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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挣工分自费旅游的人民公社社员

火烧 2010-01-25 00:00:00 历史视野 1025
文章讲述一位人民公社社员通过工分收入自费旅游的经历,分享70年代劳动所得用于游览多个城市的故事,展现当时劳动制度与生活风貌。

靠挣工分自费旅游的人民公社社员

原文: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ce63730100gg4l.html

在“精粹”们的笔下,毛时代“纳威人”的生活惨不忍睹,食不裹腹,衣不蔽体。由于缺少竞争,没有生产积极性,干活出工不出力。

作为一个在“纳威人”中生活了11年的“阿凡达”,博主知道,真实情况并非如此。

在“纳威”部落中,马倌是技术性较高的工作。在博主作马倌的4年中,博主的收入是全大队男女劳动力平均收入的2倍,是最低收入水平的10倍。近20年来,博主的工资收入(劳动收入)大致是本单位平均工资收入的1.5倍,是最低工资收入水平的3倍。

在“纳威”部落中,分配原则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崇尚劳动,以劳动为荣。在“纳威人”中生活的11年,“工分”收入(劳动收入)占博主全部收入的100%。近十几年以来,劳动收入仅占博主全部收入的很小一部分。

在上世纪70年代初,我用自己的劳动所得,用自己在生产队里挣“工分”所得,自费游览了贵阳、昆明、石林、桂林、阳朔、峨嵋山、乐山大佛、庐山、九江、南昌、上海、武汉、苏州、杭州、无锡、成都、重庆等地。


   
 

上世纪70年代在生产队中参加劳动

 

上世纪70年代在生产队中参加劳动

 

1970年在峨嵋山

 

1970年在云南石林

 

1970年在武汉

 

1973年在南昌(从重庆顺江而下,在九江下船,登庐山,之后到南昌)

 

1973年在杭州


 

1973年在上海

1973年在苏州拙政园

 

1973年在无锡梅园

 

1973年在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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