功能和凝聚人心的功能,使村民自觉加参入到村级资产管理、村级发展和对村干部的监督上来,这正是无数的城中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原因和规律。如果是土地私有制,土地卖了人心就散了,集体经济是不可能发展起来,村干部也没有发展集体经济的义务,群众也没有发展集体经济的要求。在集体所有制下被城市化的农民,既有市民的待遇,又有村级集体组织成员的待遇,其生活要比城市工人好。  

   

四、完善和巩固土地集体所有制  

   

作为土地所有制,中国历史上,存在土地国有制、土地集体所有制、土地私有制这三种形式。  

土地国有就是最高统治者所有,也就是各级掌握统治权力的官僚所有,所以土地国有制,对官僚及其统治阶层有利。现在的官员,热衷于将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政府就能出卖这些土地获得利益,就是这个道理。  

土地私有,就是土地归土地的主人个人或家庭占有,土地的私有制就可以进行土地的买卖,无论这种买卖是自愿的还是被生活或恶势力逼迫的,反正在这种制度下,最有利于资本对土地的兼并,最有利于土地的弱肉强食,所以土地私有制,对资产阶级有利。热衷于土地私有化的人,就是那些资产阶级的代理人(所谓的精英)。  

所以,土地集体所有制,是农民的命根子,也是需要农民自觉维护和国家坚持的基本制度。  

   

1、明确农村土地的法人主体和管理主体  

   

建立以村民代表会议为农村集体土地的法人主体,以村民委员会为农村土地的管理主体的制度。  

土地集体所有制,是全体村民的所有制,不是干部的所有制,所以村干部代表不了土地所有权,只有村民代表会议才能作为村集体地的所有权法人,任何有关土地的问题,必须经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作出决议,由村委会负责落实和执行。其实,在所有的集体和公有的企事业单位,法人都应该是全员会议或代表会议,而非个人。

   2、国家归还村级土地的管理权、发包权和收包权力,建立发包和承包、收包和退包机制。  

   

根据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村级有权对土地作出调整。发包方案和调整方案由村民代表会议确立,村委会负责执行,并对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直到村民代表会议满意为止。  

对于农户的土地的经营权力的落实,必须建立在农户对土地的实际经营行动上,并且农田必须用于农业用途。村级要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对违规经营土地和不经营土地的行为人,可以收回承包地。  

对于不再种田的农户,应该主动退出承包,并把土地交还村集体。在土地集体所有制下,坚决反对经营权的流转。在集体所有制下,所有权和经营权可以分离,这是为了适应生产责任制的需要。但是,所有权和经营权无论怎样分离,经营权始终是一种附着权力,没有离开所有权的经营权存在。地主可以把地租给某一农民,但此农民绝对没有再转租给别人的权利,就是有这个转租的权利,也必须经地主同意。在集体对土地不收取地租的情况下,拥有经营权的一部分人,却在土地流转的旗号下获得了流转收入,这实际就是用经营权的实化来达到将所有权虚化的目的。在一些改革精英的骨子里,是想用经营权的流转来实现土地的流转,实际是用经营权代替了所有权,跟国有代替共有是一样的计策。  

   

3、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在现有承包体制下,村级可以把收回的土地通过调整集中成一片,建立种植养殖示范场,对外发包,收取承包费。在村民自愿的情况下,组织公共服务,如统一供种、统一购买农药化肥、统一对外销售、集中病虫防治、集中农用水供应等,做好公共服务,统一收取服务费。可以利用天源资源条件,搞生态农业庄园,发展生态旅游。可以建立小型的加工企业,办一些小型的工厂,不断走上工业化、商业化和市场化道路。  

   

五、农业未来之路——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下建立新型股份合作社,走农工商综合发展的工业化、商业化、市场化道路  

   

对于农业的未来之路,我在这里不想多说,因为说得太多了。这里,一我所曾经经历过的一个园中村的股份化改造为例,谈谈。  

随着开发区的建设,众多的村成为园中村,这些村发展的基础,一是所剩下的村庄占有的宅基地面积,二是国家按照比例留给村集体的发展预留地,一般每个村剩余土地在300亩到500亩之间。三是村级积累,就是土地补偿中村级提留部分(占每亩补偿费总额的30%)。实际上,在搞股份制改革的时候,村民争论很大,一部分村民要全部分掉,各搞各的,大部分人意识到分掉不好,分掉就断了子孙根了,但对集体不信任(主要是对村干部不信任,而不是对集体所有制不信任)。开发区各级都认为,对于这样的村,搞私有制肯定是不行的,分掉就完了。  

我们搞了一个村做试点,为了搞好股份制改造,开发区推行了整体征地和分期补偿新政策。整体征地就是不论地用不用,把一个村的地全部收完,一切按照正常征地所有补偿兑现给农户,在未进行建设前,村民可以继续种植。分期补偿就是以2028年12月31题为截止期,先不给农户土地补偿,而是每年开发区按照每亩1500斤中稻根据国家牌价计算金额给予农户补偿,在2028年12月31日后在一次性把补偿费兑现给农户。经过一年来的努力,终于把股份制改造搞完了,群众也非常满意。  

(2010年7月15日至26日)

  

附##开发区MM村集中成片征地与村集体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MM村集中成片征地与村集体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根据相关的政策文件及法律法规精神,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建设发展为主题,以维护保障失地农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解放思想,求实创新,积极探索开发区工业化、产业化、城市化建设过程中的用地问题及失地农民与村集体生存发展问题的解决办法,走出一条多方共赢、和谐发展的新路,促进开发区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民主协商,民主管理的原则。要坚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认真听取广大村民的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民主讨论和确定改革方案、《股份合作社章程》,民主选举股份合作社的股东代表和管理机构成员,不搞强迫命令。

    2、坚持集体所有,相对稳定的原则。改制后,股份合作社代表全体社员依法行使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股份量化到人后,个人拥有红利分配权,所有权仍归股份合作社集体所有,不得退股、提现,原则上不随人口增减而变动,保持现有股东的稳定。

    3、坚持依法办事,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的原则。股份合作制改革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及上级有关法律法规。

4、坚持以人为本、确保稳定的原则。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国家三者利益关系,统筹兼顾各方利益。

    三、主要内容

   MM村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集中成片征地改革和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

   (一)土地集中成片征地的主要内容

    1、改变土地征收方式。土地的征收由过去的分散分批征地转变为集中成片征地。

    2、改变土地征收面积的计量方式。开发区管委会对村集体的土地整体征收面积的计量以航测面积为准、整体计量;村集体对农户使用土地的征收计量面积以责任制二轮延包面积为准,不重新丈量土地;责任制二轮延包面积与村集体总体土地面积的差额部分以组为单位量化到各村民小组。

    3、改变土地征收的补偿方式。集中成片征地的补偿方式采用新、旧两种方式,由农户自主选择。

    第一种是延用过去的老方式。即:每亩mm万元补偿到村,其中按每亩nn万元分配到农户。

    第二种方式是分期补偿的新方式。即:对农户使用土地的征地补偿实行分期补偿,补偿标准及办法按每年每亩1500斤中稻谷折款(按当年国家中稻谷收购指导价折算),分期补偿期为20年,2028年12月31日期满后,仍按每亩nn万元的标准一次性结算补偿到位。在分期补偿未满期间,农户遇急需资金时,可向开发区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一次性领取每亩nn万元补偿款,当年分期补偿款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补偿,一次性领取补偿后,分期补偿终止。农户选择分期补偿方式的协议兑现,由开发区财政局担保。

    (二)村集体股份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村集体股份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将村集体资产量化折股;设立人口股与责任田承包股两种股份;将股份量化到人;每年股东按持股比例分红;村集体建立股份合作制组织,选举设立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定《股份合作社章程》,股份合作社按《章程》运作管理,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与指导,努力把股份经济合作社办成“产权明晰、职责明确、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管理规范”的集体经济组织。

     四、工作步骤及安排

    MM村集中成片征地及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共分五个步骤:

    (一)准备阶段(7月中旬-8月初)

    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统一村支部村委会干部的思想,制订工作方案。

    (二)宣传发动阶段(8月初-8月底)

   工作专班进村,深入村、组、户宣传发动,通过座谈、召开多层次会议,宣传方案,统一认识,搜集意见。

    (三)制订实施办法阶段(8月底-9月上旬)

    梳理反馈意见,起草实施办法,召开多层次会议征询意见,在形成共识的基础上,出台《    村集中成片征地与村集体股份制改革试点办法》

    (四)整体征地操作阶段(9月上旬-10月底)

    1、清点附属物,确定附属物补偿。

    2、核定二轮延包面积、核定各小组公共面积并予以公示。

    3、管委会与村、村民小组,村与农户签订征地补偿协议,落实补偿。

    (五)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阶段(10月底-12月底)

    1、清产核资。对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搞清资产家底,依法界定所有权归属。清产核资结果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确认。清产核资过程中,村级资产与组级资产要逐级核清,不得平调或挪用组级资产。

    2、设置股权。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根据村的实际情况,尊重村民意愿,合理确定折股量化的范围和股权设置的模式。折股量化的范围,原则上为村集体经营性净资产。

    3、量化股份。在全面调查、准确核实全村各类人员的户籍状况、出生年月、劳动年限、就业安置等基本情况基础上,根据实际和村民意愿确定具体的量股计算起止时间,集体资产量化要坚持男女平等,不得歧视妇女。

4、制订章程。新成立的股份合作社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股份合作社章程》,规范股份合作社的管理和运作。《章程》内容要齐全,必须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5、建立组织。成立股份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人员。6、登记设立股份合作社。

7、按照章程管理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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